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管理制度建設的調研分析_調研報告

賬戶管理制度建設的調研分析_調研報告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賬戶管理制度建設的調研分析_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是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有效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實施與傳導中、在金融徵信工作中、金融調查統計工作中、在維護金融穩定執行以及金融創新等金融工作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存一些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一、現行賬戶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真假開戶資料難識別。不法企業或個人利用過期的營業執照、變造稅務登記證搶佔他人稅號等手段騙取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也有發生。主要原因是銀行方面只與公安戶籍部門實現了身份證聯網核查資訊共享,而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還沒有建立起企業登記資源資訊查詢關係,所以銀行工作人員很難對真假開戶申請資料進行有效識別,無法保證開戶的絕對真實性。

  (二)、開戶資料的合規性審查和規範難。《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於20__年9月1日以中國人民銀行令在全國施行後,由於缺乏與工商、稅務、各級財政和部隊等部門的協調,給開戶行在審查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財政批檔案和部隊批文時也帶來一定的困難。如有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長期銷戶後再登記辦理,引起營業執照號有所變動的情況下,存在新舊營業執照雙重開戶的現象,雙戶執行將在年檢前持續使用半年至1年之久。

  (三)、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難界定。《辦法》第十一條中規定“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附屬機構”可以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但是,對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如何界定是屬於什麼編制,以及申請開戶時應出具什麼層次的證明資料《人民幣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如:__省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隊x支隊__市大隊,是什麼編制,屬哪主管,其經費由誰撥付,其編制創設的檔案中也不會提及到,作為銀行無從考證其是否有開立基本戶的資格及需要。

  (四)、開戶許可證收回換髮頻繁,手續繁鎖。開戶許可證是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准予申請人在銀行開立核准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行政許可證件,是核准類銀行結算賬戶合法性的`有效證明。開戶許可證記載事項包括了開戶許可證號、開戶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姓名、銀行機構名稱、賬號等內容。實際操作中,由於開戶單位法人或負責人變動、銀行機構名稱變動、系統升級變更賬號等而引起的開戶許可證收回換髮較為頻繁。如此重複勞動,既增加了開戶單位、開戶銀行、人民銀行三方的工作量,又不利於開戶許可證的管理。

  (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審查難。《辦法》對14類資金可以開立專用賬戶進行了明確規定,但是對除這14類資金外的“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中的“其他”卻只在第十九條的第十項中提到“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於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包括哪些資金,開戶時需要提供什麼類別的相關證明,沒有做具體的說明。對於存款人自己認定的、需要專項管理的屬於特定用途的資金,能否開立專用存款賬戶,這使開戶銀行以及人民銀行都很難把握。

  (六)、對存款人違反規定處罰難。《辦法》第十六條和六十五條分別列舉了存款違規開立、使用和撤消銀行結算賬戶的行為,並提出相應的處罰規定,但對存款人的處罰主體、處罰程式和處罰過程中銀行該充當什麼角色,未作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對企業開戶違法違規行為“不作為”的情況,《辦法》及《實施細則》中也沒有制定相應的處罰規定。存款人違反規定開立的使用賬戶的行為發生後,處罰究竟應由人民銀行執行還是由商業銀行執行的問題並不明確,是事中執法還是事後監督的問題難以分清責任。由於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受利益驅使對違規開立和使用賬戶行為執法難,而人民銀行卻又無法及時掌握所有存款人賬戶開立和使用的違規情況,事實取證難,阻礙了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職能充分發揮。

  二、對現行賬戶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議

  (一)完善和修訂《辦法》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建議中國人民銀行要進一步修訂、明確《辦法》中的相關規定,使其更具普及性、操作性和法規性。如:提高基本存款賬戶主辦賬戶地位,對附屬機構的基本賬戶開立必須以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或上級財務主管)意見證明為準;增加賬戶管理系統模糊比對功能,限制雙重身份的存款結算賬戶的開立數量,減少銀行營運成本;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條件,保證其真實性、合規性;完善與現行結算制度需要並適合市場經濟需求的結算賬戶管理制度;提高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的多角度資料彙總、查詢。下放並增加凍結賬戶、銷戶的賬戶管理許可權到人民幣賬戶管理系統4級操作員;加快出臺與人民幣賬戶管理辦法相配套的結算存款賬戶收費標準。

  (二)改革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模式。改善現有的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條件,取消紙質開戶資料人工傳遞方式,利用網際網路資源慣穿企業、開戶銀行、人民銀行。實現以網際網路為補充,內聯網為主導的現有賬戶管理系統網路資源模式。以商業銀行為前臺,實現開戶申請資料影像匯入,以工作日為單位批次上傳至人民銀行,人民銀行作為後臺稽核確認方,稽核並聯網核查各項申請開戶的影像資料及資料資料,並在賬戶管理系統中備案後回執提交行“已核准開戶”資訊。這樣不但減少商業經營成本,也杜絕了因企業或商業銀行網點資料變更而引起的換證頻繁行為,從而降低了人民銀行的行政管理成本。

  (三)、提高賬戶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執法意識。嚴格執行存款賬戶的開立條件,增強執法意識,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合規經營的關係,杜絕人情戶和關係戶,保證基本存款賬戶的真實性和唯一性;認真稽核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檔案,保證其合規性,使專用存款賬戶真正專戶專用;加強對個體工商戶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相互轉賬的監控力度,嚴格區分生產經營性資金和個人消費資金;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賬戶管理的操作、監督技能;創新管理和服務手段,健全賬戶管理檔案。

  (四)加快業務創新,提高服務效率,樹立服務促監管的大局意識。人行應建立與金融機構、地方政府以及相關經濟部門共享的區域性金融資訊通道,將需要和能夠向社會公佈的賬戶管理資訊釋出到公眾網路上,使政府、財政、工商、稅務等部門能夠及時、準確掌握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法規、制度,在授權範圍內隨時查詢有關單位、個人的開戶資訊。人民銀行也可透過連線政府、工商、稅務、技術監督部門的網站,適時瞭解存款人因撤消、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更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遷址等造成存款人基本資訊變動,督促開戶銀行及時進行資訊更正,確保開戶資料的合規性和賬戶管理資訊資料的真實、完整,不斷提高賬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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