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

[拼音]:Gao Ming

元末南戲作家,《琵琶記》的改編者。字則誠,自號菜根道人。他生長於南戲流行的溫州瑞安(今屬浙江)。瑞安舊屬永嘉郡,永嘉亦稱東嘉,後人因稱他為東嘉先生。高明出生在一個世代書香的家庭,祖、父輩入元后都不曾做官。他的生年不詳,但知其弟高暘約生於元成宗大德十年(1306)。他學識淵博,工詩文、詞曲,交遊多當世名士,如顧德輝、楊維楨、趙汸、劉基、宋濂等,時人稱他“長才碩學,為時名流”(顧德輝《草堂雅集》)。年輕時熱衷科舉,勵志仕進。元順帝至正四年(1344)中鄉試,次年中進士,始入仕途。先任處州錄事,後調杭州任江浙行省丞相掾。至正八年(1348),方國珍在浙東聚眾起義,高明被調為浙東閫幕都事,參與鎮壓起義的戰爭。至正十二年(1352),方國珍接受了元朝的“招撫”,高明也以任滿告歸。高明性情耿介,為官正直,不避權貴。在處州任上,監郡馬僧家奴貪殘為害,他能委曲調護,使百姓得到一點庇護。在浙東閫幕時,因與主帥論事不合,曾避不理事。高明主張清明政治,離處州任時,當地人士曾為他立碑紀念。但是,他的官場生涯並不順利,只擔任過幕屬之類的職務,不曾受到重用。他的志向和才能未能實現和施展。高明自解官後,以為從此可以隱遁山林,與鄉人子弟講論詩書禮義;但不久又被起用,任江南行臺掾,轉調福建行省都事。路經慶元(路治在今寧波)時,已任元朝萬戶的方國珍要強留他在幕中。高明力辭不從,即日解官,旅居四明(寧波)櫟社沈氏樓,閉門謝客,以詞曲自娛。他的名作《琵琶記》當在這時完成。這是在至正十六年(1356)後。至正十九年(1359)春,朱元璋率軍進攻浙東,方國珍獻地歸附,四明已為朱元璋統治。據徐渭《南詞敘錄》及《明史·文苑傳》等書記載,朱元璋曾徵召高明,但他以老病不出,不久病卒。餘堯臣在陸游《晨起》詩卷的題詞中明確地提到:高明於至正十九年“以不屈權勢病卒四明”(清陸時化《吳越所見書畫錄》)。除《琵琶記》外,高明還作有南戲《閔子騫單衣記》(《南詞敘錄》著錄),已佚。詩文《柔克齋集》20卷亦散失,僅存50多篇。《琵琶記》刊本很多,大都經過後人修改。比較重要的有明嘉靖《新刊巾箱蔡柏喈琵琶記》等。清代陸貽典鈔本《新刊元本蔡伯喈琵琶記》 2卷(現收入《古本戲曲叢刊》)依據的底本是較早的。1958年,廣東揭陽出土的嘉靖(1522~1566)寫本(殘缺)則為研究明代演出提供了珍貴的材料。

《琵琶記》的思想和人物

《琵琶記》的故事大略是:書生蔡伯喈新婚兩月,進京赴試,得中狀元。牛丞相要招他為婿,蔡伯喈再三推卻,未被應允,被迫重婚牛府。這時,他的家鄉連遭荒旱,家庭生活只靠妻子趙五娘支援;在天災人禍中,父母相繼餓死。趙五娘羅裙包土埋葬了公婆,身背琵琶,彈唱乞討,進京尋夫。幸賴牛氏賢德,使她得與蔡伯喈重聚。於是,一夫二婦歸家廬墓三年。全劇以一門旌表結束。

這齣戲是高明根據早在民間流傳的作品改編的。《南詞敘錄·宋元舊篇》記有《趙貞女蔡二郎》的名目,稱為“戲文之首”,演的是“(蔡)伯喈棄親背婦,為暴雷震死”事。書生負心是南戲中習見的內容。這類作品大都描寫出身寒門的知識分子一朝發跡,便“富易交,貴易妻”,忘恩負義,攀附權門。《趙貞女蔡二郎》中暴雷殛死蔡伯喈,表達了當時群眾對這類無行文人的憤怒和詛咒。元代還有過一部《蔡伯喈琵琶記》,清鈕少雅、徐於室《彙纂元譜南曲九宮正始》中保留了它的部分曲文,大都為高明《琵琶記》所採用。自從高明的改作問世以後,這些作品很少流傳。

