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通用12篇)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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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1

  社群矯正是完善刑罰執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恰逢《社群矯》自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進一步推動我縣社群矯正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縣人大常委會社群矯正工作調研組一行五人,在XX帶領下,於8月下旬-9月上旬,先後到縣司法局、檢察院、公安局及X司法所等,採取聽彙報、召開座談會、檢視資料、實地視察等方式,對全縣社群矯正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國社群矯正從20xx年開始試點,20xx年在全國全面試行,我縣社群矯正工作是安徽省第一批試點縣,自20xx年開始試點。近年來,我縣突出“堅持把引領貫穿於社群矯正工作全過程”這條主線,實現堅守底線、堅持基本、堅定治本三級目標,實施創新監督管理、教育矯正、社會適應性幫扶三大手段,強化組織、基礎、制度、綜合四項保障,統籌推進構建“1334”社群矯正工作新格局,為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20xx年以來,我縣共接收社群矯正物件X人,辦理集中宣告X場次,期滿解除矯正X人,目前在矯物件X名,其中假釋X人,緩刑X人。共完成社群影響調查評估X件,社群矯正物件在矯正期限內,X人被特赦,X人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X人被書面警告,X人變更居住地後到新居住地執行社群矯正,開展集中教育和社群服務X場次,入監警示教育X次,集中點驗X場次,重新犯罪率為零。

  二、主要做法

  (一)堅持專群結合,加強隊伍建設。縣社群矯正中心現有工作人員X名,其中公務員X名,輔助人員X名,掛職民警X名;透過購買服務方式,聘用X名社會工作者和輔助人員,充實到社群矯正中心和司法所,X個司法所均配齊了社群矯正工作人員;建立社群矯正志願者隊伍,共聘任村(居)委會幹部、專家學者、離退休人員、教師、矯正物件的近親屬和原工作單位人員等X人擔任志願者。

  (二)創新五式矯正,提升監管質量。多年來,我縣探索創新出“管控式、獎懲式、教育式、幫扶式、監督式”的五式矯正,在實行分類分級管控、嚴明獎懲、教育矯正、社會適應性幫扶和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經驗,監管教育質量不斷提升,實現了“管得住、矯得正、扶得準”的工作目標。

  (三)健全完善機制,規範工作執行。完善調查評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獎懲、收監執行、解除矯正等環節的工作制度,細化完善工作流程,確保社群矯正工作從入矯到解矯的各項程式規範執行。一是規範入矯銜接。及時、高效、規範開展社群影響調查評估、交付接收、報到登記和入矯宣告等工作,從源頭上把控符合社群矯正人員條件的入口關。二是規範矯正執行。嚴格落實社群矯正人員每月8小時學習、8小時公益勞動、每月思想彙報、請銷假、考核獎懲等日常監管制度,對違反監督管理規依法給予警告、行政拘留、撤銷緩刑等,確保了社群矯正執法的嚴肅性、權威性。三是規範矯正解除。按照社群矯正規定依法開展解除矯正宣告,發放解除矯正證明書,同時建立安置幫教工作臺賬,確保社群矯正與安置幫教實現無縫對接。

  (四)強化矯治功能,增強教育效果。一是加強教育矯正。為每名矯正物件建立教育矯正小組,定期開展思想、法治、道德和愛國主義教育,依託敬老院、物業小區建立社群服務基地,制定《XX縣社群矯正服務選單》,推行“社群矯正物件公益勞動服務令”,實行“一法、一令、一書、一簿”式管理。二是加強社會適應性幫扶。縣司法局與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協調解決社群服刑人員的就業、子女就學、低保、臨時救助等問題,促使其順利融入社會。三是加強心理矯治輔導。與XX縣心理諮詢協會簽訂“心理服務社會化合作協議書”,為社群矯正物件開展心理諮詢和心理干預,幫助他們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實現心理矯正與行為矯正有效結合。

  三、存在問題

  1、社會認知度不高。社群矯正工作宣傳發動不夠廣泛,社會影響力和認同感不高,沒有真正深入人心,社會公眾對社群矯正的概念、內容、目的、意義和作用知之甚少,導致群眾對社群矯正人員存在憂慮、恐懼、排斥、防備、歧視等心理較為普遍,對矯正工作往往採取不配合不支援態度,給矯正社會化增加了難度。

  2、組織機制有待加強。社群矯正工作綜合性強,涉及職能部門多,目前縣級層面還缺少有效的組織領導和議事協調機構,沒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社群矯正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相關職能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在法律文書的傳遞、人員的交接及監督管理等銜接上,有時還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的現象。

  3、工作力量嚴重匱乏。司法所是社群矯正的主力軍,根據社群矯正機構的委託,承擔社群矯正相關工作。實際工作中,基層司法所事務繁多、職責廣泛,不但承擔著社群矯正任務,還要承擔法治宣傳、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綜合治理及鄉鎮其他中心工作等,而我縣司法所人員配備情況嚴重不到位,全縣X個司法所,現有工作人員X人,其中:X人所X個、X人所X個、X人所僅X個,全縣平均每所X人,與全國平均每所X人的差距較大,現有司法所工作力量難以適應社群矯正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需要。

  4、社群矯正中心建設滯後。我縣開展社群矯正工作已整整十四年了,但縣級社群矯正機構至今仍未有屬於自己的固定場所,一直靠租賃民房度日,場地面積和內部設施均達不到上級規範化要求,執法的規範性和嚴肅性大打折扣。

  5、經費保障不到位。目前,社群矯正人員的日常監管、審前調查評估、檔案卷宗以及執法、辦公設施、培訓等,都需要大量經費支出。我市《關於加強社群矯正經費保障的意見》中“縣按照每名社群服刑人員每年1500元標準落實”和《社群矯》第六條“各級應當將社群矯正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協助社群矯正機構開展工作所需的經費應當按照規定列入社群矯正機構本級預算。”等規定亟待落實。

  6、社會力量參與度不高。一是社群矯正的社群參與性,決定了社群矯正需要社會力量的介入。實踐中,農村、社群承載功能不強,志願者資源、志願服務意識和激勵機制缺乏,社會力量參與作用發揮有限。二是幫困扶助工作直接關係到社群服刑人員能否平穩融入社會,但當前,我縣對社群服刑人員的社會救助、職業教育、就業指導等幫扶措施針對性不強,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的深度和廣度不夠,社群服刑人員重新就業、親情維護、社會適應與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幫扶亟需加強。

  四、意見建議

  1、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社群矯》。社群矯正工作對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社群矯》已於20xx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縣要以學習宣傳貫徹《社群矯》為契機,認真組織開展《社群矯》的學習、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依法設立XX縣社群矯正委員會、全面清理和修訂社群矯正現有規章制度、依法做好社群矯實施時的工作銜接,努力推進全縣社群矯正工作高質量發展。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廣播、網路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社群矯正工作,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支援、參與社群矯正工作的良好氛圍。

  2、健全社群矯正工作保障機制。認真落實社群矯的相關規定,加強社群矯正機構、隊伍、場所、經費等保障,為社群矯正工作創造更加有力的發展環境。一是縣應依法設立XX縣社群矯正委員會,加強組織保障,發揮其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二是司法局應提出設定社群矯正機構的意見,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審批;縣要妥善解決社群矯正機構固定場所建設問題,依法規範刑事執行工作;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實解決“一人所”問題;以購買服務、專項保障等方式招聘社群矯正輔助工作人員,配齊配強社群矯正執法工作力量。四要進一步加強經費保障。縣要嚴格按《社群矯》的規定,將社群矯正經費單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建立社群矯正經費動態增長機制。

  3、不斷最佳化社群矯正工作新機制。一是不斷最佳化工作制度,全面梳理現行社群矯正工作制度,及時做好廢、改、立工作,進一步規範調查評估、接收入矯、考核獎懲等重點環節的工作制度,嚴格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式,形成科學規範的管理機制,以制度體系建設為依託,全面提升社群矯正規範執法水平,確保《社群矯》在XX落地見效。二是全面推進社會化建設。創新多元化社會主體參與社群矯正工作模式,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在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基層組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上下功夫,主動搭建平臺、暢通渠道,最大限度動員和凝聚社會力量參與,改變以往社群矯正機構唱獨角戲的局面,切實提高社群矯正社會化、專業化水平。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2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完善隊伍建設

