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精選8篇)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精選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精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1

  惡性腫瘤是當今嚴重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儘管人類經過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惡性腫瘤的預防、診斷和治療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經驗,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萬新發癌症患者,每年有500萬人死於癌症。我國是一個癌症多發性國家,現有260萬癌症患者、每年新發病患者180萬、死亡人數140萬。癌症仍然是給人類帶來災難的頭號殺手。開發研究生產療效好、廣譜性強、副作用小的抗癌藥物仍然是醫學界的重要課題。

  我國抗腫瘤藥物的研究開發始於上世紀50年代末期,上世紀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種開始生產銷售。40多年來,我國抗腫瘤藥物生產已由個別品種發展到系列化產品,研發和銷售也有了長足的進步。特別是近十年來,研發(包括仿製)及市場營銷上的成就令人矚目。

  目前,我國抗腫瘤藥物生產企業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藥製劑生產廠家)。其中,原料藥廠20多家,製劑廠和中藥廠有60多家。迄今為止,我國抗腫瘤藥物已發展到七大類160多個品種。世界衛生組織XX年4月公佈的22個基本抗腫瘤藥物,我國全部都可以生產。我國年產抗腫瘤藥物30多噸,生產企業主要分佈在江蘇、浙江、廣東、山東、上海等地。但產品仍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臨床需求。總體說來,抗腫瘤藥物市場需求大於供應。

  所以,瞭解患腫瘤病人家庭的抗腫瘤藥品的消費情況和大眾對抗腫瘤藥品的態度,一方面,有助於企業從消費者角度研究細分的抗腫瘤用藥情況;另一方面,有助於醫藥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更好地瞭解目標消費者的需求,並進一步瞭解抗腫瘤藥品的市場競爭情況,從而使企業能“對症下藥”,把更多、更好的藥品快速銷售到消費者手中。

  本次調研主要是為了透過對消費者對抗腫瘤藥的認識、瞭解和用藥態度調查,來了解抗腫瘤藥品市場的競爭狀況和消費者對抗腫瘤藥的需求喜好及對醫藥企業的期望。由此使恆瑞醫藥能很好的把握消費者的心態,掌握抗腫瘤用藥市場的發展趨勢,從而採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來推廣其主打產品——艾恆。

  本次調研採取網路調研的方法,在網路上隨機發放問卷,然後收集整理,進行資料的分析整理。問卷的設計根據正常的人們對藥品的認知過程來排列問題。本次調研主要研究了抗腫瘤藥的流通渠道、藥品性質和消費者的主要購買依據三方面,這三方面可以從消費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腫瘤藥品市場的主要消費情況,如抗腫瘤藥品透過哪些渠道流向消費者手中,消費者對腫瘤疾病的認識和用藥態度,消費者認可的劑型是哪幾種,而其中消費者的主要購藥依據將是醫藥企業最為關注的。下面從具體的調研資料方面逐一分析。

  一、從渠道方面分析。對於抗腫瘤用藥,絕大多數消費者是到藥店和醫院購買,兩者比例之和達9.2%,其中到藥店購買的家庭為58.7%,去醫院的為36.5%;而透過其他渠道購買的極少。為什麼居民選擇到藥店的比較多,而到醫院的相對較少呢?這其中一個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國醫藥體制和醫療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佔藥品銷售比重較大,但是由於各處銷售藥品的價格高低不一,藥店的藥品價格相對低一些,而抗腫瘤類藥品一般都是需要長期服用的,所以到藥店的購買比例會較高;而在醫院購藥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醫保可以報銷的。所以,現階段企業要做好藥品市場,一定要了解我國目前的醫藥體制,同時也要關注醫療改革。

  另一方面,藥品渠道的選擇還與抗腫瘤用藥的特點有關。抗腫瘤用藥大部分為處方藥,需要透過醫生處方才能購買。因此,患者前幾次看病或服藥一段時間複查都需要到醫院,在診治後就地購藥;但是腫瘤的治療一般需要長期吃藥,在醫院得到確診後,一般病人都會考慮自己去藥店購買相同的藥。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渠道的選擇對醫藥企業來說很關鍵,其中要考慮的因素主要為消費者的主觀方面和我國的醫藥制度客觀方面。

  二、從藥品性質分析。調查結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購買的各種抗腫瘤用藥中,西藥佔到七成以上,達73.3%,而中藥只佔26.7%。這表明在治療腫瘤的藥物方面,對於中藥的研製開發生產具有很大的空間,因為在藥物治療方面,中藥的副作用小是一大優勢。對於醫藥企業來講,選擇做消費者認可的藥物種類,可以使企業減少和消費者的溝通障礙,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營銷費用。同樣,好的藥品命名策略、傳播策略等也可以為企業減少很多運營成本。所以,詳細瞭解消費者的基本情況,有助於企業進行經營決策。儘管西藥市場競爭已經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場空間,仍然有商業機會。

  對於本次調研,儘管從消費者角度調查出消費者比較認可的是西藥,但是我們不能否認位列後面的中藥將來就沒有商業機會,不能成為未來的主要藥物,因為一切都在變化中。且既然西藥競爭已經趨近紅海,那麼另僻蹊徑開發中藥的藍海壓力就會小很多。雖然同時會存在很多風險,但是在其他企業涉足尚淺的時候率先造勢,有利於企業打造領頭企業的品牌形象,能夠搶佔先機,獲取較高的市場佔有率。

  三、從消費者的購藥主要依據分析。調查詢問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購買各種抗腫瘤用藥時所想到的首要根據,結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醫生推薦的比例遠遠高於其他原因。這是由於抗腫瘤用藥多是處方藥,患者對腫瘤疾病的認知了解有限,服用什麼藥品受醫生的專業推薦影響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據過去的使用經驗來購買某一抗腫瘤用藥。

