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勞動保障調查報告

行業勞動保障調查報告

  當去接觸不知道的一個情況或事件,需要認真地調查研究清楚,最後基於取得的調查材料匯成調查報告。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調查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業勞動保障調查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業勞動保障調查報告1

  為完善建立和規範城鄉勞動力就業狀況資料庫,準確掌握城關鎮就業崗位供需要求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動態,按照縣就業局的統一按排,城關鎮勞動保障所於6月12日—6月22日,對全鎮16個(村)街的單位用工情況和勞動力資源就業狀況進行了專項調查。在調查流程上,我們先後進行了調查摸底,造冊登記,檢查驗收,總結匯報四個階段;在調查內容上,注重從單位用工情況和農村勞動力資源就業狀況兩個方面開展深入調查。具體內容包括:用工人數、用工結構、工資待遇、用工需求和勞動力總數、轉移就業人數、富餘勞動力數、就業去向、年齡結構、文化程度、產業比例、收入、求職願望、培訓要求以及失業人員中特困家庭生活狀況等;在組織形式上,鎮黨委成立由組織書記任組長的專項調查登記領導小組,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任主任的專項調查登記辦公室和由村(街)勞動保障專幹為負責人的調查登記小組,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充分發揮村(街)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基礎性作用。在10天內,圓滿完成了調查登記工作任務。同時也使我們進一步撐握了當前全鎮的單位用工情況和勞動力資源就業狀況,現將調查登記情況報告於後:

  一、基本情況。

  城關鎮地處縣城腹地,是全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轄16個村(街),136個村民組。用工在3人以上的單位239個,單位用工人數達2419人,其中失業人數46人;全鎮總人口41111人,其中:勞動力人數有16369人,轉移就業人數7124人,富餘勞動力人數6260人。在轉移就業人員中縣內輸出人數3483人,縣外省內輸出人數909人,長江三角洲262人。珠江三角洲1343人,華北地區546人,東北地區63人,西北地區113人。西南地區132人。境外3人。其它地區270人。

  二、勞動力資源現狀。

  從調查情況看,我鎮勞動力資源有以下特點:

  一、富餘勞動力比重較大,在全鎮16369人勞動力中,富餘勞動力有6260人,佔32.8%。

  二、勞動力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初中文化佔大多數。

  三、勞動力外出打工的較少,在本縣內和本省內打工的較多。經調查,在7124名轉移就業人員中,縣內和省內打工的人數為4392人,佔61.7%,省外打工的人數有2732人,佔38.3%。

  四、年齡偏大,文化程度較低,缺乏技能,一部分人暫無就業但有培訓學習一技之長的願望。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我鎮勞動力素質不高,缺乏勞動力技能,難以在城市實現穩定就業,我鎮在區外務工的3641人中,有相當數量的人沒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人數很少。

  二、勞動力收入水平低,外出農民工以從事體力勞動為主,多在建築業,加工業,保安等技術含量低的行業中就業,月工資收入在發達城市中居於偏低水平。

  三、外出農民工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一是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雖然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加強農民工管理服務的政策。但在一些地區,企業仍有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依然存在;二是對農民工存在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政策,為農民工設罷就業門檻,對農民工和城鎮居民不能一視同仁;三是生產生活條件差。一些企業沒有按照行業生產安全規章制度進行生產,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農民工居住環境,飲食衛生條件較差;四是子女就學困難;五是就業困難人員多,主要原因是文化程度偏低,沒有一技之長,思想觀念有待進一步更新。

  四、有關工作建議。

  勞動保障工作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做好城鄉統籌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是全社會奔小康的必然要求。為此,結合調查情況,提出如下工作建議:

  一、加大投入,夯實組織基礎

  一是政府要把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加強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二是積極開發就業崗位,特別是公益性崗位。三是健全組織體系,充分發揮鎮、村兩級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基礎性作用。

  二、開發好農村勞動力資源,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

  一是建立“機制靈活,手續簡便,費用低廉,依法管理”的就業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水平建設,不斷完善基層職業介紹網路,降低勞動力流動成本,提高勞動力資源利用率。二是加強農村勞動力培訓力度,使勞務輸出向技術領域邁進,從而提高勞動力的綜合素質和收入水平。

  三、關心就業困難人員,建立完善長效幫扶機制。

  一是要根據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意向,積極開發和採集適合他們工作的就崗位。二是要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跟蹤服務,積極開展就業諮詢、求職登記、就業引導、就業培訓、推薦介紹等一條龍服務,幫助解決他們在就業中遇到的各種困難。三是要積極開展調查活動,搞清就業困難人員的培訓意向,困難程度等,全面掌握情況。

  行業勞動保障調查報告2

  近幾年來,我區人社部門及其所屬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認真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有效化解調處了諸多矛盾糾紛,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做出了應有貢獻。

  一、我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基本情況

  20xx年,區勞動保障監察隊著力開展整頓勞動力市場、打擊非法用工、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專項檢查活動,專項檢查活動有計劃、有整頓、有成效。組織案件專題討論會8次,全面提升了監察水平,保證了勞動保障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公開。透過加大實地檢查面、重點監控、動態跟蹤等監察措施,實行關口前移,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處理。

