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網格化的建設方案

社會管理網格化的建設方案

  一、基本思路

  充分運用網格化管理理念和現代資訊科技,合理劃分網格管理單元,擇優選聘網格管理人員,建立完善工作責任機制,綜合考慮“人、地、物、事、組織”等因素,透過二維、三維數字地圖,重點加強對社會各類人員的精細化、常態式管理。

  二、網格劃分

  按現有行政區劃為基礎,由鎮政策法規服務中心牽頭,各村(社群)、鎮級相關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在全鎮全面推行社會管理網格化管理模式。以各網格為基礎,建立以“人、地、物、事、組織”為核心的基礎資訊資料庫,把管理、服務納入網格中,不斷加強社會管理。

  (一)二級網格。

  即鎮級網格。縣級為一級網格,鎮為二級網格。鎮上成立社會管理服務中心,鎮主要領導為該區域網格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擔任中心主任,具體承擔該區域網格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社會管理服務中心的建設,將充分利用現有的便民服務中心場地、政務網路資源,增設坐席及電腦等辦公設施,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區域網格化建設的日常工作,並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服務中心將充分整合民警、計生、民政、司法等站所人員為兼職網格助理員,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其網格內瞭解社情民意、維護治安秩序、整治環境監督、排查化解矛盾、落實社群矯正和安置幫教以及服務人民群眾等職責,並開展好流動人口、社會組織等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三級網格。

  即行政村(社群)網格,共23個網格。每個行政村(社群)為1個網格,各行政村(社群)主要負責人主抓本區域內網格管理工作。同時,鎮包村(社群)領導負責聯絡、指導、協調所包村(社群)的網格建設與執行工作。

  (三)四級網格。

  即基礎網格。以行政村(社群)所轄範圍為基礎,綜合地理佈局、道路走向、人員聚居、街道佈局、小區分佈、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劃分基礎網格,實現各網格間無縫拼接。行政村應積極結合新型農村綜合體建設、新型農村社群建設,按省上要求,原則上較大的行政村應遵循400人為一個網格的標準劃分;針對行政村人口偏少、佈局分散的實際,以便與網格員管理和服務、便利群眾辦事為根本,可以人口相對集中聚居點、道路周邊聚居區為標準,縮小網格人口規模進行劃分,但網格邊界必須明確,確保不遺漏、不交叉。劃分網格時要將網格內市場、學校、衛生院、景點、景區等駐地單位及樓棟、小區、院落等全部納入網格管理之中。

  (四)網格員選任。

  每個基礎網格選任1名網格員。網格員人選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小組長、離退休幹部、離退休教師、離退休職工、老黨員、村民代表和有威信、有能力的'群眾和大學生村官為主,重點遴選熱心公益事業,工作責任心強、有威信和魄力的人員擔任網格員,村(社群)幹部原則上不擔任網格員。網格員直接聯絡網格內的所有群眾和單位,村(社群)幹部透過聯絡網格員,最終聯絡到每家每戶。網格員選任要重點以長期居住在該網格中,有專業知識的居民代表為主,充分發揮他們對本區域地熟、人熟、情況熟的特點,更好地做好基礎網格化管理工作。

  網格員的工作職責:配合村(社群)兩委做好網格內的社情民意瞭解、治安秩序維護、環境監督整治、矛盾排查調解、流動人口管理、重點人群排查登記管理、服務基層群眾等工作。

  三、資訊採集及執行機制

  省作為全國社會管理網格化管理試點省份,將根據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綜治辦要求,依託電信網路建立工作平臺,圍繞人、地、事、物、組織等社會管理網格化要素,開展對系統所需資訊的採集工作。資訊採集後根據軟體內容及上級要求進行分類和報送、轉交、轉辦、督辦等工作,具體採集內容和採集要求、執行流程、執行機制將按照縣上統一部署,另行發文明確。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準備階段(9月10日——9月30日)

  由各村(社群)召開會議進行廣泛宣傳動員,重點加強城鎮社群的宣傳動員工作,成立領導組及工作機構,制發實施方案。

  (二)網格劃分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群)積極組織、指導完成轄區內網格劃分工作,選定網格管理員,並上報網格情況和網格員情況,對網格員組織開展培訓工作,明確任務,制定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細化任務,確保落實。

  各村(社群)要根據實施方案,對下達的各項任務層層分解細化,落實到人。同時,要緊密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把各項任務做細做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注重指導,強化管理。

  各村(社群)要在村民(居民)自治工作中找準定位,轉變角色,變“管理者”為“指導者”,重點要加強對日常工作的指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例會推進,加強督查。

  領導組將透過決策協調會、專題通報會等形式,加強督導督查,必要時由督查辦對各村(社群)、各單位完成工作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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