  同時,我們還可以從另外一種橫向角度解讀這組資料。在購買的首要原因中,決定並影響消費者購買的人員依次是醫生、家人和朋友、藥店店員,在所有原因佔比中,分別是89.9%、8.3%和1.8%。這一方面反映出醫生對於抗腫瘤用藥的銷售是何等重要,藥店店員的推薦是多麼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說明老百姓醫藥知識的缺乏,需要企業加強對百姓健康知識的普及。

  過去的使用經驗也是決定患者購買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它實際反映了醫藥企業實現產品的一次銷售和多次銷售問題。很多醫藥企業只關心重點渠道中的關鍵因素,如醫院的醫生,但是很少有企業會關注消費者的消費過程,消費者是如何進行多次購買的。鑑於腫瘤疾病的特殊性質,患者往往要長期服藥才能保持較好的身體狀態,所以在第一次購買後,醫藥企業更要關注他們的二次購買以及重複購買問題。企業同時還要關心產品每次銷售後的患者使用情況,細緻入微的售後服務相對於醫藥企業實現第一次銷售,是一種投入少而銷售效果更佳的營銷措施。所以,企業不要只關心產品的前期銷售,還要提供藥品的售後服務。

  過去的使用經驗是患者對過去該藥品療效的一種肯定,這實際和佔比6.9%的藥效可靠是很相關的。在決定購買的首要原因中,關於藥效有很多不同層次的直接提法,如藥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質量好、有持久功效/長效,如果將其合併則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隱含藥效較好的原因,如醫生推薦、過去的使用經驗等,則可以毫不誇張地講,藥效是消費者在購買抗腫瘤藥品時第一考慮的因素,這也是企業在營銷中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當然,另一方面,藥品的安全性也是影響消費者購藥的重要因素之一。醫藥企業要特別注意自身的形象,調查中顯示,如果製藥企業發生藥品安全問題,則會使消費者對企業的信任大大降低,從而影響企業形象,並直接打擊消費者的購買信心。

  再仔細解讀資料我們會發現,醫藥企業是不是知名企業對於消費者購買並不是重要原因,它明顯地排在功效、推薦等因素之後。那麼,對於醫藥企業是否要進行企業知名度的推廣,在市場推廣過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產品名之間權衡一下呢?或者說企業是否要有階段性的傳播重點呢?這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調查研究。

  資料顯示,對腫瘤藥品,促銷的作用不大,這說明這類藥品不是快速消費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藥效為主的一對一的專業產品,同時也說明它不是價格敏感型產品。瞭解這些藥品特性後,企業才能有針對性地做好營銷工作。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2

  簡況

  透過深入調查分析,判斷感冒藥所在的細分市場,對感冒藥總體市場的需求總量和市場容量做出判斷;明確目標市場,對目標市場的使用者、用途、產品特徵、價位、使用者需求及偏好進行分析調查。

  感冒幾乎是人人都親自體驗過的疾病,“頭疼腦熱”的不時造訪,嚴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目前在零售藥店中,抗感冒藥銷售額約佔藥品零售總額的15.0%,是繼保健品類31.3%,之後銷售額最大的一類藥品。不知不覺中,查禁“PPA”對國內感冒藥市場的震撼已經風平浪靜,消費者對感冒藥作出怎樣的新選擇,一直為大家所關注。為了瞭解消費者治療感冒時所採用的方法及購買的感冒藥品牌,我們對雷店鎮五一村金華街的顧客進行了感冒藥市場的調查。這次對感冒藥的調查,內容涉及到人們對感冒的保健知識,購買感冒藥的影響因素,國內感冒藥市場中各主要品牌感冒藥在消費者心目中的知名度、美譽度和使用情況,以及各種感冒藥治療功能的認知等。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感冒藥市場謀略。

  取得的成績

  1、消費者對感冒的認識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調查結果表明多數消費者已經認識到感冒的嚴重性。過去中國人的習慣說法是“頭痛腦熱不算病,挺挺就好”。本次調查結果看,這種錯誤認識已經改變。調查中,當問到“您是否同意感冒是小病,對身體沒有多大傷害”的說法時,不同意的比例高達65.6%。多數被訪者對感冒的嚴重後果相當清楚。調查中請被訪者對“感冒不及時治療可引發心肌炎、腎炎等嚴重後果”這個說法表態,57.1%的被訪者表示了明確的肯定態度。當問到“您如何看待感冒不治也能好”這個說法時,不同意的比例高達64.7%。近七成的被訪者表示“感冒必須及時治療”。在問到對患感冒原因的認識時,多數被訪者更看重內因。調查中問到“您是否同意得感冒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沒有注意預防”是72.9%的被者明確表示贊同。

  2、消費者治療感冒的主要方法

  2.1選擇西藥和中成藥是治療感冒最常用的方法。中國有悠久的中醫傳統,西醫也早已為中國人普遍接受,中國民間還儲存著大量的治病去疾的傳統方法。本次調查顯示,消費者治療感冒的方法多種多樣。12歲及以下的兒童中,服用西藥治療依然是主要選擇,口感好的糖漿製劑最受歡迎。12歲—55歲的消費者中,80%以上的消費者會選擇西藥治療,膠囊劑是消費者首選的劑型;65%的消費者會選擇中成藥治療。

  2.2透過藥店推薦選擇感冒藥,膠囊劑型最受青睞,片劑其次,大多數感冒患者是在什麼情況下服用感冒藥的?是透過什麼途徑選擇感冒藥的?哪種劑型的感冒藥最受患者青睞?