  一是認真開展勞動保障年審工作。全年開展勞動保障年審147個用人單位,日常巡查91個用人單位,審查用人單位規章制度43條,督促補籤勞動合同561份,32家未參審或參審不合格單位被責令整改,實現了各類用人單位巡查全覆蓋。

  二是加大投訴舉報處置力度。全年接待投訴舉報37起,結案36起,按期結案率100%,無一起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案件。加大排查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力度,共排查涉及欠薪單位16家,拖欠農民工工資4240.7萬元,涉及農民工1971人。截止20xx年12月,已追討回農民工工資1559.4萬元,涉及農民工784人。依法移交公安立案偵查涉嫌欠薪逃逸案件1件。

  三是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機制。20xx年,我們持續開展了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執法監察活動,積極推進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提請區政府辦轉發了《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預防和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辦法的通知》,聯合區住建局、區交運局、區農林水局下發了《關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繳納、監管、支付程式的通知》,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徵收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3萬元。

  四是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宣傳力度。全年累計發放職工維權手冊等宣傳資料5000餘份;利用視窗接待、電話回答諮詢,解答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問題600餘條。先後在轄區各鄉鎮(街辦)懸掛宣傳橫幅13條,張貼宣傳畫500餘張,辦理宣傳專欄10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區勞動監察執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執行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工作中面臨不少問題:

  1、建築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資現象嚴重,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如維多利亞專案所屬三家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2109.5萬元,涉及農民工776人。

  2、用人單位用人不規範。部分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勞資糾紛時,勞動者無法提供證據,合法權益難以得到維護。

  3、源頭治理監管難。在處理工資拖欠案件中,95%以上發生在建築領域,雖然近幾年我們在規範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於建築工程違法轉包、分包給各類“包工頭”性質的自然人,一但出現自然人挪用、虧損、逃逸等事件,造成勞動監察部門不能立案、或立案後無法找到當事人進行調查,在處理中困難重重,導致勞動者追討數月仍無結果。

  4、維權案件執行難。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對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約束乏力;在當事人拒絕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下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然而行政複議和訴訟期過長,等申請法院時,不是找不到人、就是當事人轉移了財產導致無力償付,造成舉報者等不住、耗不起,產生新的不維定因素。

  5、聯合執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是一種能使更多的勞動者回避成本較高的司法程式而享受政府提供的簡單、便宜和直接的救濟。由於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涉及行業多、範圍廣,複雜的勞動違法案件僅靠勞動監察部門有時得不到及時處理和解決,需要與相關部門形成合力。目前,勞動監察部門與相關部門還沒有建立有效的協調解決機制,沒有形成勞動監察形工作合力。

  6、勞動監察的執法力量不足,影響監察效率。隨著我區經濟的不斷髮展,被監察的用人單位數量也在逐漸擴大,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矛盾和糾紛越來越多。做好日常檢查、監督工作和及時接待投訴和上訪,處理勞動違法案件,是勞動監察部門的首要任務。目前,我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定編2人,實際在編2人,現有監察執法力量嚴重不足,與當前的勞動監察執法任務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於2人。”根據這一規定,必須2個人同時進行執法監察。近幾年來,我區勞動保障監察案件不斷上升,工作量大,監察力量明顯不足,造成非常多的勞動違法案件得不到及時的處理和糾正,勞動執法工作難以深入細化,對違法行為的威懾、處罰、教育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出來。

  行業勞動保障調查報告3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加大,城鎮經濟不斷髮展,大量的農民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成為城市建設的生力軍。農民工群體為中國城鎮化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不可否認現階段我國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缺乏,特別是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問題較為突出。建築行業(含交通道路建設)的從業人員絕大部分是農民工,解決好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是關係農民工切身利益、關係社會穩定、關係社會城鎮化發展、關係社會經濟長遠發展的問題。為了進一步瞭解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近日,筆者針對我市市本級20xx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投訴、受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報告:

  一、基本情況

  據統計,20xx年市本級人社部門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42件,清欠農民工工資1557萬元,涉及農民工1680人。處置欠薪群xx事件18件,涉及農民工1239人。

  二、基本特點

  (一)拖欠工資主體主要集中在建築業

  從市本級投訴人的從業行業看,建築業投訴涉及1520人,佔投訴涉及總人數的.90.48%。建築業以體力勞動為主,行業進入的門檻低,適合於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壯年農民工,這個行業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嚴重、最普遍的行業。

  (二)投訴涉及人員勞動合同覆蓋率低

  20xx年,貴港市本級接到投訴的涉及人員基本上都沒有具體的勞動合同,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發生勞務爭議時很難提供必要的依據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三)群體性案件發生的比例較高

  在市本級受理的被拖欠工資的案件中,群體性的欠薪案件發生比例較高,20xx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xx事件的有18件,佔所處理案件總數的42.86%。建築行業農民工,以鄉土地緣為紐帶形成各個作業班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鄉土人情往往會使得他們趨向於走在一起,共同討薪。極個別人員採取堵路、潑汽油、到政府部門遊行等極端方式討薪,從而釀成群xx事件。群體性案件容易導致社會矛盾和暴力衝突,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產生原因