  根據街道、社群班子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指定專人負責社群矯正工作,有矯正人員的社群要建立社群矯正工作站,不斷加強和完善“街道、社群”兩級社群矯正工作網路,完善社群矯正服刑人員幫教監管機制。抓好社群矯正工作者和志願者隊伍建,吸收熱心社會人士加入志願者隊伍。加強對社群矯正工作者業務指導和培訓,確保每個矯正服刑人員都有社群矯正工作者、社群民警、志願者、監管人組成的幫教小組。

  二、加強工作制度建設,促進社群矯正工作規範化

  1、嚴格落實排查、走訪制度。街道矯正辦在每月及重大節日和社群敏感時期,對所轄區域內矯正服刑人員報到情況、人數、動態、監管措施的落實以及矯正效果等進行排查走訪,確保矯正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嚴格請示報告督查制度。社群矯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逐級、及時、如實上報,特別是矯正物件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處罰、收監執行等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上報。嚴格執行請銷假規定。

  3、進一步完善檔案臺賬管理制度。社群矯正各項臺賬要整潔、規範、資料齊全、查詢方便,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每名矯正服刑人員的個人檔案,及時將矯正服刑人員每月學習情況、請銷假事項等輸入矯正監管系統,並實時更新。

  三、加強日常管理,預防和減少矯正物件再犯新罪

  1、強化對重點矯正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每個工作日必須進行定位,發現異常及時上報。按照《社群矯正實施辦法》,抓好社群服刑人員管理,確保做到不脫管、不漏管、不失控,嚴格控制服刑人員再犯罪。

  2、嚴格落實電話彙報、書面彙報、集體教育、公益勞動、請銷假等監管措施,確保監管到位。

  3、對重點物件建立臺賬,明確監管責任人,由社群民警、司法所、社群工作人員、社群矯正志願者、家庭監護人共同實行分類掛鉤,加強部門、人員配合聯動,掌握此類矯正服刑人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再犯新罪的苗頭,及時遏制隱患發生。

  4、做好適用非監禁刑判前的社會調查,嚴格審查被評估人員和取保人的資格,接收委託調查情況適用前調查評估率達到100%。

  5、要組織社群矯正人員參加勞動技能培訓不於1次,社群矯正人員期滿後要及時做好安置幫教工作。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3

  20xx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群矯正人員1人,解矯7人,目前在矯人員11人,其中緩刑8人,假釋3人。

  根據省、市、區關於社群矯正“三防”專項工作的整體部署,我所以組織網路、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資訊系統應用四方面工作為抓手做好社群矯正工作,具體如下:

  一、健全社群矯正工作組織和網路。

  街道進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社群治保調解主任為具體幫教職責人的專業矯正隊伍。同時,在各社群成立了由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老黨員和其他志願者組成的社群矯正志願者隊伍,並及時調整和補充,為“兩會”及建黨90週年安保工作帶給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規範社群矯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點加強了請示報告制度,資訊宣傳、統計制度和請銷假、談話制度,同時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即矯正物件進入社群矯正環節後,我們都要進行調查和走訪,全面掌握其基本狀況,制定《矯正個案》,逐人建立檔案;為每名矯正物件確定1名工作人員和1名志願者組成幫教小組,負責全程監督、教育、管理;要求矯正物件每週進行口頭或電話彙報、每月進行書面彙報。尤其是在與矯正物件第一次見面時,當面向其宣讀《社群矯正宣告書》,由矯正物件簽訂《理解社群矯正保證書》,牢固樹立和強化其服刑意識。

  三、做好社群矯正“三防”專項工作。

  按照“排查準確、掌控及時、防範有效、處置快速”的“三防”活動原則,街道結合社群矯正工作實際,落實“三定”措施,築牢社群矯正“三防”城牆。

  (一)“定位”,堅決執行《關於加強和規範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高檢會〔2009〕3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目視跟控、GPS遙控措施,著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的社群矯正監管安全工作“天羅地網”,確定和限制社群服刑人員的活動範圍。根據全國“兩會”、建黨90週年和國慶等重要時期、重大節日、重點時段的維穩工作要求,組織各社群對矯正物件進行“分階段、滾動式、不間斷”的排查,切實瞭解掌握社群服刑人員的工作生活狀況及近期的行蹤去向、活動軌跡。嚴格外出請銷假制度,對於節假日期間請假探親的人員,落實隨同人員進行監護,並進行電話抽查,真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定人”,切實實行“定人包案”制度,對重點矯正物件和重點歸正人員落實專人管教。在排查走訪中發現和掌握的有違法犯罪傾向或有可能參與群體性上訪事件的重點物件、重點問題、重點隱患,由社群書記、綜治幹部及矯正志願者組成幫教小分隊,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確保轄區內重點人員的個案化矯正實施率到達100%。此外,嚴格落實矯正物件“每日一電話、每三日一到訪”制度,確保實時掌控,實時監管。透過採取一系列有效的監管幫教手段,切實消除和化解了社群矯正安全監管工作隱患。

  (三)“定心”,高度重視心理矯正工作,全面落實矯正過程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健康教育,轉化和弱化其消極思想和心理。春節前夕,街道領導、司法所長和社群幹部一起上門走訪了部分家庭困難的歸正、矯正人員,與他們進行了交流對話,送上春節慰問,並給生活困難的社群服刑人員送去了慰問品和慰問金,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增強了他們重新做人、融入社會的信心。

  四、總結經驗,強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社群矯正監管安全形勢分析會,街道矯正辦負責人、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社群矯正工作人員三方參與,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群矯正監管狀況,認真查詢存在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意見和方案。如大慶社群矯正物件單某,連續兩個月無故不參加學習,居住地在海曙且電話聯絡不上,對此,矯正辦透過發掛號信、片區民警打電話聯絡其家人等方式最終與其取得了聯絡,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教育,最終使其認識到自我的錯誤,主動致歉並自覺到矯正辦參加正常的學習。加大社群矯正每季度聯合執法力度,對社群開展“三防”活動的實施狀況進行考核,並將此項工作與社群年度綜治考核掛鉤,確保“三防”活動落到實處。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4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步伐的不斷加快,為了做好社會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社群矯正工作有關檔案精神,讓社群矯正人員更好地融入社會,因此,做好社群矯正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成為當前的一個重要課題。目前,就如何做好社群矯正工作進行了細緻的調查研究

  一、基本情況

  我鎮共有52個行政村,總人口為4.2萬人,地理位置處於市東北部。目前我鎮共接管14名社群矯正物件.透過走訪,我們瞭解到矯正人員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徵:

  1、矯正物件本人的心理障礙,某些矯正物件對社群矯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會和心理壓力,不願意回到社會執行刑罰,不願意讓親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對於集中的學習和公益活動感到恥辱,同時希望司法機關不要做定期的家訪,以免打擾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會群眾習慣認為矯正人員有汙點,重犯率相對偏高,都避而遠之,有排斥、歧視的心理,而這一心態也使得矯正人員缺少了歸屬感和認同感,增強了他們對社會的牴觸心理。

  二、經驗和做法

  在規範化管理的同時,根據社群矯正工作的特點,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的個性化原則,逐步探索新時期社群矯正管理方式,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個性化矯正方案設計。根據矯正物件特徵、犯罪性質、家庭經濟情況、認罪悔過的程度、家庭人員對其犯罪及被懲處的態度、預測矯正物件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矯正措施並根據改造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區別對待,因人施矯,對症下藥,提高教育矯正的針對性和矯正質量。嚴格落實走訪、談心、教育、思想彙報、公益勞動等經常性工作制度,及時發現不安定因素和隱患以及傾向性問題,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到不脫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嚴防矯正物件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關懷,體現“以人為本”理論。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及時瞭解他們的家庭狀況和按期思想表現,做到“五必訪”,即:新接收的要走訪,家庭出現糾紛的要走訪,生活有困難的要走訪,重大節日前要走訪,有疾病時要走訪。透過認真逐一走訪,真正做到思想教育從嚴,生活關心到位。如矯正物件胡某,70歲,患有高血壓等多種疾病,走路不方便,我們除了以上“五訪”之外,並定期上門走訪,瞭解其情況。

