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調研報告

民辦學校調研報告

  在生活中,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報告中提到的所有資訊應該是準確無誤的。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民辦學校調研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辦學校調研報告1

  為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快速發展,20xx年8月份,我有幸參加了由市委統戰部組織的全市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調研,調研組在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溫利平的帶領下,先後赴天水市區及五縣兩區進行了為期兩週的專題考察調研。根據調研情況現我就全市民辦學校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建議。

  一、我市民辦教育發展的基本情況

  天水市民辦教育的起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天水市經濟快速發展和人口城鎮化的提高,一方面公辦教育資源在數量上滿足不了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單一的公辦教育也無法滿足社會多樣化的教育需求,民辦教育應運而生。特別是民辦幼兒園則在政府的支援下,得到了長足發展,現在民辦幼兒園佔全市幼兒園總數的70%左右,且大都已達到標準化幼兒園的標準。據調研,天水市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204所,在校生38840人,教職工2012人,固定資產15680億元,年收入3188萬元。

  二、我市民辦教育的發展情況

  近年來天水市委、市政府始終把民辦教育視為促進當地教育改革的發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搶抓國家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良好機遇,積極深化學前教育體制改革,創新辦園體制,加大民辦學前教育扶持力度,全市民辦學前教育蓬勃發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2011年以來,天水市先後制定出臺了《天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天水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從戰略和全域性的高度,將民辦學前教育列入全市學前教育的整體規劃。今年又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天水市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並即將印發《天水市民辦幼兒園暫行管理辦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發展政策,積極最佳化發展環境,為民辦學前教育上等級上水平創造良好條件。

  二是加大資金幫扶力度。積極爭取省上扶持民辦幼兒園以獎代補資金,對一些保育教育質量高、社會反映好,能提高普惠性服務的民辦幼兒園進行獎補,為民辦學前教育上等級上水平提供更有力的經費支援。

  三是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將民辦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列入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先後組織1300多名民辦幼兒教師開展了以師德教育、幼教基本技能為重點的教師培訓,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

  四是開展對口幫扶支教工作。積極透過以強帶弱,以公扶民等形式,大力推進城鄉之間、公民辦之間的結對幫扶工作,按照“蹲點會診,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驗收”要求,先後組織有關專家和骨幹園長進行蹲點會診,幫助幼兒園找出問題所在,切實提高民辦幼兒園的辦園水平。

  五是促進民辦幼兒園晉等升級。認真貫徹實施《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3—6歲兒童學習和發展指南》,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民辦幼兒園晉等升級。

  六是規範民辦園管理。堅持高起點、標準化、公益性原則,嚴格落實登記註冊、准入和年檢制度,先後對民辦幼兒園進行了註冊評估和准入審批,對已取得辦學資質的民辦幼兒園進行了年檢,進一步規範民辦幼兒園的辦園行為。

  三、我市民辦教育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十多年來,民辦教育為我市義務教育“兩基”達標做出了一定貢獻,特別在城鎮化發展程序中,在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方面,投入了大量建校及辦學資金,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政府的財政壓力和負擔。此外,民辦學校還滿足了家長多樣化的教育需求,也解決了全市近千名大學畢業生及社會人員的就業問題。但近年來,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市的民辦教育出現了新問題。

  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我市既有的扶持發展民辦教育的政策貫徹落實不夠到位,特別是“兩免一補”政策,有的縣區因經費緊張落實不夠好,制約了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的發展;二是關於公辦學校教師去民辦學校任教的政策沒能落實到位,部分民辦教師因養老保險、身份編制等涉及切身利益的問題未能徹底解決,在鍛鍊成熟後紛紛“跳槽”,造成民辦學校師資隊伍不穩定,而全市即將開始的較大規模教師公開招聘,民辦學校教師也將積極參加招聘,如果不能合理地分配一定教師資源給民辦學校,將會更加影響民辦學校師資隊伍的穩定,對民辦教育事業穩定發展造成嚴重衝擊;三是民辦學校受資金投入能力所限及發展民辦教育的信心、決心不足,在加強校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方面與公辦學校差距日益拉大。

