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個人倡議書

食品安全個人倡議書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保障的食品是食品行業和從業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我們向社會各界做出莊嚴的承諾並向全市從事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發出以下倡議:

  一、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依法生產經營,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二、增強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使命感,切實擔當起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履行第一責任人義務。

  三、不生產、經營新增非食用物質的食品;不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四、不生產、經營、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新增劑,不違反國家標準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新增劑;不在農產品種植、養殖中違反國家標準超範圍、超限量使用農藥、獸藥、飼料新增劑。

  五、自覺實施追溯和召回制度,購進原料(投入品)和成品實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並建立購銷臺賬,確保質量安全可追溯;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資訊,主動召回產品。

  六、加強企業和行業自律約束,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和誠信文化建設,誠信經營。

  讓我們共同承擔起食品安全的神聖責任,為構建安全和諧消費環境、推動全市食品行業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倡議發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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