  三是幫困解難,管理逐漸向服務轉變。針對矯正物件不同的心理,為了努力消除矯正物件的對立情緒,引導其順利融入社會,我們召開了矯正工作志願者和社群服刑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暨座談會,邀請局矯正科同志對他們進行知識講座並參加座談。透過座談,拉近服刑人員與社群矯正工作者的距離,從根本上促進其思想轉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開展送溫暖、獻愛心多種形式幫困解難。如保外就醫人員俞某,患有間歇性精神分裂症,由於經濟基礎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難,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僅靠姐姐的資助看病,我們在座談中瞭解到這一情況後,將其作為重點幫扶物件,想方設法幫助他解決生活困難,在春節前送上愛心幫扶慰問金500元,讓他過一個快樂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矯”程式的規範。我所對每一位新接收的矯正物件都要舉行人性化接收儀式,給每位矯正物件送一封《給社群矯正物件的一封信》,既使矯正物件在進入社群矯正前感受到矯正的嚴肅性和認真性,又使矯正物件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們儘快瞭解社群矯正,服從社群矯正。同時對每一名解矯物件也舉行解矯程式,對他們在矯正期間的表現進行綜合講評,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矯正物件切身感受到矯正對他們的幫助,透過矯正悔過自新,重新認識自我,迴歸社會,融入社會,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終。

  五是注重實效,正面引導。由於雙峰山高路遠,為了更好地為矯正人員做好服務,我們在雙峰和黃壇各設立了公益勞動場所,以便於矯正物件參加公益勞動。為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們把矯正物件的親屬、所在地聯村幹部等納入幫教監管網路,實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矯正過程中,根據矯正物件工作情況“量身定製”教育改造方式。如:對胡某走訪,瞭解到他的犯罪過程是哥們義氣,被人利用,在被判緩刑後,因為年輕,自認為是其一生中的汙點,他這一輩子就此完了,對生活、對今後的前途十分悲觀,鎮社群矯正工作人員透過走訪、談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風帆,現胡某在躍龍街道範家村開摩托車修理部,工作積極,收入穩定。

  三、存在問題

  社群矯正工作透過不懈的努力,雖取得了一些的成績,但在調研中發現,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在某種程度上制約著社群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問題也不少。

  (一)群眾的認同度不高。社群矯正是需要執法機關、矯正物件和社會群體的三方配合,由國家機關藉助社會綜合資源的幫助而對矯正物件進行的開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國它還是一種新生事物,在調研過程中,據瞭解,矯正工作者認為在試點階段,由於社群矯正還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府領導的重視,工作就很難開展,但現在的狀況是很多領導都不瞭解社群矯正究竟為何物,社會上的一般群眾就更不用說了。由此,需要進一步加強社群矯正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挖掘各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進行推廣,同時可以透過電視,廣播,新聞,講座等多種形式向人民大眾進行宣傳。擴大社會影響面,增強社會影響力,爭取社會各界的認同和支援。

  (二)機構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統陷於孤軍作戰的被動局面。社群矯正是執法工作,又是教育矯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對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矯治,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政策性。要將社群矯正工作落到實處,必須健全社群矯正機構,配齊工作人員。目前,我們既無專門的執行機構,又缺乏執行人員,志願者力量不足,導致社群矯正工作只是簡單停留在轉接材料、建立監管檔案階段。

  (三)經費投入嚴重不足,社群矯正的質量難以保證。矯正經費短缺問題是一個普遍性的問題。公安機關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社群矯正工作的主體,但現在具體矯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極其下屬的司法所進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設施。矯正工作需要社會力量的支援,但它仍然是一種國家機關的行刑方式,缺乏國家專門的財政支援是不可能進行的。

  (四)各部門之間工作配合、銜接不密切。社群矯正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根據兩高兩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機關是具體組織實施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監獄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群矯正試點工作。但實踐中由於牽涉的部門較多,權利義務不明確,且沒有固定的統一辦公場所,各部門為了區域性利益,對做好這項工作缺乏熱情和主動性,反而使工作複雜化。

  四、探索和思考

  為此,面對當前新形勢和新問題,社群矯正工作必須與時俱進,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經驗,總結規律,積極探索長效、穩定、務實的新機制,做好社群矯正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做好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僅靠鎮綜治辦、司法所力量是遠遠不夠的。要充分發揮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的作用,特別是黨委、政府對這項工作要負起直接領導責任並給予大力支援。實行齊抓共管,動員全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派出所、司法所、工辦、民政、團委、婦聯等組織,要積極發揮其職能作用,單靠司法行政機構唱獨角戲,搞孤軍奮戰,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證工作經費,建立安置幫教基金。基金使用:給於歸正人員回籍初期生活無著落、重大疾病、遭受災害及服刑在教人員家屬遇到特殊困難等方面提供社會救濟和幫助,給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歸正人員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必須建立社群矯正工作專項基金,數額由上級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和同級財務部門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制定標準,保證足額下發,專款專用,對於貧困地區,上級要在經費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援,確保整個地區的平衡性。

  (三)最佳化環境,為社群矯正人員和諧共處的營造良好氛圍。要緊緊抓住社群這個平臺,充分利用宣傳櫥窗、宣傳畫,要做到真正讓每個村民瞭解社群矯正工作,把握好宣傳工作的尺度。

  (四)儘快成立統一的社群矯正工作管理機構。加快司法體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統一領導的社群矯正管理機構,由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諸部門指定人員參加,設立固定辦公地點,由上述部門合署辦公,便於社群矯正工作的銜接與協調。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5

  一、基本情況

  我市社群矯正試點工作自啟動後,迅速在我市兩個試點區展開。從兩個區的開展情況來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幾點:

  (一)思想認識到位。兩城區被確定為全省社群矯正工作試點市(區)後,區委、區政府均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進行研究。兩個區司法局均制訂了嚴密的計劃,確定了專人專職負責此項工作,並派專人隨省廳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單位進行了學習考察。

  (二)領導機構健全。目前,兩城區的33個街辦(鄉鎮)都成立了社群矯正試點工作領導機構,各項工作機制建立。

  (三)社矯工作者隊伍加強。兩城區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為適應工作需要,兩城區採取聘用社群矯正輔助人員的辦法,選聘具有法律經驗、心理學專業知識和社會責任感的人員充實到社矯辦公室,確保了社群矯正工作的開展。同時,還積極挖掘社群資源,發動退休老幹部、知識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群矯正志願者行列,使社群矯正工作隊伍素質有了較大的提高。目前,兩城區33個街辦(鄉鎮)司法所共有專職人員33人,社矯輔助人員39人,社矯志願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兩城區各司法所均能堅持對每名矯正物件實行一人一檔,詳細記載了矯正方案、監護人協議書、公益勞動記錄、每月小結、談話記錄、電話彙報等方面的資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規範的基礎性臺帳。在管理機制上,充分發揮街道(鎮)、社群(村、居)兩級管理網路的作用,明確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務,為社群矯正工作的長期發展和司法所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制度上,兩個區都出臺了《社群矯正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方案)》、《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矯正物件須知》等規章制度,力求工作規範。

  從試點的情況來看,收到了預期的效果。矯正試點期間兩個區共117人接受社群矯正,經過矯正工作人員紮實有效的矯正幫教,沒有發生一起社群矯正物件重新犯罪的現象。矯正物件能夠較快地融入社會,部分矯正物件在社群矯正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還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從試點工作開展情況看,目前我市社群矯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迴避的問題。主要是:

  (一)、社群矯正工作相關法律法規不盡完善

  立法的滯後給工作開展帶來了統一認識、統一做法、全面推進等方面的一定的難度。目前社群矯正工作開展的依據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發的《關於開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客觀上存在名義主體和實際主體分離現象,公、檢、法、司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省際、市際之間的銜接都存在一些困難。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據不足情況下,有關部委的現行規章中針對社群矯正工作的規範缺乏系統性。致使社群矯正各成員單位在工作銜接、責權劃分等環節上存在困難,無形中加大了工作難度。