  四、對我市發展民辦教育的建議

  根據《天水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檔案及省、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外地扶持發展民辦教育的經驗,為促進我市民辦教育也本著“超前辦教育,負債辦教育,標準化辦教育”的理念,早日實現標準化辦學。在民辦學校實現標準化辦學的前提下,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民辦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認真落實我市關於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相關政策,同時可以採取多種措施,加強民辦教師隊伍建設,如根據已實現標準化辦學的民辦學校的在校生規模、投資規模及達標層級給予一定比例的正式教師編制,由地方財政核撥工資;全市每年新招錄的教師可按一定比例派遣到民辦學校工作。

  (二)加大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支援力度。對於已達到標準化辦學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接受義務教育學生的數量和當地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標準;對於已達到標準化辦學的民辦學校可以比照公辦學校享受一定比例的水電暖費補貼及社會化融資的貸款貼息補助。公共財政投入新建學校或企業援建學校,可採取委託優秀民辦學校管理的辦法,透過民辦公助的方式,快速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三)加大督查及管理力度。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對民辦教育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監督的力度,使民辦教育事業在政策的扶持下健康有序發展;繼續規範對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把好民辦學校入口關。對於經過定期、不定期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民辦學校,要給予幫助、警示,經過幫助整改後仍然不合格的民辦學校要堅決取締;規範民辦教育的審批制度、督導評估制度,嚴格實行年檢和民辦教育許可證的管理制度;積極發揮市民辦教育協會的作用,使民辦學校透過行業自律,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做出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業績。

  總之,透過對天水市民辦教育發展狀況的專題考察調研,收穫頗豐,感覺到民辦教育不僅在當地教育改革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還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民辦學校調研報告2

  近期,由xx省xx市教育局組織消防、衛生、房地等部門聯合對xx市區民辦學校進行了安全檢查,透過檢查發現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存在諸多消防安全問題,且十分嚴重,一旦發生火災勢必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極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火災事故。目前現狀令人擔憂。總結為以下特點及問題:

  一、學校特點

  (一)租賃場所居多,消防安全責任不清,失控漏管。

  透過檢查發現90%以上的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使用的是租賃的場所,而且多數使用的是建築物的區域性,加之租賃協議無消防安全條款,這就造成了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不清的問題,導致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的嚴重現象。例如朝陽區火炬大廈和凱維大廈內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均屬此種類型且比較集中。

  (二)使用場所空間小,人員多,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經營的面積多數較小,但學生很多,造成場所活動人員相對密集,而且學生的年齡偏小,一旦發生火災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例如南關區小白樺舞蹈學校、寬城區華夏外語學校等均屬此類。

  (三)經營者和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無消防組織和安全管理制度。

  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是經營為目的,主要精力都投在生源和教學兩個環節,從而忽視了消防安全工作。透過檢查發現有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根本就無消防安全的概念,造成無人管理,更談不上組織和制度了,這樣的單位一旦發生火災後果將會如何。例:朝陽區博奧高考學校、綠園區腦功能開發培訓班等均屬此類。

  (四)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的居多,從消防安全形度看,根本不符合辦學條件。

  透過檢查發現,採用居民樓改建;毗鄰娛樂場所且無防火分割;設在高層建築且在六層以上等的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佔總數的20%,一旦發生火災逃生十分困難,勢必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例:朝陽區凱維大廈內、今日新概念英語學校等。

  (五)同一建築物多家使用或多家產權,導致無獨立的防火分割槽和疏散通道被堵死和佔用。造成消防責任不清,疏散困難的混亂局面。

  檢查中發現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95%以上是與其他單位同設在一個建築物內,且有的是多家產權。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很不明確,管理混亂,發生火災逃生極其困難。各自經營者無法保證通道暢通,受條件所制無法保證消防安全。例如朝陽區火炬大廈內的多家、西朝陽橋附近的多家。