  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感冒患者均伴有不同程度的頭痛、咳嗽、發熱、流涕、打噴嚏、全身痠痛、乏力等症狀。在選擇感冒藥時有38%的患者首選藥店推薦,28%的患者選擇醫生推薦,14%的患者選擇親友推薦,16%的患者選擇網路或電視廣告。也就是說,多數患者是透過藥店、醫生推薦進行感冒藥的選擇。由於本次調查物件絕大多數為成年人,所以,參與調查的患者中36%的患者首選膠囊劑型,26%的患者選擇片劑,21%的患者選擇沖劑,9%的患者選擇口服液。說明注重藥品口感的患者佔有較大比例。2.336%的消費者認為不用吃藥、多喝水,注意休息也是治療感冒的方法。

  2.4除了吃藥外,消費者還有許多治療感冒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是“注意多喝水、休息和睡眠”佔53.2%;其次是中國傳統的喝薑糖水”佔11.2%;第三是採用按摩、拔罐子、刮痧、發汗等傳統的中醫療法。這些方法有些是與藥物治療配合使用,有些則是在感冒初期單獨使用,效果均比較好。

  3、消費者治療感冒所服用的主要藥品

  消費者患感冒,服西藥佔多數,但中藥仍佔相當的比例。在中國人概念中,西藥療效快,中藥副作用小,並且有全身調理功能。調查中,當問到“您上一次感冒自己都吃了什麼藥時”,60.9%的被訪者只吃西藥,16.8%的人只吃中藥,22.4%的人既吃中藥也吃西藥。照此計算,全部服用了西藥的人約83.4%,全部服用了中藥的人約39.2%,服西藥的人數約是服中藥人數的兩倍。

  調查中,一批近年來在藥品市場為保護人民健康作出貢獻的中藥抗感冒藥和西藥抗感冒藥在消費者心目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在進行調查中,知曉率最高的中藥抗感冒藥有板藍根、維C銀翹片、感冒清片和膠囊、感冒沖劑、三九感冒靈、羚羊感冒片、抗病毒沖劑、夏桑菊沖劑等。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3

  食品藥品安全是當前全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是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問題,事關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更好的提升我縣食品藥品監管水平,提升監管效能,我們採取多種形式對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現狀與成效

  我縣現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xx戶,其中,食品生產加工單位xx戶,流通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xx戶,餐飲服務單位xx戶,藥品生產企業1家,藥品器械經營使用單位xx家。全縣工商、食品、質檢等部門共有執法和工作人員xx名,檢驗技術人員名(其中工商系統名,檢驗技術人員xx名;食品藥品監督系統xx名;質量技術監督系統xx名,食品檢驗技術人員xx名)。

  (一)食品藥品安全意識逐步增強

  近年來,全縣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透過媒體專欄、舉辦培訓班、“3.15”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宣傳週和食品藥品安全進農村、進社群、進學校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和普及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廣大群眾的食品藥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共發放宣傳資料16萬多份、各類食品藥品宣傳材料9.3萬份(冊),宣傳教育群眾達6萬餘人次,在各新聞媒體刊發食品安全專題報道353篇,釋出消費警示資訊100餘條。

  (二)監管體制逐步完善

  縣政府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調整、

  理順、完善食品監管體制,明確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和職能,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工作機構正逐步完善和規範。大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示範縣建設,在全縣各鎮政府設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在各行政村聘任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資訊員、協管員,延伸監管觸角,完善監管網路。同時,縣政府設立了專項經費,列入預算,支援和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工作。

  (三)強化領導,齊抓共管

  為了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縣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從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入手,制定了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系統和應急處置預案,建立了社會監督網、監測預警網路和風險評估體系,強化監管協作機制,經常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日常監管、重點整治和聯合執法,並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和責任考核,形成了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提高了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總體質量和水平。

  (四)突出重點,嚴格執法

  為切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讓老百姓放心消費,各職能部門在加強日常監管的同時,開展了一系列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一是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對非法使用病死禽肉、地溝油等問題食品和違規行為,多次進行專項整治。二是堅持對食品藥品開展質量抽驗,對發現的問題產品嚴格查處。三是加強重大節慶活動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保障節慶活動安全順利進行。近兩年來,全縣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多人次,檢查涉藥單位xx戶次,累計查處各種藥品違法案件起,案值餘萬元,罰沒款萬元。檢查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戶次,辦理涉及食品生產案件xx件,查獲不合格食品xx公斤,涉案金額xx萬元,罰沒款xx萬元,有力地震懾了食品藥品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強化素質,提升效能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職能部門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強化業務學習和培訓,建立了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獎勵、處罰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支專業比較熟練、執法水平較高、工作能力較強的執法隊伍。同時,縣政府加大經費投入,職能部門多方爭取支援,添置更新了一批檢測設施和裝置,改善了辦公條件,提升了食品藥品安全檢測手段和工作效能。

  二、問題和困難

  近年來,縣政府和各職能部門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藥品生產、流通各環節執行較為規範有序。總體看,藥品好於食品,大餐飲好於小吃店。但食品藥品安全特別是食品安全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亟待引起重視和解決。

  (一)全社會食品藥品安全意識還不強

  部分食品藥品生產和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社會公德意識差,不能自律守法經營,特別是一些“兩證”不全的食品加工業戶,違規、違法現象較為嚴重,加之生產加工裝置落後,食品原料低劣,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嚴重威脅。大多數消費者缺乏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對食品藥品安全的辨別能力較低,安全質量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為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市場。

