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本

[拼音]:Jidutu Juhuichu

中國基督教(新教)教派之一。簡稱聚會處。1922年由倪柝聲等在福州創立。早期曾稱按《聖經·路加福音》記載,取名小群聚會,後改用“某地奉主名聚會”或“某地教會”等名稱。1928年以後,實際以上海聚會處為全國性工作中心。該教派主要特點為:

(1)提倡脫離宗派,主張每一地方(城市或鄉鎮)建立一個地方性教會,各自獨立;

(2)信徒互稱弟兄姐妹,提倡每個信徒均可事奉神,不設牧師制度,專職傳道者稱“同工”,地方性教會管理教務者稱長老(或“負責弟兄”),下設執事助理教務;

(3)每星期日舉行一次“擘餅聚會”,由同工、長老、執事與信徒共同主持;此外還有講道、傳福音、禱告和交通(教徒交流靈性經驗)等聚會;

(4)信徒入教採用“受浸”禮(全身浸入水中);

(5)女教徒在參加宗教活動時,戴帽“矇頭”,表示順服神的權柄;

(6)堅持基要主義信仰,注重宣講“屬靈生命之道”,不重禮拜儀式;

(7)聚會場所不用十字架、聖像、聖畫等教堂布置,凡聖經未規定的聖誕節、復活節等傳統禮俗,概不隨從。

1931~1934年,倪柝聲曾與英國“閉關弟兄會”建立關係,接受其經濟捐助,接納其代表巴露等八人到上海聚會處傳教。1934年又與倫敦“基督徒交通中心”負責人史百克建立關係。1939年倪柝聲赴英師事史百克,並接受鉅額資助;1940年史百克派遣原內地會傳教士巴若蘭等多人到上海聚會處幫助培訓同工。抗日戰爭時期,聚會處從沿海發展到內地。1946年煙臺聚會處同工領袖李常受到上海、南京兩地聚會處主持工作。1948年,倪柝聲、李常受等發動“交出來”運動,鼓動教徒奉獻一切財物,絕對順服倪、李等人的權柄;並在福州鼓嶺開辦“執事之家”,培訓各地聚會處同工。上海解放前夕,倪柝聲派遣李常受去臺灣開展聚會處工作。

1950年倪柝聲等在滬召開全國性同工聚會,決定推行“移民”計劃,動員沿海教徒分批向內地移民,鞏固和發展各地聚會處,同時決定自辦印刷廠,擴大文字宣傳工作。倪柝聲、李淵如、汪佩真等部分同工,在進行宗教活動以外,曾欺騙、矇蔽廣大教徒,利用宗教進行了一系列反對中國人民政府的破壞活動,1956年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但聚會處正常的宗教活動仍照常進行,廣大教徒積極參加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1957年,全國約有聚會處700多處,信徒7萬餘人。1958年全國基督教各宗派實行大聯合,聚會處作為一個獨立性的教派,也大部分在各地參加了基督教的“聯合禮拜”,部分城鎮和農村的聚會處仍保留原來聚會的形式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