  (一)農民工維權意識不強。農民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不少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由於農民工求職心切,在受僱用時不知道要與老闆簽訂書面的合同,常常僅是以口頭形式和老闆約定相關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農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在法理上很難取得有利對待。

  (二)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的資金鍊出現問題。20xx年受銀行信貸政策調整及國家限制購房政策的影響,部分建設單位和企業融資困難,流動性資金不足,直接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三)建築工程專案層層轉包、違法發包情況嚴重,個人承包者無能力支付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築工程應當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並要求企業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工程專案的施工單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將工程勞務發包給包工頭,一個工程專案經過3-5次的轉包普遍存在。由於包工頭資金不充裕,承擔風險的能力差,一旦出現包工頭之間因結算存在爭議或資金不及時到位,或者施工企業將工程款交給包工頭,讓包工頭髮放農民工工資,但包工頭捲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會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

  (四)承包建設者為了擴張經營規模,承攬與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工程專案的撥款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和手續,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節點撥付工程款。建築公司採取層層分包、轉包的方式要求包工頭墊款施工。在承建單位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只能拖欠包工頭的工程款,包工頭又將風險轉嫁到農民工身上,形成惡性欠薪的迴圈。

  四、對策及措施

  (一)廣泛宣傳,營造和諧勞動關係的氛圍。各級政府和機關部門應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將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作為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指標之一。透過在街道、社群、網路、電視媒體等方式宣傳,內容緊貼企業主和勞動者關心的內容,引導企業嚴格遵循《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提高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切實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二) 建立勞動者維權援助制度,提高勞動者增強維權意識。建立完善勞動者維權免費法律援助制度。各級政府應當增加就業培訓的投入,舉辦各種針對務工的各種就業培訓及法律普及培訓,增強勞動者的法律素質,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同時還應當儘可能的收集相關就業及工作資訊,以及在就業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應對措施,特別是當工資遭受拖欠時,一定及時找相關工會或勞動部門解決,如不能及時取得應得的工資,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高度重視,整治非法掛靠、違法分包行為。一是成立工程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實施。 二是調查摸底,造冊登記。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基本概況、在建企業情況、違法違規事實等一個不漏登記在冊。特別是弄虛作假,騙取工程的;不具備與工程建設相符的施工能力,經多次督促整改仍無改觀的;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等要詳細登記,表述清楚。三是明確職責,查處到位。只要認定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一律視為無效。若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四是嚴格工程專案的審批管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案企業不再審批新建專案。五是嚴格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擔保管理,對沒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務以及發生新拖欠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各部門一律停止其新專案的招標投標。

  (四)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機制。要建立健全嚴格的信用管理機制,完善各行業特別是建築市場不良信譽記錄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公示制度。對各個企業實行工資支付重點監控制度,對容易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重點企業和單位,專項登記造冊,專人跟蹤監控;被監控的用人單位要每月定期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書面報告勞動用工、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等情況情況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由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合法、科學的評定標準進行評定,對勞動保障誠信示範企業和企業勞動保障失信行為透過一定的資訊平臺予以公示,對多次拖欠工資或拖欠數額巨大的用人單位要在政府網路和新聞媒體公佈,向社會曝光。

  (五)明確職責,建立健全拖欠工資齊抓共管機制。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態勢。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勞動執法的主體,但是勞動執法並不是完全獨立的,需要其它執法部門和職能部門的配合,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面廣,複雜多變,僅靠勞動監察部門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堅持多溝通、多聯絡、多配合,使各部門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發揮多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如:建設行政部門要按照標準嚴格把好建築施工企業進入建築市場關,杜絕不夠資質、沒有經濟實力的建築企業承建工程,嚴肅查處建築工程非法轉包、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對建築施工企業發生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法行為導致集體停工、罷工或集體上訪等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新專案的投標,並給予相應的企業資質處罰;取消或降低資質等級;經貿、招商等部門要對新辦企業嚴格審查,規範企業的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無故剋扣、拖欠工資的企業,不予辦理工商執照年審等。

  (六)在建築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到銀行辦理“一卡通”農民工工資專戶,並根據實名制用工資訊為農民工辦理“一卡通”工資卡。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承包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工資性工程款必須按月支付。建設單位按照工程進度或工程量每月將工資性工程款存入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開設的“一卡通”工資專戶;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按時足額將農民工工資透過工資專戶直接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卡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一卡通”工資專戶,並監督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透過工資專戶將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

  (七)依照法律規定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份子堅決打擊。人社部門及相關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公安廳、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的《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規定》,規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處理“惡意欠薪”案件,增強法律的震懾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在打擊不支付報酬犯罪分子的同時,堅決遏制農民工惡意討薪。各部門在解決拖欠問題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於極少數企業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虛作假、偽造拖欠證據索取不當利益,或為達到其他目的,以討薪名義,敲詐勒索,製造群x事件,給社會帶來負面、甚至惡性影響的“不法討薪”行為,要予以曝光並嚴懲;觸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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