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安全督查方案範文

特種裝置安全督查方案範文

  一、督查工作目標

  透過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動,進一步促進特種裝置安全法律法規和“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促進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部門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提高事故預警和應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種裝置安全長效機制,促進全市特種裝置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確保奧運會前後我市不發生有社會影響的特種裝置事故,全年不發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種裝置安全監察工作目標。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採取企業自查和當地鎮政府、主管部門與質監部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當地鎮政府、主管部門應根據我局“關於印發《2013年特種裝置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質技監特發[2013]1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特種裝置隱患自查、自糾、自治。並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報送《特種裝置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報表》(附件1)。在此基礎上,各鎮政府、主管部門與質監部門應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特種裝置隱患排查治理專項督查。

  三、督查工作內容與重點

  督查的主要內容:各鎮政府各主管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督促相關企業進行隱患排查,落實安全責任等工作情況,隱患企業的隱患臺帳建立及整改、銷號情況。監督檢查的重點:有易燃易爆、劇毒介質的化工生產企業,氣體生產(含充裝)單位,液化氣體槽罐車使用單位,小型鍋爐,冶金企業的起重機械,遊樂設施,人員聚集場所使用的特種裝置以及所有重點監控裝置。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百日督查行動;分管負責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動作為推動2013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實、抓緊、抓好,深入一線指導監督檢查工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檢驗、質監專職執法機構、法制機構,以及安全監察協管員、安全監管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團結合作,共同完成特種裝置安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各項任務。

  (二)周密部署,務求實效。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期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要基本完成5%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所有重點監控特種裝置以及氣瓶充裝單位的`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要依照《特種裝置現場監督檢查規則》,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嚴謹、規範地查處安全隱患,實現隱患治理有效閉環,做到隱患處理件件有著落,個個可跟蹤。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並採取果斷措施,堅決治理,不留隱患。各鎮政府和主管部門要重點解決影響本地特種裝置安全的突出問題,重點治理政府關心、群眾關注、易造成群死群傷、屢禁不止、屢打不死的特種裝置安全“頑疾”。

  (三)統籌安排、狠抓落實。要把隱患治理與推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相結合,加強安全責任告知,擴大“標杆企業”試點,積極推進“特種裝置安全使用管理標準化”工作。要把隱患治理與應急管理工作相結合,促進企業特種裝置應急預案編制和開展演練。要把隱患治理與宣傳教育工作相結合,深入重點單位和場所宣傳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嚴把作業人員考核取證關。

  (四)廣泛宣傳、及時總結。各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開展,加大對特種裝置安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教育引導特種裝置使用者增強做好特種裝置安全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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