劇中的男主人公蔡伯喈名邕,是東漢末年的著名學者,曾任中郎將。他的生平事蹟中並沒有與《琵琶記》或《趙貞女蔡二郎》類似的經歷。這個故事是在民間傳說中產生的。南宋時陸游《小舟遊近村,棄舟步歸》詩中寫道:“斜陽古柳趙家莊,負鼓盲翁正作場。死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說蔡中郎。”故事中的男主人公的名字是從蔡二郎轉化為蔡中郎,又從蔡中郎變成了蔡伯喈。在高明《琵琶記》中,蔡伯喈已不再是一個棄親背婦的負心漢。他本想在家孝親,無心功名,迫於嚴父的指責,才進京赴試。考試高中以後,又屈於牛丞相和皇帝的意旨,被迫入贅牛府,不能歸家省親。由於蔡伯喈辭試、辭婚、辭官的要求都被拒絕,這才造成了他親死家破的悲劇。《琵琶記》重新塑造了蔡伯喈的形象,改變了戲劇衝突的性質,使作品具有了與原作不同的思想內容。所謂“‘三不從’做成災禍天來大”,歸根結柢,就是蔡伯喈不該做官;既然以身求富貴,也就身不由己地引出了這一連串的禍事。作家把功名利祿與家庭幸福對立起來,強調“事君”與“事親”的矛盾。直到劇終,在旌表門閭、加官進職的歡樂聲中,蔡伯喈仍然飲恨含悲:“呀!何如免喪親,又何須名顯貴?可惜二親飢寒死,博換得孩兒名利歸。”印證高明的生平可以看出,《琵琶記》寄託了作家對元代政治的不滿。他的詩作中所說:“如此江山足行樂,莫將塵土汙儒冠”(《元詩選·送朱子昭赴都》),“莫說市朝事,功名欲逼人”(《清穎一源集·題一青軒》),與劇作中“人爵不如天爵貴,功名爭似孝名高”的思想有其一致之處。作品不僅流露了作者與元統治者的不合作態度,而且將批判的鋒芒從一個書生轉向了封建階級中更上層的人物,揭露和譏刺了勢壓當朝、專橫自私的牛丞相,就是對沒有出場的皇帝也不無微詞。作品不再是從男主人公的個人品質方面追究責任,而是力求從更為複雜的社會矛盾中探求悲劇形成的原因了。劇中對蔡伯喈軟弱、動搖的性格描寫得比較具體,他有著封建知識分子的許多特點。由於作者過多地同情和諒解,對他的思想、性格的開掘還不夠深,迴避或掩飾了某些應當由他擔負的責任,在戲劇情節的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難以避免的漏洞。

《琵琶記》的動人之處,在很大程度上是和趙五娘的藝術形象分不開的。這是劇中塑造得最為成功的人物。蔡伯喈走後,遇上饑荒年月,她以一個弱女子支撐門戶,奉養80歲的公婆,困難逼得她幾乎自殺,但還是勇敢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擔。在這段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剛強、深沉的個性以及她對蔡伯喈的怨恨,她那勇於承擔苦難、不惜自我犧牲的精神,寫得頗有真情實感。趙五娘的形象概括了古代社會許多婦女共同的悲劇命運,體現了崇高的精神美。作家要把她塑造成孝婦形象的創作意圖,有的地方減弱了藝術力量。蔡家的鄰居張大公是一個塑造得很成功的人物形象。他古道熱腸、耿直尚義。在危難中,趙五娘總是可以從他那裡得到慷慨的賙濟和扶助。正是這種體現著人民之間同舟共濟、相互提攜的美好感情,使得他們在悽風苦雨中也不致絕望。在《琵琶記》的演出中,趙五娘和張大公這兩個人物深入人心。

《琵琶記》環繞蔡伯喈一家的遭遇,反映了元代晚期農村中普通百姓的生活和苦難,也揭露了權貴們的驕奢淫逸和下級官吏魚肉鄉里的社會現實、流露出同情人民的傾向,是一幅描繪封建社會生活的圖卷。

