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宗教

[拼音]:Liang Qichao

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改良主義者、教育家。字卓如,號任公,廣東省新會縣人,舉人出身。18歲後,開始接觸西學,並經同學陳千秋的介紹,拜康有為為師,思想上深受其影響。1894年隨康有為入京會試,並幫助他從事各種維新活動,成為戊戌維新變法的主要領導人物,人稱“康梁”。1929年1月19日逝世。

梁啟超曾發表了《變法通議》、《論中國積弱由於防弊》、《論君政民政相嬗之理》等重要論文,闡發維新思想,並指出:“上下千歲,無時不變,無事不變”,“夫變者,古今之公理也”,他依據西方資產階級進化論的觀點,論證了變法的必然趨勢。

梁啟超從“教育救國論”的觀點出發,認為國家富強的根基在於文化教育,當以“開民智為第一義”,“亡而存之,廢而舉之,愚而智之,弱而強之,條理萬端,皆歸本於學校”。梁啟超把“育人才”、“開學校”和“變科舉”都看作是“開民智”提高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主要手段,認為這是實行維新變法的根本所在。他把變法圖強的希望寄託在培養大批具有維新變法思想,掌握西方科學技術的人才上面。

梁啟超對科舉制度的腐朽性作了深刻的揭露。他在《戊戌政變記》中說:“八股取士,為中國錮蔽文明之一大根源,行之千年,使學者墜聰塞明,不識古今,不知五洲,其蔽皆由於此。”

梁啟超認為興學校,必須從實行資本主義的教育制度入手。他在《教育政策私議》一文中,模仿日本的學校教育制度,按照兒童身心發展的狀況,設計了一個國民教育制度體系。這一制度把教育分為四個時期: 5歲以下為“幼兒期”,受家庭教育或幼稚園教育; 6~13歲為“兒童期”,受小學教育;14~21歲為“少年期”,受中等教育或與中學相等程度的師範學校或各種實業、專門學校的教育; 22~25歲為“成年期”, 受大學教育,大學分文、法、師範、醫、理、工、農、商諸科。他認為:各級各類學校是相互銜接的,按學習程度遞進,不能越級。中學、小學、幼稚園屬於普通教育範圍。小學階段為強迫義務教育,“子弟及歲不遣就學,則罪其父母”。而分科大學、 師範學校、軍事學校、 美術學校、政治法律學校則屬於專門教育範圍。

梁啟超在“開學校”方面,比康有為更有遠見。他認為要變法改革,只培養懂得近代科學技術的專門人才是不夠的, 還需要有一支懂得政治法律的, 會管理國家行政的專門隊伍,效法歐美和日本儘速設立“政治學院”。為了改革和發展教育事業,培養足夠數量和質量的各級各類學校師資,他極力倡導師範教育,並把它當作是“群學之基”。梁啟超從男女平權,解放婦女的立場出發,主張開辦女子學堂。他曾計劃先在上海創辦女子學堂一所,然後逐步推廣到各省府州縣。為此,他寫了一篇《倡設女學堂啟》,並附有《女學堂試辦略章》。

梁啟超也很重視教學法的改革。他認為舊的教學法是:“導之不以其道,撫之不以其術。”他尤其反對舊學校採取體罰,認為體罰的結果,使學生視學校如囚牢,畏教師如獄吏。他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優秀教學法做了比較詳盡的介紹:“先識字,次辨訓,次造句,次成文,不躐等也。識字之始,必從眼前名物指點,不好難也。必教以天文、地學淺理,如演戲法,童子所樂知也;必教以古今雜事,如說鼓詞,童子所樂聞也。必教以數國語言,童子舌本未強,易於學也。必教以算,百業所必用也。……必習音樂,使無厭苦,且和其血氣也。必習體操,強其筋骨,且使人人可為兵也。”

維新變法失敗後,梁啟超在政治上逐步走向保守,在“五四”運動時期,他反對“打倒孔家店”的口號。他的教育思想雖然也存在著某些不足之處,但對近代資產階級教育的興起是有影響的,並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他的著作合編為《飲冰室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