  二、隱患現狀

  (一)共性問題

  一是多數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均無第二個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有的具備兩部疏散因區域性租賃也無法使用,導致只有一條安全通道,而且室內人員居多,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疏散十分困難,勢必造成群死群傷,佔檢查總數的85%。

  二是疏散通道堵塞佔用比較嚴重。透過檢查發現民辦學校規模比較小的和課後補習班多數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其主要原因是方便管理、投入資金小。表現為在走廊安裝拉鍊門,設家長休息區等等。佔檢查總數的40%。

  三是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安裝配備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動消防設施安裝符合要求也無人維護和保養,導致設施損壞無法正常使用。較為突出的是牆壁消防栓破壞的嚴重,多數只有箱體,無任何配件。滅火器、安全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燈等配備的十分混亂,型號、數量、質量、期限等都不符合要求。一旦發生火災根本無法發揮作用。佔檢查總數的68%。

  (二)個性問題

  一是部分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部分設在高層建築內。多數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的生源是中小學生,年齡相對較小,一旦發生火災逃生能力差,很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現象。突出表現在朝陽區火炬大廈和凱維大廈。

  二是部分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採用的裝修材料可燃物居多。此類學校不但在裝修過程中採用了大量可燃材料,而且裝修造成通道狹小,發生火災時影響人員疏散。目前佔總數的3%。

  三是部分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將教學、住宿、辦公等設在一起。檢查發現在朝陽區和南關區有少數學校設有宿舍,宿舍安全出口均上鎖,問題十分嚴重。突出表現在南關區的xx市五環體育中等職業學校和設在市委黨校5號樓的幾所學校。

  四是部分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設在陳舊的`建築物內。這類學校無任何消防設施,建築物安全性差,有的設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發生火災撲救困難。

  三、防範措施

  一要加強對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辦學者和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工作。針對目前的現狀,應當有計劃地加強對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辦學者和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安全的責任心。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拿到重要議事日程。

  二要嚴把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稽核關,把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作為辦學審批的前置要件。透過檢查發現,多數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的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消防要求,只由教育部門把關很難達到消防要求。一是教育部門對消防技術標準掌握有限;二是教育部門無法實施消防行政許可。

  三要加大對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消防安全監督力度,切實保證消防安全。透過檢查發現,對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的消防監督工作存在嚴重失控漏管的現象。原因:一是多數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的消防監督屬三級派出所管理,既有監督不到位又有監督不利的因素;二是對民辦學校(含課後補習班)的監督力度不大,重視程度不高。如此一來,勢必造成失控漏管。

  民辦學校調研報告3

  自2003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我國的民辦教育事業得到了快速發展,不僅拓寬了人才培養渠道,適應了人民群眾對教育的多樣化需求,而且對深化教育辦學體制改革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由於我國民辦學校產生和發展的時間不長,在實行《民辦教育促進法》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問題。為進一步推動《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貫徹實施,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昌邑區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組成調研組,利用近半年時間對昌邑區各個民辦學校貫徹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落實情況,已經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對推動民辦教育發展的作用,我區民辦教育發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徵求對制定、修改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調研。

  鑑於此次調研,調研組從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發展情況、主要經驗、面臨的主要問題、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建議、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有關對策情況對昌邑區民辦教育凸現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究和分析,並形成調研報告。現將調研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民辦教育的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了“積極鼓勵、大力支援、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民辦教育發展方針之後,昌邑區民辦教育得到了快速發展。截止目前為止,昌邑區現有民辦學校149所,其中文化類學校佔總數的29%,藝術類佔32%,外語類佔30%,計算機類佔3%,職業類佔6%;學校現有專職教師600餘人,年度培訓學員約4萬多人,學校總佔地面積約為1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達2200多萬元。現已形成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齊頭並進,文化培訓、藝術培訓、技能培訓相容幷蓄的多層次、多形式的民辦教育體系,並構成了以城市為中心,城鄉結合的辦學格局,成為我區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民辦教育發展的主要經驗

