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積極響應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的倡議書_倡議書

關於積極響應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的倡議書_倡議書

  現如今,我們使用上倡議書的情況與日俱增,倡議書本身不具有很強的約束力,有關人員可以表示響應,也可以不表示響應。為了讓您在寫倡議書中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積極響應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的.倡議書_倡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廣大市民朋友們:

  你們好!

  目前我市電動車保有量巨大,部分駕駛者亂停亂放、闖紅燈、違章行駛,導致交通事故頻發,此外,超標電動車充電起火事故屢有發生,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為規範城區電動車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規定,市政府決定在XX市城區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

  正所謂,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為人民,市民群眾是良好交通環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動起來,積極響應市政府關於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設暢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市文明辦、市公安局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要做文明出行的宣傳者

  向身邊人宣傳超標電動車的嚴重社會危害,宣傳市政府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的信心和決心,宣傳市政府關於嚴格生產和銷售源頭監管、二輪電動車登記管理、限時限行政策等要求,為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要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

  努力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不斷增強文明出行意識,大力踐行機動車禮讓斑馬線、行人和非機動車各行其道、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為,全力打造人人參與文明交通、處處彰顯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圍。

  三、要做文明出行的引領者

  各級文明單位、文明家庭、道德模範、身邊好人,要在電動車專項整治中做表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工作,不購買超標電動車,不在市區限行範圍內使用超標電動車,帶頭淘汰現有超標電動車,優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領文明出行新風尚。

  XXX市文明辦

XXX市公安局

  XX年XX月XX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