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花燈劇

[拼音]:zhixian xinghou

中國北宋程頤提出的關於知行關係的學說。它片面強調知對行的指導作用,否認行是知的基礎和來源。程頤說:“君子之學,必先明諸心,知所養,然後力行以求至,所謂自明而誠也”(《顏子所好何學論》)。他認為應該始終把認識封建道德義理放在第一位,只要有了知,行是自然而然的。他舉例說,譬如有人要去京師,必須知道出什麼門,走什麼路,否則便去不了。於是得出結論:“須是識在所行之先”,“知了方行得”。朱熹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觀點,認為學問不外乎致知、力行兩件事。他經常知行並提,強調兩者不可偏廢。但要究問知行先後,他則說“當以致知為先”。他認為《大學》先講“格物、致知”,然後才講“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中庸》先講“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然後才講“篤行”,都是教以知先行後的次序,這個次序是不能顛倒的。程朱竭力反對“只說踐履,不務窮理”。程頤說:“人謂要力行,亦只是淺近語。人既能知見,豈有不能行?”朱熹也說:“義理不明,如何踐履?今人多教人踐履,皆是自立標緻去教人。”南宋的陸九淵亦主知先行後說。這種理論受到明末清初王夫之、顏元等唯物主義哲學家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