  縱觀民辦教育多年的發展歷程,橫看各地民辦教育成功發展的路徑,我們得出結論,民辦教育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是民辦教育發展必須瞄準市場、適應人才市場的需要;二是民辦教育發展必須從思想觀念和實踐中推進現行教育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改革,創造靈活、高效的體制和機制;三是民辦教育發展必須敢於創新,突出自身特色;四是民辦教育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誠信原則、質量原則;五是民辦教育發展必須打造良好的辦學環境及辦學條件;六是民辦教育發展必須得到社會各界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援,行政部門必須增強服務意識,簡化辦事手續,提高工作效率,支援民辦教育發展,幫助民辦學校解決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政策扶持方面的問題。

  一是辦學場地的應用與開發得不到重視,適合辦學條件的教育集中場所資源匱乏;二是相關部門對民辦學校的便捷服務有待改善和提高;三是民辦學校建設貸款難。

  2、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

  一是管理過於被條框限制,不靈活。如:藝術專業的教師大多沒有教師資格證,因審批標準限制而不能聘用的問題;《督導評估指標》根據學校規模、專業、分門別類設定,才能更有效發揮指導評估作用。二是化解風險手段缺乏。如:民辦學校辦學風險抵押金設定標準偏高,收取困難。三是打擊違規辦學力度薄弱。如:無證辦學機構難以清除,教育自身無法強制執行。四是法定權益沒有全面落實。如:民辦學校在表彰獎勵、教師職稱評審、資格認定、人事關係流轉等社會優待方面還沒有依法落實相應的權益,享受應有的待遇。五是審批條件不夠合理。如:辦學面積和驗資數額標準過高。

  3、民辦學校辦學方面的問題

  一是部分學校缺少長期辦學理念。校舍長期靠租賃,只重經濟效益,不重辦學投入,辦學極不穩定。二是缺少一支穩定的、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教師以兼職居多,任課教師流動性大,學校隨意解聘和教師隨時辭職的現象較多,影響了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三是缺少現代管理理念和手段,教學管理工作水平不夠高,教學效果和質量監控機制也沒有完全建立。

  4、違規辦學方面的問題。

  一是部分民辦學校,以就業和經濟利益驅動為目的,不申請、不註冊,想辦就辦,想停就停,我行我素,擅自辦校或設立分校,嚴重影響了教育教學秩序,而相關有效力的執法規定甚少,以至於找不到更有效的法律依據,造成主管部門執法力度薄弱,整治力度不明顯。二是個別民辦學校已盈利為目的,利用不正當手段招生,變相開設中小學文化課類補習,聘請在職教師上課,或向在職教師出租教室上課,形成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縱容”在職教師舉辦文化課補習班的惡劣事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在職教師亂辦班行為追究不嚴,懲治力度不夠,造成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給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四、對策及建議

  1.加強和改善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和評估,依法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

  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一法一例”及其實施條例,嚴把准入資格、加強教學督導、倡導誠信辦學、嚴格監督管理、認真指導服務。在審批標準、評估體系、廣告發布、年評年審、資訊披露等方面採取合理、有效措施,嚴把審批關、培訓關、財務關、評估關,推進依法治校,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加強民辦教育市場的規範化管理,全力防範辦學風險,逐步建立起自動調節、規範運作、科學發展、健康有序的民辦教育市場規則。各部門要明確民辦學校為非財政性事業單位,一切按照非財政性事業單位進行管理,更好地落實對民辦學校徵地、基建、稅收、水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2、出臺制約違規辦學行為的政策措施,加大民辦教育執法力度。

  建議我市教育主管部門出臺政策及規定,要求政府各職能部門(城—管、物價、公安等部門)積極配合教育部門成立聯合執法機構嚴打違規辦學行為,淨化民辦教育市場,為民辦學校營造健康發展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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