  (二)食品生產和經營企業問題較多

  一是部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設施簡陋,生產環境和衛生條件差,從業人員素質較低,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二是市場上過期黴變等問題食品仍然存在,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三是食品流通終端大多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方式和管理水平落後,索證索票登記不規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四是小型餐飲業衛生狀況差,從業人員無證上崗現象比較普遍,食品安全難以保證,“髒、亂、差”的問題十分突出,群眾反應強烈。

  (三)監管體制不完善,缺乏工作合力

  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實行“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模式,在執行中客觀存在監管“縫隙”。一是相關部門分段監管銜接不緊密,有些監管職能邊緣的問題無人管,相互推諉,既形成監管扇區,又難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涉及到監管權的環節,各職能部門重複管理,交叉執法,導致食品安全執法出現混亂,也加重了經營者的負擔。三是綜合性的食品安全監管和執法缺乏有效配合。

  (四)監管保障嚴重不足

  一是監管力量十分薄弱。比如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工作人員僅有12多名,監管物件卻達700餘家,平均每人監管近60個單位,任務十分繁重,難以保證監管到位。二是缺乏必要的檢測裝置和配套設施,一些重要的食品安全檢測專案無法開展,只能憑經驗判斷,缺乏科學的檢測手段和依據。三是經費保障水平低,特別是抽檢經費嚴重不足。雖然縣政府設立了專項經費,但遠不能滿足國家對食品安全檢測專案和內容的需要,一些食品無錢抽檢,不能給人民群眾一個安全的承諾。

  (五)農村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亟待加強

  我縣各鎮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雖已掛牌成立,但權責不明確,監管人員素質較低,缺乏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法規和專業知識,沒有專項經費和必備的設施,工作制度不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還未完全開展。

  三、對策及建議

  保證公眾的食品藥品安全,是人民群眾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也關係到黨和政府的聲望和信譽。抓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大於天。各鎮政府、相關單位應對食品藥品安全,特別是食品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視,從生產、加工、流通等各環節加強管理和監督,為全縣人民食品藥品安全築起一道屏障。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環境

  建議政府將《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的宣傳教育納入普法規劃,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讓食品藥品安全知識走進千家萬戶,特別是透過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和典型案例講座,教育廣大群眾,懲戒不法分子,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法律觀念和食品藥品安全意識,共同營造和維護良好的食品藥品安全環境。

  (二)堅持全程監管,嚴格執法整治

  一是加強對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要嚴格食品藥品生產、加工、經營准入制度,不能隨意降低標準和門檻,從源頭上把好關。對不符合規定和違反程式的廠商要嚴查重罰,堅決整改或取締,真正起到震懾作用。二是加強對流通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加大產品抽查力度和檢查。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4

  藥品分類管理是國際上普遍認可與採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個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的國家是美國,這是由於當時(20世紀30—40年代)發生了幾起嚴重的“藥害”事件,使其必須加強對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透過立法,嚴格劃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至50年代建立起分類管理制度。50年代以後主要發達國家都相繼建立了這一制度。目前,多數發展中國家與地區,包括我國,東南亞國家以及香港、臺灣地區都建立了這一制度,東歐國家也在近幾年逐步推行這一制度。

  我國在1999年啟動藥品分類管理工作,之後全面展開。為促進做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工作,國家局於20xx—20xx年連續釋出了《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20xx—20xx年工作計劃》和《關於做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工作的通知》,同時,於近期先後召開了兩次藥品分類工作會議,國家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決心可見一斑。

  推進藥品分類管理有利於保障人民用藥安全,處方藥的嚴格使用,可以減少濫用帶來的許多不良反應和機體耐受性及耐受性帶來的`治療困難,非處方藥的合理使用,能夠增強人們的自我保健、自我藥療意識,促進我國“人人享受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實現;有利於醫藥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推動醫藥衛生制度改革;有利於逐步與國際上通行的藥品管理模式接軌,有利於國際間合理用藥的學術交流,提高用藥水平。

  一、我市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現狀和問題

  xx市局一直把藥品分類作為全域性工作的重點,通過幾年來的規範管理,全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逐漸完成階段性目標,實現了三個轉變。

  1、藥品陳列轉變

  100%的藥品經營企業的藥品陳列由原來的混放轉變為如今的把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內服與外用、功效或劑型相同進行分開擺放的方式,各擺放區都配有相應的標識。

  2、藥品的銷售轉變

  現在的藥品經營者把藥品的銷售分為兩大部分:非處方藥銷售和處方藥銷售。處方藥的銷售經歷了直售式、詢售式、憑售式三個階段的轉變,同時非處方藥銷售也隨著由利潤驅動到信譽驅動的觀念變化向療效合理性轉變。

  3、藥品的諮用轉變

  藥品經營企業的用藥諮詢的變化較快,由原來的50%藥店只配有一名兼職藥士到現在100%的藥店都配備了專職的藥師、從業藥師、執業藥師作為駐店藥師,藥品零售企業的稽核處方、指導合理用藥的工作有的長足進展。

  透過對市區百餘家的藥品零售企業的現場調查,我們發現藥品分類工作面臨的問題也比較多,概括為三個不能。

  1、駐店藥師不能保證始終在崗

  調查的120家藥店,12%駐店藥師長期不在崗;40%的駐店藥師由於各種原因離崗;36家藥店未掛停售處方藥的標誌;29家藥店藥師不在崗繼續銷售處方藥。

  2、處方藥不能完全憑醫師處方銷售

  在40%的駐店藥師在崗的藥品經營企業中,有近三成未能盡到稽核處方的職責,形同虛設,有的不看處方,只蓋章;有的只指導,不稽核;甚者不聞不問。

  3、分類擺放不能做到完全分開

  60%的被調查的藥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未能完全分開,個別藥品混放,具體表現在沒有標識的非處方藥混放在處方藥區;處方藥存放不集中,與非處方藥交叉存放;個別非藥品混放於藥品中。