  二是工作主體的不適應。主要表現在《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關規章中涉及社群矯正的條款存在著滯後的問題。例如從現實看,社群矯正按照兩院兩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機關來實施,這無疑是有利於社群矯正工作開展的,但現行的法律未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執法主體權,這不僅與公安機關既有的執法主體權產生法律衝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機關在開展工作時責權不一,處於十分尷尬和不力的地位。矯正物件大多對司法所的考核獎懲持無所謂的態度,有的矯正物件以經濟、生活等種種理由不參加有關矯正活動,有的遷居或離開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報告,由於司法所執法主體權,社群矯正工作者對這些現象也無計可施,嚴重影響刑罰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是程式方面的不適應。主要表現在:監獄辦理假釋、監外執行的手續繁複;管制、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資訊不能及時;對人戶分離的物件,戶籍地與居住地之間缺乏銜接等。目前,兩城區的矯正物件基本上是由本區所在法院判決後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對於外地法院判決到本區的社矯物件,兩城區司法局至今未收到過相關的法律文書,導致這部分矯正物件漏管、缺管現象嚴重,矯正工作也就無從開展。目前多數街辦的社矯物件人數已呈逐年萎縮的地步。常此以往,社群矯正試點工作可能將難以為繼。四是矯正工作還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撐。目前,在矯正物件的日常管理幫教工作中,由於缺少法律賦予的強制性手段,對那些拒不接受矯正或在矯正中表現不良的矯正物件,社群矯正組織一一特別是負責具體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責無權,不能及時予以懲戒;而對那些積極配合矯正、表現良好的矯正物件的獎勵,也因程式過於繁瑣、規定較原則操作性不強、社群矯正組織沒有法律授權等因素,實施起來難度較大,不能很好體現出獎懲結合的矯正方針。

  (二)、社群矯正工作基礎建設薄弱

  社群矯正是一項以司法行政機關為主的新工作,從外省先期開展社群矯正試點的地區經驗看,要保證社群矯正工作順利開展,司法所須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顧工作,須有獨立的辦公室實施矯正和存放檔案,須有通訊、交通裝備和工作經費以保障工作開展。但由於客觀原因,兩城區各司法所基礎建設均較為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對薄弱,社矯輔助人員偏少且隊伍不夠穩定。司法助理員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狀況,且司法助理員在承擔司法行政多項職能工作的同時還兼有街辦(鄉鎮)安排的任務,人手少、任務重,使司法行政機關在社群矯正工作中難以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裝備,有的街道辦公經費較為緊張。目前,兩城區大多數司法所無車輛、無電腦、傳真機、印表機等工作裝備,個別所連基本的獨立辦公用房也未解決。在辦公經費上,我市社群矯正經費與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較大。上海市人頭經費定的標準是6000元、蘇州市社群矯正經費標準為3000元。我市兩城區矯正物件均無人頭經費可言,由於經費的緊張,導致一些工作流於形式,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矯正質量。

  (三)工作過程中相關部門的支援配合還未到位。社群矯正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和單位,需要公、檢、法、司、人事等多個職能部門就工作銜接、經費保障、矯正物件就業等方面加強合作,認真履行職責,才能形成較強的合力,確保社群矯正物件零漏管、脫管。但在調研中我們發現,目前兩城區社矯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獨立承擔,有的職能部門對這項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瞭解,存在著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僅僅依靠司法所單打獨鬥,矯正工作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三、對策及建議

  在全省社群矯正試點工作啟動會上,省、市領導強調:開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奮精神,紮實推進試點工作的開展,努力探索出一條具有貴陽特色的社群矯正之路。為進一步推動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針對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和困難,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一)加強領導

  社群矯正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透過黨委政府加強領導,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機制來推動這項工作。建議市、區兩級成立黨委分管領導為主任、分管副市長(副區長)為副主任、公、檢、法、司、財政、人事等部門為成員的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局,以貫徹落實上級社群矯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區的社群矯正工作規劃,協調相關事宜,指導、督促、檢查本地區的社群矯正工作。各街辦(鄉鎮)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貫徹落實上級社群矯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實社群矯正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時建立經常性的工作彙報機制,及時向黨委、政府彙報工作情況,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援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明確權責

  法院應當準確地適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釋,充分使用社群矯正措施改造罪犯。檢察院依法加強監督,確保公正。司法行政機關積極開展社群矯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群服刑人員的矯正、幫助工作。鄉(鎮、街道)司法所承擔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機關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做好社群矯正物件的監督管理和考察,對違反規定的社群服刑人員依法採取必要的措施。為加強社群矯正的銜接工作,建議將社群矯正內容納入公、檢、法、司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標。財政人事部門加大財政和人員保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重視基礎

  當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體負責社群矯正工作的司法所這個平臺。社群矯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知識的隊伍。根據現在的條件,社群矯正依賴三類人員:專業社群矯正工作者、輔助社群矯正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建議黨委、政府根據司法所承擔工作任務的現狀和將來的發展趨勢,加強司法所力量,配備專業社群矯正工作者,由懂業務的人員擔任。其次,配齊輔助社群矯正工作者,現在雲巖區配備輔助社群矯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個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群矯正輔助人員,經過培訓後上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標準)而無法穩定隊伍。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建議可借鑑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各區安排一定的事業編制,用於招聘社群矯正輔助工作人員,根據實際配備到各鎮(街)司法所。編制不足的可以考慮招聘合同制的人員加以落實。此外,壯大社會志願者隊伍,儘量招募一些專家學者、知名人士、離退休幹部、青年學生、村(居)社幹部加入到志願者隊伍中來,從事社群矯正志願工作。

  (四)加大財政保障

  社群矯正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沒有一定的物質技術支援是很難完成的。從兩城區試點情況來看,經費顯得嚴重匱乏。建議可以借鑑外地做法,在保證車輛、通訊、電腦等辦公裝置齊備、社矯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到位的基礎上,按社群矯正物件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標準由區(縣)財政安排工作經費,用於培訓、指導、管理、獎勵等,並列入財政預算。

  (五)規範執法身份

  建議由省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協調省政府法制辦,統一製作社群矯正工作執法證件,或由市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統一製作工作證件,同時為社矯工作者統一制服,以便於順利開展社群矯正工作。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6

  一、基本情況

  xx市社群矯正工作於xx年開展了社群矯正試點,今年以來,在全市xx個鄉(鎮、街道)全面推開社群矯正工作,進入矯正實施階段。透過近三年的社群矯正實踐探索和全面開展社群矯正工作以來的情況,目前的社群矯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為三個基本,一是基本上構築了社群矯正工作管理組織,具體表現為全市xx個鄉鎮街道都成立了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從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上對社群矯正工作給予保障;二是基本上依照中央、省、市上級部門的要求,認真貫徹xx市社群矯正工作會議精神,全面開展了社群矯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職責、制度,部門銜接、隊伍建設、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對社群矯正物件實施了有效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獎懲考核、幫助服務。但由於社群矯正立法滯後,目前社群矯正工作的具體管理和工作程式等方面的規定比較原則,責權不夠明確,實際操作性不強,在社群矯正推進過程中,時常會在制度設計和實際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

  二、現階段社群矯正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1、執法與執行上分離。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目前適用社群矯正的“五種物件”即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被裁定假釋和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發的《關於開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則要求,司法行政機關具體承擔社群矯正物件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幫助教育工作。由此,社群矯正從過去的公安機關單一管理改為公安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共同管理體制。從形式上說,作為執法主體的公安機關不再是社群矯正物件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的具體承擔者,但仍然是“五種物件”監督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責任單位。而從事社群矯正具體指導、管理、組織工作的司法行政機關在法律上卻沒有刑罰的執行權。這種狀況既影響了社群矯正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也影響了刑罰執行工作的嚴肅性和實際效果。

  2、監督管理措施乏力。由於現行法律法規對“五種物件”的監管規定存在一定缺失,導致當前的社群矯正工作缺乏應有的強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體的監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矯正手段難以落實到位。一是獎懲考核乏力,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五種物件”能夠獲得減刑、假釋獎勵的實際上只有管制和暫予監外執行物件。至於緩刑物件必須要“重大立功表現”才可以獲得減刑,假釋物件“一般不得減刑”,剝奪政治權利物件則沒有減刑獎勵。二是監督管理手段乏力,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五種物件”違反監管規定可予以收監執行的只有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物件。對判處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的物件就沒有相關規定,實踐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時,見檔不見人的,見人不見檔的,佔有相當比例而無相應處置措施。三是部分矯正手段乏力,現行法律法規對“五種物件”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中,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參加勞動的內容。雖然刑法第46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實際執行中,該規定是否適用社群矯正物件以及目前適用社群矯正的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物件是否屬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還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7