《琵琶記》的思想內容是比較複雜的。在全劇開場時,作家提出:今來古往多少“佳人才子”、“神仙幽怪”的故事,都是“瑣碎不堪觀”的,而主張“不關風化體,縱好也徒然”。在《琵琶記》中,他講述這個“子孝共妻賢”的故事,具有以封建的倫理道德醫治社會痼疾的意圖。劇中對牛丞相的遣責,便主要在於這個為國家執掌教化的大臣不能以身作則,以致釀成了社會和家庭的悲劇。而對他終於回心轉意,成全蔡伯喈夫妻守墓盡孝,則是讚許的。在蔡伯喈、趙五娘等人物的塑造中,也不同程度地體現了他所熱心提倡的孝義和溫柔敦厚等道德品質;牛小姐更是賢德的化身,形象是蒼白的。元代社會,封建的倫理道德受到一定破壞。當時的一些信奉封建倫理道德的士大夫,往往把禮教的廢弛和政治的黑暗聯絡起來看待的。高明深受儒家思想薰陶,曾經就學於名儒黃溍,是朱熹學派的支流餘裔。在處州做官時,他為一個割肝療親的“孝女”請求過旌表;在他的詩文中也不乏表彰孝子、節婦的作品。這種思想也必然會反映到《琵琶記》中。後世的不少評論家也都認為《琵琶記》是有關世教文字,可以“為朝廷廣教化,美風俗,功莫大焉”(毛聲山評本《琵琶記》),不是偶然的。應當肯定,作家的思想侷限給作品的思想和藝術都帶來了一定的缺陷。但是,在這部作品中,通過藝術形象所展示的生活內容,作家從對社會生活的觀察和體驗中得到的教訓,他深沉的同情和不平,終究不是某些簡單的道德觀念所能完全包括的。

關於《琵琶記》的評價問題,當代學者、戲劇家們看法頗多分歧。1956年6、7月間,中國戲劇家協會曾組織了一次專題學術討論會。有人認為《琵琶記》是封建說教戲,主要傾向是宣傳封建倫理道德的,作者站在封建士大夫立場篡改了民間戲曲;有人持不同意見,認為作品有著相當強的人民性和現實主義精神;此外,有人則認為作品雖有教忠教孝的意圖,也存在著某些反映生活真實的藝術描寫,體現了高明世界觀與創作方法的矛盾。

《琵琶記》的藝術特色

《琵琶記》的藝術成就歷來受到人們的讚賞。在語言藝術上,作家特別善於運用口語剖露劇中人物的思想感情,彷彿從生活實境中信手拈來,卻能將心曲隱微刻寫入髓,委婉盡致。如《吃糠》一出,趙五娘從糠的難嚥,想到自己和糠一樣,受盡顛簸;以糠與米一賤一貴,生生被揚作兩處,比喻她和蔡伯喈的不同命運。觸物傷情,傾訴了這個受盡熬煎,與丈夫相見無期的婦女無邊的怨艾。這段曲文被傳為神來之筆。其餘《嘗藥》、《剪髮》、《描容》等出也都是情境相生,直抒胸臆,感人至深。作家以常言俗語寫成曲文、賓白,經過淘洗、鍛鍊,有著豐富的表現力和自然澄澈、樸素無華的風格。蔡伯喈、牛氏、牛丞相等人物的語言,則能切合他們的氣質。劇中某些片斷,也嫌鋪錦列繡,駢儷過重,對後來有些文人作家的雕詞琢句也是有影響的。

《琵琶記》的戲曲結構也很有特色。劇情依男女主人公在兩地的處境,分成兩條線索交錯遞進。一面是蔡伯喈一步步地陷入了功名富貴的網羅,一面是趙五娘肩荷家庭重擔,在苦難中掙扎;一邊是錦衣玉食,一邊是家破人亡;蔡伯喈憂思忡忡,割不斷對父母妻子的繫念,趙五娘懸望徵人,愁恨無窮。兩種境遇形成鮮明的對照,加強了悲劇性的戲劇衝突。相府的安富尊榮與農村中子哭兒啼生活圖景的對比,則在客觀上暴露了貧富懸殊、苦樂不均的社會矛盾。從蔡伯喈離家到夫妻重逢,兩條線索由分到合,其間情節在全劇中是最為深刻和動人的。

《琵琶記》的出現,是元末明初南戲振興的標誌之一。它與“荊(《荊釵記》)、劉(《白兔記》,即《劉知遠》)、拜(《拜月亭記》)、殺(《殺狗記》)”等劇齊名,就其歷史地位而言,則顯得更為突出。它對後世戲曲尤其是南戲諸腔有著深遠的影響,長期流傳在各地舞臺,是許多地方戲曲劇種中的主要保留劇目,並在演出中不斷有所豐富。清代戲曲選本《綴白裘》中,收錄《琵琶記》26折,包括了全劇主要內容,超過了其他所有的入選作品。湘劇《琵琶上路》、川劇《吃糠》、京劇《掃松下書》等折也深受歡迎。