  二、我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問題分析

  對於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分別從處方來源、人員素質、顧客心態、監管措施等幾個方面做以調查和分析。

  (一)處方來源缺乏

  從處方方式的調查情況看,許多醫院運用計算機網路管理,患者掛號時先買卡,醫生在計算機上開處方,患者拿著卡去交款、取藥,根本看不到處方。有的醫院沒有條件上電腦,居然給藥品編號,醫生開處方不寫藥名寫編號。小規模的診所普遍採取“先扎針、後開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針也不開方。

  醫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藥品收入是醫院的主營收入,所以醫院不願意讓處方流向社會藥店。據衛生部不完全統計,20xx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總收入達4000多億元,其中42%是藥品收入,利潤至少達500億元,而商業流通領域利潤率只有0.5%~0.7%。雖然藥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現逐年遞減的狀況,但醫療機構和藥店之間藥品價格差距還很大,因此,醫療機構控制處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費人群意識淡薄

  廣大消費者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不理解、不習慣。在調查時遇到一位正在藥店購藥的老者,他說,注射一個療程的精製刺五加,在藥店買,到社群診所注射,300元錢就夠了;如果到醫院注射一個療程,800元也下不來,藥價低而且質量也不差。但當藥店向他索要醫生處方時,他不但不給,還拄著棍子大發脾氣。消費者對藥品分類管理的意義不懂,產生牴觸情緒,客觀上也促使藥店順水推舟違法銷售處方藥。

  儘管目前中國醫藥行業發展很快,但是中國人口基數大,現有的發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滿足人們的就醫和用藥需求。在不少醫院尤其是醫療水平很高的醫院,人滿為患、醫生服務不到位、病人折騰半天依然看不上病,買不上藥的現象並不少見。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願去醫院就醫,而卻願意選擇就近的藥店購藥。

  消費者已經習慣到藥店買藥不憑處方的方式,如果憑藉處方意味著還得走醫院程式。此外,廣大消費人群對處方藥濫用的危害性還沒有深刻的認識,頭痛腦熱,就吃抗菌素、打點滴的情況已成自然,殊不知藥品的不良反應、習慣性的耐藥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醫療機構責任差

  據有關資料報道,我國抗菌藥物的消費85%發生在醫療機構,住院患者中抗菌藥物使用率已高達80%,其中使用廣譜抗菌藥和聯合使用兩種以上抗菌藥就佔58%,遠遠高於30%的國際水平。目前,濫用抗菌藥物現象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聯合應用抗菌藥不當引起或加重不良反應;二是有不少醫生給患者看病不做藥敏試驗,光憑經驗就使用抗菌藥;三是少數醫生受利益驅動,不顧病情需要,大量使用價貴、先進的抗菌藥;四是有的醫生缺乏專業知識,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藥。在醫生開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處方就佔四至五成左右。濫用抗菌藥物,不僅給病人增添了額外的經濟負擔,浪費了有限的醫療資源,更嚴重的是加快了人體內耐藥菌的產生,給臨床治療帶來了困難;醫生習慣性應用則會因勢利導,患者則把應用抗菌素當成必要。

  (四)藥品諮用人員素質差

  許多藥店在人員責質、管理制度、裝置設施等軟硬體建設上還不能適應藥品分類管理的要求。特別是在人員素質方面,差距更大。實施藥品分類管理要求藥店配備駐店執業藥師。我國的執業藥師數量本來嚴重不足,還多數在管理崗位上,不可能擔任駐店執業藥師。即使配備駐店藥師,人數也不能滿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當一部分藥師對藥品知識的熟悉程度和審方能力尚未達到駐店藥師的要求。

  (五)規範措施不盡完善

  現行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擺放原則是偏重把非處方要單獨存放,即“OTC”標識的藥品標誌清晰、分櫃擺放。這樣擺放給消費者的印象好象是非處方藥作為一種需要特別管理的藥品,而不是處方藥,相反,無標識的處方藥和暫無標識的非處方較難分開。

  因此,可以想到我們規範管理過程的許多亟待完善各項工作。例如:如何鑑別處方的真偽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解決措施

  1、加強藥品零售企業處方稽核人員駐店註冊、培訓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藥學技術人員用藥指導作用

  加強藥師的隊伍建設。為解決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的矛盾,藥監部門要採取有效方式,在保證人員素質的前提下,促進擴大了執業藥師的數量,同時為彌補執業藥師數量不足,加強對從業藥師的再教育工作。要積極促進本地區從業人員的素質建設,從政策上鼓勵從藥人員進行再教育,從措施上完善從藥人員的再培訓。提高人員數量和質量,確保指導用藥水平得到提高,滿足本地區需求。

  加強藥師的在崗情況的檢查。一是嚴把審查關。對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驗收時,對藥師的資格、實際水平、是否兼職、外地人員能否保證在藥店行使職責等進行嚴格把關。二是實行值班藥師簽到制。要求企業提前做好值班藥師的工作安排,藥師上班必須簽到,保證藥師在職在崗,充分履行對顧客購藥諮詢、用藥指導、處方稽核、質量把關等工作職責。三是要求掛牌明示。藥師在營業時間上崗時,應佩帶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崗位等內容的胸卡,便於群眾監督。如藥師臨時不在崗,應在憑處方銷售藥品專櫃明顯處,擺放“藥師不在崗暫停處方藥銷售”的告示牌。四是開展藥師在崗專項檢查。加強對藥師在職在崗監督檢查,對連續多次檢查發現藥師不在職在崗的,將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進行處罰。