  為深入推進我區社群矯正工作,近日我們組織專人對社群矯正工作開展了調查研究,有關情況如下:

  一、我區社群矯正工作總體情況

  2010年,我區正式啟動社群矯正工作。幾年來,社群矯正工作本著“依法規範、積極穩妥”的工作方針,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堅持“以人為本,推進社會管理”的工作理念,積極探索開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的有效途徑,以抓基礎,定製度,強管理,顯實效為重點,努力提高教育矯正質量,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防止了社群矯正物件重新違法犯罪,確保了社會的安全穩定。自全區開展社群矯正工作以來,累計接收社群矯正人員120人,解除矯正74人,現在冊矯正人數46人,正在接受社群矯正委託調查12人。我區現有一個基層司法所(老莊子司法所),負責空港城開發區和老莊子鎮的社群矯正工作,街道辦事處、慶北辦事處和社群管理辦公室的社群矯正工作由其本單位管理。為使社群矯正工作順利實施,我們採取業務練兵、崗位學習為主,到豐潤、路南等先進縣區參觀見學等形式強化業務學習,明確職責,從思想上不斷提高認識,增強做好社群矯正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履行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群矯正職責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依法實施社群矯正工作奠定了基礎。2014年社群矯正實行新的檔案管理辦法後,我們嚴格執行審前調查評估、交付與接收、矯正實施、解除矯正、檔案歸檔等整個工作流程,做到一人一檔、一人一案,針對不同物件個體特徵,制定矯正方案,堅持周聯絡月彙報,讓每個監管物件服從監外執行的紀律,積極主動地配合社群矯正機關的監督管理。抓好幫教措施的落實,對家庭確有困難的物件,關心其生產、生活,使之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能安心進行矯正,有效的防範了矯正物件再犯罪。

  二、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缺少專門機構和人員。根據社群矯正工作的要求,基層社群矯正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管理。受管理體制的制約,我區僅有一個基層司法所,即老莊子司法所,負責空港城開發區和老莊子鎮社群矯正工作,街道辦事處、慶北辦事處和社群管理辦公室的社群矯正工作由其本單位管理。社群矯正與監內執行有著同樣的嚴肅性,只是在具體實施方式上存在不同。按照《市社群矯正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規定:社群矯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機關來執行管理。街道辦事處、慶北辦事處和社群辦既不具備行政司法主體資格,又難以對社群服刑人員進行規範管理,也極大地削弱了法律應有的威懾力。今年6月份市司法局對我區社群矯正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針對司法行政主體資格問題對我區提出了明確整改意見。

  二是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不夠緊密。社群矯正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需要公、檢、法、司、民政、勞動社保、街道、村(居)等部門的共同配合,由於區司法局組建時間比較短,各部門相互配合還需進一步加強。

  三是社群矯正組織的輔助力量有待加強。做好社群矯正工作,應建立一支專業矯正力量與社會矯正力量相結合的矯正工作隊伍。社會矯正力量主要是社會志願者,包括專家、學者、知名人士、離退休人員、村委會或社群居委會成員、高等院校學生、矯正物件近親屬和所在單位人員等。但在實踐中,除了村(居)委會成員和矯正物件近親屬外,其他矯正社會力量還有待於全面發展和加強。

  四是工作任務日益加重。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進一步落實,越來越多的罪犯將轉入基層社群接受矯正。全面推行社群矯正工作,能夠有效促進社群服刑人員順利迴歸和融入社會,對於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如果在推行社群矯正工作中,無法按照要求接收社群服刑人員,無法對其進行日常管理,極有可能造成這部分人員的失管、失控,形成新的不穩定因素。

  三、工作建議

  1.增加專門機構,加強人力配備和業務培訓。為進一步提升我區司法管理水平,加強社群矯正工作,根據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司法所建設的意見(司發通〔2014〕71號),建議新建一個司法所,負責街道辦事處、慶北辦事處和社群管理辦公室區域內的社群矯正工作。針對我區社群矯正工作的實際,採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在崗學與脫產學相結合、自學與組織培訓相結合等形式,下大苦功加強現職人員的業務學習,花大氣力提高現職人員的業務素質,使其儘快地進入角色、適應工作。

  2.加大宣傳力度,培養壯大社會力量參與社群矯正工作。社群矯正把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放在社會上監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是其顯著特徵。社群矯正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援和參與。要積極透過多種宣傳途徑,加大對社群矯正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擴大社群矯正的社會影響面,增強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都能夠正確認識、理解、支援和協助社群矯正工作,大力營造社群矯正的良好氛圍。要廣泛吸收符合社群矯正志願者條件的社會人士參與社群矯正工作,如選派社群矯正工作經驗豐富的監獄、勞教所幹警,精通法律的法學工作者參與社群矯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門聘請離退休幹部、心理諮詢師、大學生志願者、社群居委會成員、高校教師、學生和矯正物件的近親屬及所在單位的人員等優秀人才加入社群矯正組織等,從而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社群矯正社會工作者、社會志願者工作隊伍。

  3.加強經費保障,確保社群矯正工作資金需求。按照市政府專題會議精神,繼續將社群矯正工作經費按照每名社群服刑人員,每年不少於2000元的標準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用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群矯正社會工作服務、社會工作者、社會志願者培訓、必要的辦公用品、印製宣傳材料、工作表彰等,確保工作正常運轉。

  4.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社群矯正工作合力。要切實加強對社群矯正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定期通報社群矯正工作情況,分析研判矯正工作動態,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各部門應按照責任分工,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做到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加強協調配合,一方面要加強監管,避免脫管失控。另一方面要為他們積極提供免費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提高就業謀生能力,幫助他們解決就業就學和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8

  20xx年,我縣被洛陽市政法委確定為社群矯正試點縣,縣委政法委、縣司法局高度重視,積極安排,多次召開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參加的社群矯正協調會議。成立了汝陽縣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汝陽縣社群矯正工作實施方案》和《汝陽縣社群矯正工作管理辦法》,明確了公檢法司各單位的任務及相互之間配合的要求。

  一、社群矯正工作的概況

  截止目前,我縣共有社群矯正物件117名,95%屬於緩刑人員。我們在城關、小店、三屯、上店等鄉鎮開展第一批移交工作,四個鄉鎮共接收社群矯正物件28人,佔總數的23%。

  接管的社群矯正物件截止目前無重新犯罪情況,為我縣社群矯正工作打開了新的局面。

  二、搞好社群矯正工作的具體措施

  一成立了汝陽縣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

  由縣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常務副縣長任第一副組長,縣直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導和協調全縣社群矯正工作。

  二建立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完善各項工作制度

  多方協調,與綜治辦、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財經所、民政辦等部門負責人聯絡,使資源得到最佳化管理,為做好社群矯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務。

  三出臺檔案指導具體工作

  出臺了《汝陽縣社群矯正工作實施方案》和《汝陽縣社群矯正工作管理辦法》。兩個檔案對我縣的社群矯正相關制度作了細化和完善,重點解決了矯正物件銜接、矯正執行、管理監督、考核獎懲、期滿解除矯正等環節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的明確和相互之間的配合,並在實踐中構築協調的工作機制。

  四統一安排部署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試點正式啟動後,各司法所在縣局的領導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檢察院、檢索部門的大力支援下,對社群矯正物件人員資訊進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縣共有社群矯正物件117名,95%屬緩刑人員。

  五組織學習

  我們組織基層司法所長赴湖北荊門、四川郫縣、成都市成華區等社群矯正工作開展比較早和比較好的省市單位參觀學習,學習外地單位好的做法和先進的經驗。

  六加強宣傳

  社群矯正還是一項新工作、新任務、新課題,在社會上和廣大群眾中還比較陌生,為擴大知曉率,使社會各界和基層幹部群眾認識、理解、參與和支援,透過各種媒體對社群矯正工作進行了大力宣傳,縣社群矯正辦公室在縣區及各鄉鎮發放社群矯正宣傳資料。

  七製作社群矯正工作臺帳

  為了便於管理,縣社群矯正工作辦公室為每位社群矯正人員制定臺賬,規範了社群矯正的各種法律文書,規範了社群矯正的工作臺帳,統一印製了社群矯正的各種制式文書。

  八利用科技手段科學管理

  為及時瞭解掌握矯正物件的實際狀況和活動規律,與電信部門積極溝通,電信部門為我們提供了司法e通管理模式,社群矯正辦投資5000多元為10名社群矯正物件配備了GPS定位手機。

