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辦初中怎麼轉學

上海公辦初中怎麼轉學

  上海,簡稱“滬”或“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中國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 。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上海公辦初中怎麼轉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在上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學:

  (一)學生戶籍隨家長戶口在本市內跨區縣遷移;

  (二)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

  (三)從境外到本市落戶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本市戶籍學生,需回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

  (五)非本市戶籍學生隨家長到本市居住的。

  一、申辦物件資格

  1、入學:凡屬本區常住戶口,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學習的適齡兒童;

  2、轉學:在本市小學就讀的`學生,因家庭居住地變動戶口變更遷入本市的學生。

  二、申辦所需材料

  1、入學:帶戶口簿、獨生子女證、上海市兒童預防接種記錄卡等;

  2、轉學:帶戶口簿、原校“轉學聯絡單”,學生評價手冊、學籍卡、健康卡、接種卡等。

  三、辦理程式

  1、入學:按招生通告到指定學校辦理報名手續,由聯合招生組稽核、調劑後統一發放錄取通知單;

  2、轉學:由學生家長向原校當面提出申請,學校核準後發給“轉學聯絡單”;由學生家長直接與戶口所在地對口學校聯絡;經轉入學校核準同意,在“轉學聯絡單”上蓋章後,再辦理轉出、轉入手續。

  四、辦理依據: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滬教委基[98]第75號)。

  五、辦理地點:

  全區各小學。

  六、辦理期限:

  1、新生入學報名根據市教委當年確定的時間;

  2、轉學應在新學期開學前一週辦理,最遲不得超過開學後一週。

  七、小學初中轉學基本流程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對照《學籍管理辦法》第四章具體條件核准並出具“轉學聯絡單”後,學生家長到準備轉入學校核準並加蓋教導處章,再交還原就讀學校。

  3、原就讀學校接到加蓋接收學校教導處章的“轉學聯絡單”後出具“轉學證明”。

  4、學生家長需持有效的轉學證明、戶口本、房產證、藍印戶口本、有效期內《上海市居1住證》等有效證明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手續。

  5、學生及家長持有效的轉學證明及戶口本、學生成長記錄冊、學籍卡(影印件)、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等到轉入學校報到註冊。

  6、持有本市藍印戶口的學生及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1住證》的引進人才人員的子女享受本市的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待遇。

  7、外省市戶籍學生準備轉入公辦初中。

  應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鎮(街道)教委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戶籍學生在嘉定區就讀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件及轉學聯絡單,鎮(街道)教委稽核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準備轉入民辦初中,可持“轉學聯絡單”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學生在嘉定區民辦學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請書》並提供相關證件,由學校決定。

  八、申請轉學需提供哪些材料?

  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絡單、學生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學生成長記錄冊和學籍卡影印件,高中學生還需有高中錄取材料等。

  九、本市中小學轉學有哪些規定?

  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學生,因全家遷居(本市遷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遷回本市;本區縣遷往外區縣、或由外區縣遷回本區縣),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須轉學的,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應向遷入地所屬小學或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

  本市範圍內高中學生一般不轉學。

  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高中學生申請回滬就讀,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經測試後,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學生受處分期間一般不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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