  2、積極開展藥品分類的宣傳工作,引導廣大群眾改變用藥習慣和正確使用藥品

  首先,要透過科學的宣傳教育,逐步增加公眾合理用藥知識,改變公眾傳統的用藥習慣。要透過對加快推進藥品分類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傳,讓公眾瞭解有關藥品分類管理的相關政策性規定以及藥品分類管理階段性目標的主要內容,從思想上意識到藥物濫用的危害。同時,還要加大對一些常見病的基本判斷常識和推薦用藥範圍、常用非處方藥的適應證等知識的宣傳,採用媒體宣傳與印發資料等多種宣傳方式,著力解決公眾在使用非處方藥進行自我診療時所面臨的合理用藥知識缺陷,增加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其養成合理用藥的習慣。

  其次,要透過積極有效的宣傳,引導藥品零售企業積極開展藥學服務。零售藥店及其從業人員是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最終端環節,只有把握住終端出口,藥品分類管理的階段性目標才有可能實現。因而藥品監管部門要透過廣泛宣傳,讓藥品零售企業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係,透過高質量的藥學服務,促進企業的發展,認真執行分類管理的相關要求與規定。

  第三,在宣傳手段上應注重貼近性和多樣性。透過手機簡訊向社會廣作宣傳;與媒體聯動,將為群眾解決問題的過程、結果公之於眾,都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單一的"灌輸式"教育。公眾合理用藥意識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類管理的宣傳也不能停留在"一陣風"的階段,而應探索長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傳方式和手段,並充分發揮相關協會、學會在推進藥品分類管理方面的宣傳、培訓和正面推動作用。

  3、大力加強藥品分類管理的監管和規範工作,積極穩妥促進藥品分類

  對藥店的監管。

  一是加強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櫃擺放情況和專有標識規範情況的檢查,積極促進藥品零售企業達到藥品分類管理的要求。

  二是加強駐店執業藥師配備及在崗情況,以及處方稽核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結合GSP認證工作,進一步完善駐店執業藥師配備制度和處方稽核制度。

  三是對已明確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經營的,按《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四是對已明確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要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執行憑處方銷售規定情況的檢查。對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並根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給予警告處罰;情節嚴重或經警告後仍違規銷售的,除給予警告外,還應並處罰款。

  五是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醫療和藥品廣告整頓工作,加強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廣告的監督和檢查,特別要加大處方藥在大眾媒體違規釋出廣告和非處方藥在大眾媒體擴大宣傳的檢查力度。

  六是把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的要求與零售藥店的審批、變更、認證及監督檢查有機結合,對達不到分類管理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抗菌藥物監管,促進合理用藥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藥監、衛生、工商等部門的共同監管,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推進合理用藥的程序中應發揮主導作用。

  制止濫用抗菌藥的關鍵是從源頭抓,用制度來規範。相關部門應制定一個明確的制度,規範醫生的處方行為。首先,抓醫生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其次,醫院藥劑師可以參與臨床醫生查房,指導臨床用藥;三是建立健全規範用藥、合理用藥制度;四是真正發揮藥品招標採購的作用,糾正從使用藥品中獲取利益的行為。

  四、我市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的初步設想

  1、推進自我藥療計劃,有步驟的引導群眾習慣性使用非處方藥品

  顧名思義,自我保健、自我藥療是在沒有醫生或其他醫務工作者指導的情況下,恰當地使用非處方藥物,用以緩解輕度的、短期的症狀及不適,或者用以治療輕微的疾病。由此可見,自我藥療是自我保健的一項重要內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藥療古已有之,幾千年來,我國人民在與疾病作鬥爭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著經濟、文化、衛生事業的飛速發展,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78年提出“到20xx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宏偉目標。結合國情,我國政府提出了到20xx年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與此同時,WHO還提出“人們有權利也有責任以個體和集體的方式參與他們的衛生保健的計劃和實施”。我國政府也提出做好衛生保健工作“應以國家、集體為主,其他社會力量和個人為補充”。由上可知,現代衛生保健的概念已經發生了根本改變,由過去單純依賴國家轉變為“是個人的權利和責任”,由被動轉為主動積極參與,自我保健和自我藥療成為社會和個人共同關注的事業。

  非處方藥的出現大大促進了自我藥療的發展,並在現實生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注重對自我藥療的宣傳,引導群眾自覺使用非處方藥,遠離藥物濫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決處方來源的有效方法,促進處方的有序流動

  探索醫療機構藥房商業化轉型,實行醫藥分家,把門診藥房從醫院剝離出來,建成獨立核算的單體藥店。嚴格執行處方藥憑處方銷售的要求,建立藥品分類管理的試點,形成把醫療機構商業化藥房作為處方藥源頭的模式,把分類管理經驗全面推開,促進規範化建設。把發給許可證的醫療機構的藥房作為完全實行分類管理的示範點,形成處方來源網,進一步解決處方來源和按處方購買藥、憑處方售藥還不適應的問題,推進藥品經營企業的分類管理縱深發展。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5

  隨著食品藥品監管改革逐步推進,遠安縣食品藥品監管調整已初步到位;xx鄉在此次改革中成立了xx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作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監管xx鄉的食品、餐飲、藥品經營主體。此次改革體現出黨和政府對食藥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也對食藥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做好食藥監管工作,保障民生,護航發展,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迫在眉睫的任務。

  全鄉目前共有食品餐飲經營單位個人共173家。其中食品經營戶106戶,現場製售4戶,餐飲36戶,藥店1戶,小作坊8戶,學校食堂4所,鄉衛生院1家,診所1家,村衛生室12家。