  司法e通系統的開通,為我們向矯正物件下發通知、矯正物件上傳圖片、思想彙報提供了更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存在問題

  社群矯正工作尚處於試行階段,由於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工作也處於摸索階段,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職能部門之間的配合、銜接工作需進一步加強。社群矯正工作需要多個部門相互配合。

  二全市各級社群矯正工作機構工作經費緊缺,交通、通訊設施配置還有待於加強。從事社群矯正的專業人員缺乏。

  三工作人員整體素質較弱,特別是學習法律及相關專業的人才較少,從而使社群矯正工作相對滯後。

  四司法行政人員的執法地位沒有確定,給工作帶來很多不便。

  四、提出建議

  一社群矯正工作是司法部門一項新的工作內容,涉及人員複雜,管理難度較大,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增加編制,配備專業人員。

  二此項工作業務量大,工作經費應納入政府的財務部門預算。

  三省市應根據相應政策和轄區實際情況出臺社群矯正工作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以便更好的開展社群矯正工作。

  四社群矯正工作人員應有上級配發的社群矯正工作證件、服裝、交通工具等。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9

  社群矯正作為一種與監禁矯正相對應的非監禁行刑方式,透過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對罪犯進行改造,極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監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於其順利迴歸社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當前,社群矯正工作已成為我國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工作,加強對社群矯正人員這一特殊群體的管理和服務,既是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的內在要求。

  一、我市社群矯正工作現狀

  (一)基本情況。我國的社群矯正工作於XX年開始試點,XX年在全國試行,湖北省作為全國的第二批試點省份,於XX年開始試點。孝感市作為全省第二批試點地區,於XX年在孝南區廣場街進行試點,安陸市社群矯正工作於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來,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職,社會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群矯正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各級社群矯正組織按照提認識,建機制,增投入,夯基礎,重創新,強隊伍,勤督辦,求實效的工作思路,不斷完善工作措施,穩步推進社群矯正工作,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科學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幫扶社群矯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陸市在矯人員260人,累計接收469人,解矯209人,總體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規化,檔案文書標準化,監管幫教人性化,為矯正物件順利迴歸社會創造條件,社群矯正工作紮實開展,為維護安陸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工作現狀。當前,全市社群矯正工作力量總體薄弱,社群矯正組織不很健全,各鄉鎮雖成立了領導小組,但相應的工作職責、制度落實不到位,影響工作開展。司法所是基層從事社群矯正的工作主體,但從目前司法所的編制、人員配備現狀看,工作力量與工作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設定上,按國家規定每個所應配3-5人,除社群矯正外還有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多項職責。安陸市現有16個基層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個,2人所6個。在工作人員緊缺的情況下,基層司法所認真執行日常監管教育工作。一是嚴把接收環節。所有到市局報到的矯正物件,除攜帶相關法律文書外,還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2張照片,由市局統一設計並印製了矯正通知書、送達回執,確保了服刑人員都能按時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報到。二是逐人建立檔案。透過全國社群矯正資訊平臺,各所把所有矯正人員的檔案資訊資料全部錄入管理系統。各司法所根據矯正人員提供的基礎資料,逐人建立紙質檔案,確保電子與紙質檔案同步相符。

  在實踐中,從大體情況看,全市社群矯正工作主要基層由司法所工作人員承擔,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矯正網路。雖然社群矯正工作在吸納社會志願者、整合社群力量幫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處於構思起步階段居委會成員和矯正物件單位及近親屬作為矯正小組的成員,責任心不強,成立的矯正小組大部分均沒有盡到小組的職責,矯正小組人員素質也有待提高。

  (三)監管情況。雖然我國制定了一些關於社群矯正的法律,但是關於社群矯正的執行權問題卻是一片空白。我國《刑法》規定,依據人民法院判決的內容不同,刑罰分別由公安機關、監獄、人民法院執行。社群矯正工作是刑罰執行活動,目前沒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規定。對於社群矯正工作的主體司法行政部門只賦予了義務,並沒有給予作好此項工作的權利,社群矯正屬於一種行政執法,也代表法律的嚴肅性,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身份沒有定位,無統一著裝,無執法證件。現階段司法行政各級部門在開展社群矯正工作的過程中,在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時一味的寬無邊但對矯正人員的管理卻嚴不足,造成這種被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行政獎懲與刑事獎懲缺乏有效銜接,直接導致對社群服刑人員考核獎罰的部分內容形同虛設,對抗拒改造、不服從管理的社群矯正人員卻很難收監執行;二是對於社群矯正人員的監管屬於刑罰執行性質,而現階段社群矯正工作人員的身份與社群矯正所面臨的發展形勢極不相稱。隨著《社群矯正實施辦法》的出臺,公安由管理主體成了輔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機關自己的'執法隊伍卻沒有及時建立填補公安退出社群矯正執法工作後的權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開展社群矯正工作時缺乏有力的權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員缺乏有效的強制管理手段,監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遇到緊急情況,無法對服刑人員直接採取強制措施,這些都嚴重影響了刑罰執行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三是現在穩定工作壓倒一切,出於穩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於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約和人道主義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員對社群矯正人員遇到的困難不得不設法解決,雖然這有利於社群矯正工作實現維穩目標,但是也助長了極個別社群矯正人員以此為要挾。寬而不嚴的工作方式嚴重影響社群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10

  社群矯正是我國刑罰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從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群矯正的刑罰性質,確立了社群矯正的法律地位。社群矯正工作的性質和特點決定了社群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重要性。根據發展形勢,建立一整套完備的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體系具有重要現實作用。

  一、社群矯正工作現狀

  (一)司法所人員嚴重不足。截至目前,我縣共有社群矯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5人。截至xx年2月底,全縣累計接收社群矯正物件1031人,累計解除矯正455人,正在接受社群矯正的人員576人。目前,大部分鄉鎮正在接受矯正的社群矯正人員多達20人以上,城關鎮、墳臺鎮、洪山鎮的社群矯正人員多達30人以上。全縣社群矯正人員與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平均比例是7.2:1。部分司法所社群矯正人員與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平均比例超過15:1。司法所工作人員除承擔社群矯正工作外,還要承擔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安置幫教、依法治理、參與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員還要參與鄉鎮中心工作。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現狀不能滿足社群矯正工作需求,工作難到位、容易出問題。

  (二)社群參與度不高。社群矯正的社群參與性,決定了社群矯正需要社會力量的介入。如果沒有社群參與,單純由刑罰執行機關執行,這樣的非監禁刑就不屬於社群矯正,或者說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群矯正。廣大農村,社群承載功能不強,志願者資源和志願服務意識缺乏。目前,全縣社會志願者621人,主要由社群(村、組)幹部擔任。社群(村、組)幹部幹部作為最基層幹部,承擔著多方面工作任務。由於未形成社群矯正志願者的培育引導、獎勵激勵機制,缺少參與社群矯正工作精神鼓勵和物質待遇引導,實踐中幫扶教育持續性不強,作用發揮有限。

  (三)經費保障嚴重不足。我縣是人口大縣,社群矯正人員越來越多,工作任務重、壓力越來越大。目前,開展社群矯正工作者業務培訓、社群矯正志願者培訓、定位社群矯正手機的使用、社群矯正人員的日常監管、審前調查評估、檔案卷宗以及執法、辦公設施等,都需要大量經費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阜辦發【xx】10號)檔案精神,縣財政應按每名社群矯正每年1000元的工作經費予以保障,但從現實來看,財政保障力度還遠不能達到標準。

  二、專職社工隊伍在社群矯正工作中的作用

  (一)緩解矯正力量不足。各社群矯正中隊、司法所是執行社群矯正工作的主體和平臺。但在工作實踐中普遍存在人員不足,力量薄弱,工作拓展難等問題。現有條件下,採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為基層司法所配備專職社工,協助開展社群矯正工作,可有效緩解司法所矯正力量不足的問題。

