大鵬新區學位生源分流方法是什麼
大鵬新區學位生源分流方法是什麼
學校(英語: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的教育活動的組織機構。名稱起源於民國。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大鵬新區學位生源分流方法是什麼,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源分流方法
學生如果第一志願未被錄取,將被分流到家長填報的第二志願學校安排錄取;如果第二志願學校沒有學位或因該學生積分過低無法被錄取的,則分流到家長填報的第三志願學校安排錄取;如果第三志願學校沒有學位或因該學生積分過低無法被錄取的,則按照家長填報的是否服從安排來確定學位安排和分流辦法。
家長填報服從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到相對較近的、有學位的學校安排學位;家長填報不服從安排的,由家長自主選擇區內有空餘學位的學校申請就讀。
大鵬新區初一學位招生物件
新區初中一年級招生物件為:
1、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2、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
3、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含港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特別提醒:
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留級重讀;已取得初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申請初一學位。
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戶籍適齡兒童
1.兒童出生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口本;
3.住房證明材料,即在所填報第一志願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資訊等材料。
4.計劃生育資訊核驗(在戶籍所在地社群工作站辦理)。
5.《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
二、非深圳市戶籍適齡兒童
1.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口本、父母雙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不需提供居住證)。
2.住房證明材料,即在所填報第一志願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資訊等材料。
3.兒童父母一方或雙方在深參保的社保卡(參保險種為養老險和醫療險)。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戶,可不提供社保資料。若不提供社保資料,則不參與加分。
4.計劃生育資訊核驗(在現居住地社群工作站辦理)。
5.《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