  一是本所轄區山區居民點較多,人口數量少,造成轄區內經營戶分佈較散,點多面廣,監管存在一定的難度。二是我所是新組建的機構,社會認知度較低,較多的食品藥品經營戶尚不知道我所的存在和具體職能;同時xx鄉在食品監管機構改革前沒有設定過相關的市場監督機構,以前的監督機構對xx的監管屬於薄弱點,xx食藥所在今後的監管工作也會遇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難。三是監管人員配備不齊全,同時人員組成來自不同行業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的水平也參差不齊,工作能力只具有片面性;這都會對以後開展工作造成不利的影響。四是相關的辦公裝置、執法裝備保障未及時配備到位,人員的思想有一定的波動,長此以往也會對以後的監管工作造成影響。

  第一要及時配備相關的辦公設施和執法裝備,使鄉鎮食藥所能早日正常的開展被賦予的全部工作。

  第二在實際的工作中,要多宣傳,一方面宣傳鄉鎮食藥所職能,特別是新劃入的食品相關許可要加強宣傳,不讓經營單位和個人跑冤枉路,可以採取上門服務的形式,邊檢查邊宣傳。另一方面是多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使經營單位和個人懂法守法。

  第三在現有的條件下,要加強對市場的巡查,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讓食品安全因為食品監督職能劃轉的原因而出現問題,對於拒不改正,抗拒執法的單位和個人,也要採取有力的打擊措施,樹立起食藥監管部門的威信;同時加強對縣局和鄉食安辦的溝通匯報,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四要開展相關的培訓學習,食品藥品監管是一個綜合性的也是技術性的工作,對監管人員的個人能力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加強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的做到監管到位。

  第五上級單位要制定相關的政策並落實,堅定鄉鎮監管人員的信心,使監管人員安心工作,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全心全意的投入到食藥監管中來,做好食藥監管工作,不辱使命、不負重託。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6

  如今,在網上釋出以“性藥品”和性病治療為主要內容的違法廣告漸成抬頭之勢,一些不法經營者看中了網路媒介迅速傳播、無限銜接的強大優勢,紛紛搶戰網路空間,大肆宣傳那些低階庸俗、帶有不良資訊內容的“神奇”藥品,不僅極大地誤導和欺騙了消費者,而且嚴重汙染了廣大網民的網路使用環境。特別是當下許多青少年熱衷於網上衝浪,那些汙濁不堪的廣告內容反覆刺激著未成年人的眼球,對他們的思想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其不利的影響。

  對此,政府及相關部門已引起高度重視,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力度,網路藥品廣告的違法違規行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一次次地打擊整治之後,各種打著醫療機構名義兜售“神丹妙藥”的網頁、網站和文字連結仍會頻頻跳入人們的眼簾,治理網路違法藥品廣告成了當前的一大難題。

  網路違法藥品廣告何以如此猖獗,屢禁不止,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准入門檻偏低。據瞭解,經營網路廣告,無須像傳統廣告管理那樣必須透過廣告業資格審查認證,只要擁有網路使用權,幾乎任何企業、經營組織和個人都可以從事此項業務。在這種沒有對網上資訊釋出做全面的資格審查和許可的情況下,釋出廣告幾乎沒有什麼“門檻”可言,這就為網路廣告經營打開了方便之門,也為後期的規範管理留下了隱患。

  二是眼前利益的驅動。網路廣告的最大優勢在於成本低、傳播速度快,針對性和互動性強,外加它的便利性和時空無限性,一些不法經營者或個人認準的就是這些特點,完全不顧基本的商業道德準則,使用誇大、誘惑性語言在網路上進行虛假宣傳,甚至虛構編造廣告審查批號,兜售假藥,憑藉迅速攀升的站點訪問量賺取高額利潤。

  三是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網路藥品廣告違法是一新的監管課題,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網路藥品廣告管理的專門法律法規,無論是依照《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對違法者最高處以5倍的罰款,還是參照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釋出標準》,對違法釋出行為最高罰額可達3萬元,與他們的違法收入相比也只是微乎其微,過低的違法成本對違法者根本構成不了震懾作用。法律依據的缺失導致監管乏力。

  四是監管技術手段的不適應。只要具備上網條件,隨時登入上網,都有可能瀏覽或接觸到藏身其間的網路廣告,網路廣告的分散性和隱蔽性,客觀上增加了監管難度,無形中讓那些違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再加上目前許多網路違法醫藥廣告採取多重連結的形式,僅憑傳統的監控手段很難監測到隱藏資訊。

  要加強有效監管,著力淨化網路廣告市場,筆者認為,還應該從以下五個方面予以重視和加強:

  一要全面推行網路廣告經營資格認證。提高網路廣告經營准入條件,儘快建立網路廣告進入準則、經營準則和競爭準則以及網上廣告經營行為審批、登記備案制度,規定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質和條件,尤其是網路藥品廣告,要嚴格相關准入規定、程式要求和釋出標準,實行規範管理。

  二要加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現行《廣告法》與有關部門規章不能適應網路廣告市場監管的需要,應儘快出臺《網路廣告法》,依法規範包括藥品廣告在內的網路廣告經營行為。從法的層面上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讓汙染網路空間的違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為推進網路藥品廣告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合協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要加強與工商、資訊產業、公安等部門的聯動合作,形成綜合治理網路違法藥品廣告的合力;同時要探索建立整治網路違法藥品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動態和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共同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要建立網路廣告市場信用體系。根據日常監管情況,開展廣告企業信用狀況評估,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對誠信廣告企業給予通報表彰,對不講誠信的企業降低信用等級並向社會公佈。並透過建立廣告市場退出機制,對屢禁不止,造成惡劣影響的廣告企業責令暫停釋出廣告,直至取消資格,增加違法網路藥品廣告經營者的失信成本。