  (二)適合社群矯正工作特點。遵循社會規律、運用社會工作方法、整合社會資源、組織社會力量對社群矯正人員進行教育改造是社群矯正與監獄矯正的重要區別。探索社群矯正工作機構與其他社會力量的結合,吸引專職社工參與社群矯正工作,可以彌補專業人才和專門知識的不足。社群矯正人員基本上分散在各村(居、社群)和鄉鎮。本地專職社工熟悉社情民意、瞭解風俗習慣,開展矯正工作能得到社群矯正人員家庭、親友支援幫助,可以發揮自身優勢,動員社會志願者參與,共同做好對社群矯正人員的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和幫困扶助,這些都符合社群矯正的特點和要求。

  (三)提升社群矯正專業化和規範化水平。專職社工普遍接受過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專業的學習背景,法律意識高、規範意識強。他們作為社會工作人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專門從事社群矯正輔助工作,可以發揮其專業優勢,有利於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群矯正工作特點和工作規律,提升社群矯正的專業化和規範化水平。

  三、專職社工隊伍建設的設想

  (一)專職社工的主要任務。社群矯正專職社工是指具備一定條件專門從事社群矯正事務的全日制專業人員,屬編外聘用制人員,按照聘用制人員管理。社群矯正專職社工的主要任務是:協助司法所接收社群矯正人員,辦理銜接手續;協助司法所開展社群矯正基礎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矯正個案工作計劃,組織社群矯正人員參加社群服務,進行形勢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矯正等;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為社群矯正人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完成司法所交辦的與社群矯正有關的工作任務。

  (二)專職社工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社群矯正工作,工作責任心強;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專業優先錄取;

  (5)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熟練操作和使用計算機;

  (6)身體健康,年齡一般應控制40歲以下。

  另外,社群矯正是刑法執行活動,工作的物件是社群矯正物件,屬於高危人群的範疇。特別是在基層農村一線工作的社工,常常要獨擋一面,監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因此,女性社工的比例不宜過多。

  (三)專職社工的配備比例。目前,我縣司法所工作人員平均管理社群矯正人員18名。考慮到我縣的經濟條件以及社群矯正人員不斷增多的現實,建議每20名社群矯正人員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可有效緩解司法行政幹警不足與工作任務日益繁重的矛盾。

  (四)提高專職社工福利待遇。社群矯正試點中,聘用的專職社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偏低,導致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高素質的專職社工留不住。為保證專職社工隊伍建設穩定健康發展,專職社工的工資不僅應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還應建立動態增長機制,隨著經濟的發展提高專職社工工資福利待遇,以吸引更多社會專業人才,充實壯大專職社工隊伍。

  (五)出臺激勵措施。目前,有關社群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備,未建立完善的培養、激勵和評價機制。現有專職社工大多數是年輕的大學畢業生,專業性強,思想活躍,要求進步強烈。實踐中應建立社會人才與行政事業單位選拔使用人才相銜接的制度,如將專職社工中的大學畢業生,納入“三支一扶”範圍,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中給予加分優惠,可使專職社工幹有前途,幹有出路,幹有奔頭,幹有目標。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11

  縣人大會組織調研組對我縣社群矯正工作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先後到鄉鎮、縣司法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單位,採用聽取工作彙報、走訪、座談的方式深入瞭解我縣社群矯正工作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社群矯正工作基本情況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縣於20xx年下半年正式啟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紮實有序;公檢法等部門各司其職,銜接配合默契;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齊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整個試點工作階段性成效比較明顯。截止20xx年11月底,全縣共接收社群矯正物件790名,在冊矯正物件350名,440名矯正物件依法解除矯正。目前,全縣共有15個司法所,39名工作人員,10名大學生村官協助工作,422名社會志願者參與社群矯正工作。

  二、我縣社群矯正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縣社群矯正在組織機構、隊伍建設、教育管理、健全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預防和減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促進了“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設,為建設文明和諧新常山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1、黨政重視,強化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社群矯正工作,將其列入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以縣領導為主任,縣政法委、公、檢、法、司等部門組成的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建立了由公、檢、法、司4個部門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提出“各方協調、多家統計、集中核對、強化管理”的銜接方式,督促指導社群矯正工作的開展。各鄉鎮成立了以副書記為組長,各相關單位參加的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村委會確定村主任、調解主任為矯正工作志願者。這些組織機構的建立,職責明確,分工落實,保證了矯正工作順利開展。

  2、建立制度,規範工作程式。先後相繼出臺了《常山縣社群矯正工作實施方案》、《常山縣社群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常山縣社群矯正物件處罰辦法》等檔案,在矯正銜接、矯正執行、管理監督、考核獎懲、矯正解除等環節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規定製定一系列制度進行規範,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各司法所在具體負責管理矯正工作中也建立了召開例會、請假報告、學習培訓、公益勞動、資訊報送、檔案管理、定期走訪、一人一檔等規章制度,注重教育實效,確保社群矯正工作始終健康有序執行。在基層派出所、司法所和行政村之間建立無縫銜接機制,實現了工作程式規範,各個環節有效連結,使矯正工作管理渠道有效暢通。

  3、加強監管,提高矯正質量。各鄉鎮司法所認真開展日常矯正監管工作,落實各項矯正措施,重點是在抓好日常報到、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勞動等工作的基礎上,實施分類管理,分級處理。根據矯正物件的家庭情況、經濟條件、犯罪原因、個人性格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具體情況,因人制定矯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一方案一矯正責任人。同時注意發揮社群矯正工作志願者、派出所、司法所和監護人“4+1”矯正體系作用,實行用親情呼喚、社群感化、友情幫助,切實提高矯正工作實效。透過送溫暖、獻愛心,著力解決矯正物件工作和生活中困難,有效提高了矯正物件的改選積極性和改造質量。針對矯正物件請假外出務工的情況,探索開展QQ群聯絡、集中司法員外出考察等模式,得到了省、市司法部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從目前我縣的社群矯正工作來看,雖然取得了一些經驗和可喜的進展,但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並採取切實措施予以解決。

  一是立法滯後帶來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到目前為止我國社群矯正還沒有單獨立法,相關的法律也很少涉及有這方面的內容,只是根據“兩高兩部”的通知規定,社群矯正工作的執法主體仍是公安機關,工作主體是司法行政機關。矯正物件對於司法行政機關實行刑法執行職能認同性較差,不服管的傾向性強。司法行政機關遏制脫、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措施弱,對違反監管規定的矯正物件的處罰必須透過公安機關執行或提請,這種執行主體與執法主體分離的狀況,直接削弱了基層司法所對社群矯正物件的監管效果。

  二是宣傳發動還不夠到位。社群矯正工作沒有從正面向社會作廣泛的宣傳和發動,社會影響力和認同感不夠高,沒有做到真正深入人心,社群矯正工作社會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不少領導、幹部群眾對社群矯正工作不瞭解也不理解,對社群矯正工作的概念、內容、目的、意義和作用知之甚少。在社群矯正的實施過程中,一些群眾反映出一種對矯正物件的敵視態度,表現出過度的憂慮、恐懼,使矯正物件生活和就業存在較大阻力,也給社群矯正工作帶來許多困難。

  三是組織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社群矯正組織不健全,社群矯正層面單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矯正網路。部分鄉鎮社群矯正工作人員調動隨意化、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基層司法所承擔任務多,司法所工作人員及司法協理員專職人員少,大部分不是法律專業或刑法執行專業畢業,學習培訓和外出考察機會較少。社群矯正工作者素質能力參差不齊,整體專業化程度不高,影響監管效果。

  四是經費保障還不夠有力。據瞭解開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以來,我縣財政沒有按照《浙江省社群矯正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足額撥付30%配套經費,裝備建設更難落實,只能依靠省財政撥款經費保證辦公設施的添置、培訓等日常開支。這些經費對探索開展社群矯正物件的心理治療等現代矯正手段顯得捉襟見肘,經費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社群矯正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五是監督管理效果有待提升。現行矯正制度包括了思想彙報、談話教育、學習培訓、公益勞動、請銷假制度等,但由於場地、經費、人力資源嚴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顧慮,集中學習培訓工作基本上沒有展開,公益勞動的時間和效果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社群矯正的主要工作形式表現為報到、談話及走訪,社群矯正工作僅流於監控,無法實現較高水平的教育和矯正。

  全縣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篇12

  社群矯正是一項系統工程,綜合性強,關係國家司法、刑罰執行、社會治理、群眾工作等諸多層面,涉及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財政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等諸多單位。這些單位即為社群矯正工作成員單位,如何發揮好成員單位的作用是社群矯正工作中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重要課題,研究和探討如何發揮成員單位作用,實際上就是研究和探討成員單位在社群矯正工作這個舞臺上如何演好自己的角色的問題。

