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喜歡的事的作文

做自己喜歡的事的作文

  人生就應該這樣度過,回首往事,不因為碌碌無為而愧疚,也不會因為虛度年華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樂樂地生活,也就無愧於人生。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做自己喜歡的事的,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篇一:做自己喜歡的事】

  漸漸成長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在做喜歡的事情的時候,既主動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強迫去做的,或是在嘮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歡,我都是心不甘、情不願的用敷衍的態度去應付,一點也不快樂。

  其中最讓我引以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著媽媽和她的朋友們一起出遊。我只要一聽到媽媽說要去哪裡裡玩,我就打心眼裡排斥,小聲的嘀咕:“拜託!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們自己去就好了啊!”

  雖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著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隻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沒有什麼遊樂的成份,這些無聊的度假勝地,或是風景名勝,一點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樂,在一旁找個水池打水飄而已。

  這時,萬一聽到她們叫:“快快!來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這簡直跟下十八層地獄一樣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麼這麼多人愛自拍,走到哪裡裡拍到哪裡裡,你們拍你們的,拜託別拖我下水吧!還要叫我“笑一個”?這實在太強人所難了。

  所以,我的結論是: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簡直就是討厭到最高點了。

  【篇二:做自己喜歡的事】

  看過一個國外的故事:有兩個少年在廁所相遇,其中一個找另一個戴帽子的借了點兒手紙。等出了廁所藉手紙的給戴帽子的上了根菸,以示感謝。於是倆人邊走邊聊。戴帽子的說:“最近家裡逼著我學鋼琴,可我怎麼都彈不好,鬱悶啊!”藉手紙那位詫異地說:“鋼琴有什麼難學的?我從五歲開始彈,現在越彈越溜。倒是我們家裡人老逼著我寫詩,煩吶!”戴帽子的一聽樂了,從揹著的挎包裡拿出一沓稿紙:“哥們兒就愛寫詩,喏,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關鍵在結尾處,原來這個不愛學琴的就是大詩人歌德,不愛寫詩的則是莫扎特。故事講完了,可能多少會有些出入,但是不賴我,是翻譯的問題。大家都知道,翻譯的水平總是有高有低。

  於是,道理就出來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話雖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時候做起來不像說著那麼容易。但是起碼應該去爭取吧?人只活一輩子——我不相信還有什麼來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從中得到快樂——能快樂地活著恐怕是絕大多數人所追求的。

  就拿寫作舉個例子。略薩曾經說過:“我敢肯定的.是,作家從內心深處感到寫作是他經歷過的最美好的事情,因為對作家來說,寫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還真是這樣,我之所以喜歡寫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給我帶來樂趣,能讓我沉醉其中並樂此不疲。金錢和名譽,只不過是一些可有可無的附加價值而已。

  說是這麼說,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麼,請你一定要堅持下去。因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報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點,你想做的這件事首先應該正確而且是適合自己的。

  【篇三:做自己喜歡的事作文】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你們想知道我最喜歡做什麼嗎?其實我最喜歡彈鋼琴。

  記得5歲那年,看見好夥伴靖雯在學電子琴,我羨慕極了!吵著媽媽要學彈琴,我費了好多口舌,媽媽才答應幫我找老師,我高興得手舞足蹈,無奈的是老師說我才3週歲多,年紀還太小,等下一年再學,我只好垂頭喪氣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終於盼到了學琴的日子。那天,媽媽領著我來到了聰慧阿姨家——我的鋼琴老師那兒。當我第一次見到鋼琴時,我激動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鍵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鋼琴旁邊左看右看,怎麼也看不夠,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鍵上彈了幾下,竟然彈出了悅耳的聲音。從那以後,我對鋼琴就愛不釋手,每天從學校回來都要彈一個小時多的琴。雖然很苦,很累,但是收穫很多。經過兩年的努力我已經通過了鋼琴三級,正要向五級挑戰。現在的我,越來越喜歡彈琴了,彷彿鋼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將更加努力地彈琴。

  我永遠記得媽媽的話:“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對於自己喜歡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會讓自己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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