外文譯本書目

拉丁文

A.佐託利 (漢名晁德蒞)譯著的 《中國文化教程》( Cursus Litteraturae Sinicae neomissionariis accomodatus )一書,選譯了《琵琶記》第37、39、40、41、42出,1879~1909年由上海天主教教會印刷所出版。

英文

1、署名無名氏譯 《中國詩作:選自琵琶記》 (Chinese Poetry:Extracts from the Pe Pa Ke),載1840年《亞洲雜誌》(Asiatic Journal)第2集。

2、J.埃德金斯(漢名艾約瑟)摘譯 《琵琶記》 的《借靴》(Tseay Heue〔Chieh-hsüeh〕,“The BorrowedBoots”),載上海《中國會話》 (Chinese Conversa-tions)1852年第1期。

3、Fay L.M.譯 《借靴》 (The Borrowed Boots〔Chieh Hsüeh〕),載《中國評論》(China Review NQ)第2卷(1873~1874)。

4、G.亞當斯著《中國戲劇》(The Chinese Drama)中,有《琵琶記》片段譯文。載《十九世紀》(The Nineteenth Century)37卷(1895年1~6月)。

5、G.T.坎德林 (漢名甘淋)著 《中國小說》(Chinese Fiction)一書,有《琴訴荷池》一出的譯文,1898年由芝加哥歐彭科特出版公司出版。

6、H.M.波斯內特選譯的《琵琶記》(Pi-Pa-Ki,or San-Pou-Tsong),載《十九世紀》(The Nineteenth Century)1901年2月號。

7、譯本《兩個妻子: 高明古典戲劇的八出》 (The Two Wives:Eight Scenes of Kao Ming’s Classical Drama, the Lute…),是由洪濤生的德譯文轉譯的,譯者及出版情況不詳。

8、A.J.利特爾(漢名立德)著《旅華50年拾遺》(Gleanings from Fifty Years in China)一書,譯有《借靴》(Borrowing Boots)一出,1910年由倫敦馬斯頓有限公司出版。

9、A.E.朱克譯著的《中國戲劇》(The Chinese Theatre)一書,有《琵琶記》的選譯文,1925年由波士頓布朗公司出版。

10、W.歐文和S.霍華德合譯的《琵琶記》(Lute Song),1954年由芝加哥戲劇公司出版。

法文

1、A.P.L.巴贊譯《琵琶記》(Le Pi-Pa-Ki,ou histoire du luth,drame chinois de Kao-Tong-Kia représenté à Pékin, en 1404 avec les changements de Mao-tseu),1841年由巴黎皇家印刷所出版。

2、巴贊譯著的《現代中國》(Chine Moderne ou Descr-iption Historique, Géographique et Littéraire de ce vaste empire,d’après des documents chinois)一書,收有其選譯和評介《琵琶記》的文章,1853年由巴黎迪多兄弟公司出版。

3、德比西轉譯佐託利的《中國文化教程》第 1卷,包括《琵琶記》第37、39、40、41、42出,1897年在上海徐家彙出版。

4、L.沙龐蒂埃譯著的《琵琶記,中國戲劇名著》(Le Pi-Pa-Ki ou 1’histoire du luth chef d’ oeuvre du thé╋tre chinois),載《古典著作評論雜誌》(La Revue anciennement Revue des Revues)1901年4月號。

5、徐仲年譯著的《中國詩文選》 (Anthologie de la littérature chinoise des origines à nos jours…)一書,收有《琵琶記》第19出的譯文,1933年由巴黎德拉格拉夫書局出版。

德文

1、V.洪德豪生(漢名洪濤生)譯《琵琶記》(Die Laute, von Gau Ming, Ein Chinesisches Singspiel in Deutscher Sprache) ,1930年分別由北京及萊比錫北京出版社出版。

2、E. 察赫譯《琵琶記》中的兩首詩,載《德國衛報》(Deutsche Wacht)1931年2月號。王廣志著《論中國古典戲劇》(Ueber die Chinesische Klassische Oper)一文中,譯有《琵琶記》的第2出《別離》(Parting),載《東方與西方》(Orient et Occident)雜誌1934年第1、2期。日文

3、鹽谷溫譯註的《琵琶記》,收入《國譯漢文大成》文學部第9卷內,1920~1924由東京國民文庫刊行會出版。

4、宮原民平譯的《琵琶記》,收入《古典劇大系》第16卷內,1926年由東京近代社編輯出版。

參考書目

《琵琶記討論專刊》,《劇本》月刊社編,人民文學出版社,北京,1956。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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