  一、社群矯正成員單位具體工作實踐

  棲霞區社群矯正工作歷經十一年,從最初的試點到全面推開,矯正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各成員單位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從制度層面看,不斷完善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群矯正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確保“管的到”。協調政法部門、行政部門、群團組織等健全完善區域“14+3”工作網路體系。制訂出臺棲霞區《社群矯正日常監管工作制度》、《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未成年社群服刑人員監管教育工作機制》、以及《社群矯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工作制度,促進社群矯正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和社會化建設。同時將社群矯正工作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列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綜治維穩目標責任體系,加以考核,加以推進。從監管層面看,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相互支援、密切配合,確保“管的住”。公安、檢察院派員長駐區社群矯正中心幫助工作,定期互通人員資訊,定期開展重點人頭談話教育,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督查,有效組織查詢和追逃,社群服刑人員一直在管受控,重新犯罪率牢牢控制在省控線以下。從教育幫扶層面看,積極開展職業培訓和就業指導,幫助落實社會保障措施,確保“管的好”。與人社局協作,對有就業意願的社群服刑人員定期組織參加招聘會,每週傳送招聘資訊到手機上。與民政局建立了辦理低保的“綠色通道”。與住建局開通了申領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相關政策解答專線。依靠街道,開設了電工、叉車、縫紉機等技能專案。透過“組合拳”,讓有就業願望和需求的社群服刑人員,第一時間安排免費培訓,不挑不撿第一時間安排就業。符合低保條件的第一時間落實低保政策。有效化解了社群服刑人員的對抗性,促進社群服刑人員主動接受改造。

  在實踐中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形成了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司法行政系統的監獄、勞教、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相互支援、密切合作,民政、人保等部門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了相互聯絡、相互銜接、相互配合的新型刑罰執行體系,逐步健全、完善了對社群服刑人員的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和幫困扶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和措施,實現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

  二、當前影響成員單位職能發揮的主要因素

  1、思想認識上的誤區。部分成員單位對社群矯正工作重要性還存在模糊認識,對刑事政策瞭解的不夠透徹,沒有意識到社群服刑人員置於社群內進行矯正就是在執行刑罰,不能認識到做好社群矯正工作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導致有些成員單位對這項工作重視不夠,支援有限,配合不力。此外,由於宣傳力度不大,社會參與程度不高。很多人不知道社群矯正工作是怎麼一回事,以為“刑罰就是在押”、“犯罪改造就是監獄的責任”等,公眾對社群矯正工作的參與意識不濃,社群矯正志願者作用發揮不好等。

  2、部門聯動的不默契。一是《社群矯正實施辦法》對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等四部門的職責作了明確規定,江蘇省出臺的《社群矯正工作條例》對社群矯正專項工作組相關成員單位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但作為一項新的法律制度和地方性法規,仍有不少成員單位未將社群矯正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評,致使該項工作被淡化,工作職責未能較好地履行。二是雖然社群矯正工作已納入區綜合治理的範疇,也層層簽訂了責任書,但綜治協調、監督的力度不夠,部門協調、履職考核、責任落實等單靠司法行政部門有些勉為其難。三是社群矯正工作在部門銜接配合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審判機關、公安機關存在移送法律文書不及時甚至辦案程式顛倒的現象,一部分社群服刑人員出監所後或經法院判處非監禁刑後,沒有同家庭和當地社群矯正機構銜接就直接流入社會,釀成脫管漏管。四是社群矯正工作與民政、人社、教育、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協調聯絡尚沒有建立起有效工作機制,致使對社群服刑人員幫扶手段少、面窄、層次低。

  3、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社群矯正配套法律滯後,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撐和制度約束,缺乏必要的考核獎懲激勵機制,制約了社群矯正工作的效果,影響了成員單位作用的發揮。雖然社群矯正相繼寫入刑法、刑訴法,《社群矯正實施辦法》也已出臺,我省也已出臺《社群矯正工作條例》,但刑法、刑訴法對社群矯正的規定比較籠統,對矯正機構、人員身份均未明確,而《社群矯正實施辦法》和《江蘇省社群矯正工作條例》的位階較低,權威性不夠,對一些諸如機構編制、人員身份、經費保障等直接影響社群矯正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又避而不談,加之這項工作起步較晚,尚未能形成統一規範的管理模式。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從另一種角度來說,也制約了社群矯正工作科學、規範管理,陷入無章可循的境地。

  三、充分發揮成員單位作用的幾點對策

  1、加強學習是發揮成員單位作用的前提。加強學習,增強法治意識,對於每個成員單位都是至關重要的。我國於20xx年開始了社群矯正試點工作,2019年在全國全面試行,社群矯正工作發展迅速,覆蓋面穩步擴大,社群服刑人員數量不斷增長。20xx年2月25日,xx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明確規定了對判處管制、緩刑以及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群矯正,標誌著我國社群矯正法律制度的確立,為改革完善我國刑罰執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礎。20xx年1月10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發關於印發《社群矯正實施辦法》的通知。20xx年3月1日,《社群矯正實施辦法》正式施行。20xx年1月16日江蘇省第xx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透過《江蘇省社群矯正工作條例》,並於20xx年3月1日實施。

  成員單位透過最新社群矯正法律法規的學習,瞭解社群矯正工作的性質、地位、作用、職能,積極參與調查、視察等活動。使成員單位充分認識自己的使命,大膽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份量、有獨特見解和意見,積極反映社情民意,積極提出批評建議。

  2、履行職能是成員單位應盡的職責。《江蘇省社群矯正工作條例》對成員單位職能進行了明確,強化各自責任。比如第4條、第31條、第32條、第33條、第34條,分別就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核,建立社群矯正經費保障制度,提供場所、配備必要的設施和裝備,提供專業服務等問題進行規定。同時還強調密切部門協作,例如公安機關應當依法阻止社群服刑人員出境,依法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和重新犯罪的社群服刑人員,協助司法行政部門查詢脫離監管的社群服刑人員,追捕被決定收監執行的在逃社群服刑人員,協助司法行政部門將被決定收監執行的社群服刑人員羈押並投監執行。又如:民政部門應當將社群矯正工作納入社群建設和社群管理範圍,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社會組織協助、參與社群矯正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依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就業培訓機構和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社群服刑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與就業指導,提供就業資訊,拓寬就業渠道,鼓勵和扶持社群服刑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任務和特點,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相應履行職責的細化方案和計劃,確保銜接工作不留空檔,各部門間有序銜接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綜治部門要高位協調、監督成員單位的工作。對一些單憑司法行政部門難以協調的問題,比如公檢法司等部門在執行《社群矯正實施辦法》及《江蘇省社群矯正工作條例》過程中部門職責不清、配合不力,各成員單位落實工商、信貸、稅收、低保、社保等各項安置幫扶政策等,同時綜治部門要主動介入。綜治部門要對責任書的內容,定期督查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追究責任,構成綜合治理一票否決的要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3、為成員單位履行職能做好服務。社群矯正管理局作為社群矯正工作機構,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指導職能。健全聯動協調機制,落實實施社群矯正的職責,主動做好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社群矯正決定、執行、解除等各環節的相關制度,建立起規範有序的工作機制。應當為成員單位知情和參與創造條件,積極提供成員單位需要了解的法律和個案,並透過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向成員單位通報辦理情況,讓成員單位及時瞭解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採納、落實情況,為下一步提供決策參考。同時,社群矯正工作離不開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與支援,要做到爭取多溝通、多聯絡,多彙報,增強社群矯正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強配合,協同支援,真正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

  由此可見,成員單位是社群矯正工作的重要主體,社群矯正工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成員單位主體作用的發揮。這是因為社群矯正工作職能作用的發揮,主要是透過成員單位有組織地履行職能的活動來體現的。無論是履行職能,還是聯絡各界人士增強社群矯正工作活力,都離不開成員單位的參與和作用的發揮。成員單位沒有積極性,對社群矯正工作不熱情,那社群矯正就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要充分認識到成員單位在社群矯正工作中承當的社會責任。有了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就能積極參與社群矯正工作的各項活動,盡力發揮成員單位作用,為我國社群矯正事業做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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