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頂中介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紅頂中介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縣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辦公室《關於印發〈開展解決群眾反映的“紅頂中介”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定群辦字〔2015〕5號)要求,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紅頂中介”問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紅頂中介”問題,堅決消除擾亂市場秩序、損害群眾和集體利益、蠶食政府改革紅利的行為,確保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時間安排

  大體安排1個月左右時間,從1月下旬開始,到2月下旬結束。

  三、整治物件及內容

  (一)整治物件

  全縣有專案審批許可權的.部門,主要是縣發改委、工信局、環保局、安監局等單位。

  (二)整治內容

  近5年是否減少了審批環節;是否掛靠各類公司、行業協會、中介等社會組織;是否存在將減少的審批環節作為第三方事項,交給有關聯的諮詢公司、評估公司、行業協會等中介現象,不透過它們就不批;各類公司、行業協會、中介等社會組織是否存在變相強制收費;企業或個人審批專案時需提供的審批證件是否來自掛靠或有關聯的各類公司、行業協會、中介等社會組織;其它有礙專案審批、損害企業或個人利益的問題。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階段(1月下旬到2月上旬)。各單位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具體要求是:一是深入查擺問題。各單位要透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開展問卷調查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郵箱,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問題查擺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事,不漏查瞞報、不搞選擇、不打埋伏。二是填報表格。各專案審批部門要認真填報《“紅頂中介”現象調查表》(見附件),不存在問題的要零報告。《“紅頂中介”現象調查表》和自查自糾報告須於2月4日前交紙質版(加蓋公章)到我委,由我委統一報至縣委“整改落實辦”。

  (二)整改階段(2月中旬)。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單位要根據自查出來的問題,認真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明確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整改到位。二要及時公開公示。堅持開門搞整改,透過社會媒體、公示欄以及召開座談會、書面反饋等方式,及時將整改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監督。三要認真開展個案查辦。對“紅頂中介”問題受到群眾舉報投訴的,要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使用群眾反映的問題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

  (三)重點檢查階段(2月下旬)。我委將對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特別是對整改不力的、舉報線索清楚的、社會關注的單位開展重點檢查,並將督促檢查情況報縣委“整改落實辦”。各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紙質版加蓋公章)於2月26日前交到我委,由我委彙總後統一報縣委“整改落實辦”。

  五、有關要求

  1.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各有關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有關檔案和精神,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的基礎上,開展調查研究,摸清本單位“紅頂中介”情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並於2月4日前將《工作方案》交至我委。

  2.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在縣委“整改落實辦”領導下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由我委牽頭,縣工信局、環保局、安監局共同參與的“紅頂中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指導、協調工作,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3.建立長效機制。整治工作要注重抓源頭,形成“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工作體系。一方面要透過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查清並糾正“紅頂中介”現象和問題。另一方面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有關制度,完善管理,強化制約。要進一步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止和杜絕“紅頂中介”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