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齊耶夫,М.М.

[拼音]:yishen-zuoze yuanze

德育原則之一。要求教育者進行社會主義思想品德教育時,要身體力行,做出榜樣。

身教重於言教,只有教育者以身作則,才能使言教發揮更大的作用。孔丘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兒童、少年善於模仿,並由於他們信任和尊重教師,把教師作為自己學習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對他們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青年初期的學生已經有了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他們往往會挑剔教師的言行。蘇聯М.И.加裡寧在《論共產主義教育和教學》(1948)一書中指出:“教師的世界觀、他的品行、他的生活,他對每一現象的態度,都這樣或那樣地影響著全體學生。”

以身作則原則要求教育者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作風,嚴格要求自己,以免給學生的思想行為造成不良的影響。教育者應隨時檢點自己,充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以便使自己成為年輕一代的榜樣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