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物業服務費用申請報告

增加物業服務費用申請報告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增加物業服務費用申請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增加物業服務費用申請報告 篇1

xx業主委員會:

  xx於20xx年建成,總建築面積22萬平方米,公司在接管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十幾年來,xx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關心。在市機關事管理局領導全力支援下,在小區業主委員會監督指導和廣大業主配合下,經過物業公司全體員工的負重拼博不斷努力,較好完成小區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受到市有關部門的表彰,向小區業主徵求意見中,得到了大多數業主的好評。

  一是用人上我們共用64人,其中保安33人,負責6個大門,24小時巡邏和車輛管理,夜間專人負責蹲守,確保夜間防火、防盜和安全工作。保潔、綠化,工程維修等服務管理人員一兼多職,儘量減少不必要開支。二是小區共用設施裝置老化,物價在不斷的上漲,管理的成本逐年加大,法定稅費也在不斷提高,養老保險等五項險種、工資福利、地方各項基金等也在逐年增加。致使每年虧損額度在增加,運轉很困難,在用工上年青人不願幹這項工作,用的是中老年人,工資偏底,目前連聘用中老年人都很困難,給公司用人管理增加難度和矛盾,再不調工資將面臨找不到人的狀況。

  小區三年以來收支情況:xx物業收支,每年透過管理局安排審計部門審計。小區總建築面積22萬平方米,按0.28/㎡收取,元全年收73.9萬元,其它收入:車位費10萬元至15萬元左右,房屋出租8萬元,廣告收入2萬元,合計:25萬元,總合計:98.9萬元。

  20xx年收入106.6萬元,支出116.9萬元,虧損10.3萬元。

  20xx年收入110.8萬元,支出124.5萬元,虧損13.7萬元。

  20xx年,收入103.7萬元,支出123.6萬元,虧損19.9萬元,三年虧損金額43.9萬元。

  這三年收入為什麼高於應收收入,因幾年來部分業主欠費和無人居房欠費在21.3萬元。透過採取措施上門催繳、起訴等辦法,收回16.7萬元。還有4.6萬死帳,管理局幾年補助12萬元才勉強過去。

  經過市場調查:新建安置小區物業管理費已收到0.35元/平方米,xx周邊如興鴻一品0.40元/平方米,陽光花園0.36元/平方米,明都水景0.33元/平方米,仁恆公寓0.53元/平方米,水木清華0.76元/平方米,中港雅典城0.47元/平方米,海天翡翠城0.56元/平方米等,另收水電分攤費,每月5元-12元。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工資每月1200元-1600元,交五險。

  測算依據,按照宿政規發〔20xx〕2號檔案《宿迂市市區物業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標準配備物業服務人員,按“四級”服務標準,每3200平方平應配一名物業服務人員,進行測算管理各項費用。《附預算表》

  根據測算結果,建議提高0.38元/平方米至0.45元/平方米。另外,小區水電一直沒有收分攤費,建議進行收取每月5元,

  我們在服務過程中也存在一是業主不滿意的問題,我們將積級響應業主委員會和局領導要求,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四評議、三公開、二創優、一滿意”活動和後勤服務工作大提升大改進,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改進服務態度,強化員工愛崗敬業的責任心。真抓實幹,開創好20xx年物業各項工作新局面,在業主委員會監督指導下。共同為小區廣大業主建立一個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而努力。

  特此請示

  xxx管理處

  20xx年xx月xx日

  增加物業服務費用申請報告 篇2

xxx小區業委會暨全體業主:

  根據市政府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規定,20xx年4月1日起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調整至1120元,我物業管理工作人員的工資也必須同時作相應調整。

  為做好下一階段的工作,及時修訂合同有關條款,消除由此產生的.各種問題,為此我公司特向業委會暨全體業主申請,召開業主大會,討論並透過有關資金計劃安排並修訂《物業服務合同》,保證物業管理工作的持續有效進行。

  現有向日葵管理處提出如下方案供參考:

  1.物業管理費從1.30元調整至1.80元;(業主每月多支出0.5元/平方米,每月約50元左右);

  2.小區停車費全部劃歸物業所有;(按照稅後15000元/月計算,業主每月多支出37元左右);

  3.裁減8名工作人員。(減少開支約120xx元左右);

  4.終止與業委會的《物業服務合同》。

  管理處如在20xx年7月31日前未得到正式發文答覆意見的,8月1日起按上述三條中的相應條款執行。

  由於向日葵小區事務繁雜等因素,如合同因業委會單方面原因不能及時修訂,嚴重影響物業工作正常開展的,物業公司將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得不考慮在適當的時間,終止與業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撤離虹橋向日葵小區。

  特此請示

  xxx管理處

  20xx年xx月xx日

  增加物業服務費用申請報告 篇3

尊敬的領導:

  根據貴公司的實際情況,我公司要求在下一個合同期員工增加至4人,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一、從安全形度考慮,外來人員的繁雜導致已發生了十餘次偷竊事件,增加人員可以加強巡邏力度,提高安全係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二、從人員休班方面考慮,因人員的缺少,員工的休班是一直存在的問題。增加人員後既保證了員工的正常休息,平衡了員工的工作心態,又增強了工作積極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幾年以來,物價上漲飛快,合同上規定的合同額1600元/每人/每月,已難以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20xx年5月起,東營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760元/月上漲到920元/月,員工福利待遇也隨之提高;

  二、人員工資自去年一直沒有增長(目前1300元,其它已經漲到1500元)加上保險、福利、節假日的加班以及不可預測費用等也需要往上調整

  三、是物業管理費的稅費由原來的4.55%上調到現在的5.65%。

  鑑於目前的實際情況,為確保貴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公司在儘量壓縮各種成本的情況下,仍有很大的資金缺口,為此,懇請貴公司領導核實以上情況,對我們公司的物業管理費進行適當的調整,經過認真核算費用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60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1800元可保證目前情況下工作需要。

  請公司領導酌情考慮我們的實際情況,給予我們支援。

  xxx管理處

  20xx年xx月xx日

  拓展資料

  一、欠交物業費違約金的標準

  關於欠物業費的違約金的標準應該看你們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如何約定的,當然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另一個可以請求進行調整。

  如何判斷過高還是過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因此,如果你們物業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支付物業的違約金,物業公司只能要求業主承擔承擔逾期付款的利息損失,標準為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如果合同中已經約定的約定金,按照上述標準來判斷是不是過分高於物業公司受到的損失

  二、物業費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專案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三、物業費的組成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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