  五要加強網路道德教育。透過開展有組織、有計劃、系統化的網路廣告道德教育活動,引導網路廣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由理性認知網路違法廣告的危害性到自覺踐行廣告道德準則,履行相應的廣告道德義務,抵制網路廣告違法行為,促進網路經營行為自律。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7

  近年來,虛假藥品廣告廣泛存在,甚至在有的地方氾濫成災。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xx年1月到7月對181份報紙釋出的10598次藥品廣告監測統計,違法釋出藥品廣告9680次,違法率達91.3%;對全國35家地市級電視臺釋出的20792次藥品廣告進行了監測統計,違法釋出藥品廣告9573份,違法率為46%,因虛假藥品廣告的誤導,我國每年約有250萬人用藥不當。

  一、虛假藥品廣告存在的成因

  (一)藥商違規操作鑽監管漏洞

  現在有不少藥商違反《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鑽監管的漏洞。在廣告審批階段,藥商會提前準備多個廣告方案,隨時準備偷樑換柱。送審時,不法藥商提交規範版本,以套取廣告批文。在廣告製作階段,不法藥商多是透過“製造”或者收買“專家”、僱傭“患者”,採用召開專家諮詢會、義診、講座、“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利用“專家”、“治癒者”的證言佐證藥品奇特功效。廣告刊發後,藥商通常是與刊登廣告的媒體“合作”,透過偽造低價假合同,對付工商處罰。

  (二)媒體把持話語權有恃無恐

  近幾年來,藥品廣告已成為各類媒體最大的廣告來源,據統計,中國報業廣告收入中有40%來自房地產,25%依賴醫藥行業。藥品廣告從20xx年的16.21億元猛增到20xx年的127.48億元,20xx年上升到204.35億元,同比增長60.3%。因此國內各類媒體都想方設法佔領藥品廣告市場。這無形中給了違法藥品廣告以可乘之機。有業內人士承認,其所在報紙20xx年全年的廣告收入為1億元,近65%來自藥品廣告,其中絕大部分藥品廣告有誇大、虛假之嫌。媒體為了增加收入,對藥品廣告稽核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態度,任憑違法廣告在媒體上傳播。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違法釋出的藥品廣告,廣告主和媒體都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而事實上,因為釋出違法藥品廣告受到處罰的往往只有廣告主,對於媒體,監管部門一般不會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和公開通報批評,甚至於內部的批評也僅僅只言片語。究其原因,媒體把持著話語權,執法部門的整體形象有時會因媒體的一兩句話而“灰頭灰臉”。

  (三)審批和監督分離形成監管“真空”。

  我國目前的藥品廣告監管體制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藥品廣告的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廣告的查處,媒體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廣告的刊播和管理。在廣告的監測上,審批部門的監測側重於是否經過批准,廣告的內容是否與批准內容一致,對監測到的違法廣告只能通報和移送,無權查處;而監督處罰部門主要側重於廣告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對於藥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很少審查。從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部來看,藥品廣告的審批許可權又僅限於省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縣藥監局無審批權,致使藥品廣告審批監管呈現“管著的看不到,看著的管不到;審批的不管,監管的不批”等狀況。一些違法藥品廣告因此有了可乘之機。

  (四)對違法者的處罰偏輕,形成虛假藥品廣告的低投機成本、高投機利潤。

  《廣告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釋出,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清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虛假廣告產生的利潤則可能是罰款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一位藥品廣告發布主甚至表示,只要不是內容太離譜,虛假廣告被查處的可能性很小。即便被查處,藥品管理部門也就是對虛假廣告收回廣告文號,責令其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報,而廣告主再審報時只需交區區數百元的申報費,再交上不多的罰款了事。

  (五)、消費者認識不足。

  一些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消費者樂於參加一些藥品生產企業違法舉行的藥品生產企業違法舉行的藥品展示會、推廣會等廣告宣傳活動,客觀上為虛假藥品廣告提供了生存空間。

  二、治理虛假藥品廣告的對策和建議

  (一)、建立科學的監管體系與強有力的監管手段。

  監管體系的建立,有賴於政府加大投入,增強監管力度。而這個“投入”不能理解為一味向執法隊伍追加投資,更要考慮建立一個全民監測的運作體系。比如,建立舉報獎勵制度;比如,長期在大眾媒體設立專欄,將舉報電話、識別違規廣告的簡明方法等永久公佈,既方便群眾舉報,又可讓違規者聞風喪膽。更為重要的是,透過全民舉報,可讓百姓對藥品廣告中的誇張用語,從彈性的心理認同,轉向剛性的法律認同,從而讓法律精神與百姓的普遍文化心態相統一,違法藥品廣告就會難以氾濫、猖獗。據悉,北京市工商局引進了全國首套廣告監測系統。這套系統可以自動對廣告影象中諸如“第一”、“專家”等文字進行識別,並將識別結果與資料庫中的違規詞語進行比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監測效率。儘管這套識別系統還大有改進的必要,但我以為這樣的方向還是值得肯定的。

  (二)、強化媒體監管,健全藥品廣告發布機制

  要建立健全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等新聞媒體單位領導責任追究制,對釋出未經審查或者與審查批准的內容不一致、不具備相應證明檔案的違法廣告的新聞媒體,實行媒體領導責任追究制。建立報刊出版、廣播電視等單位及其負責人的各種評比、評優、考核等制度,其中廣告經營情況要列為考核的重點指標,對釋出虛假違法廣告問題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或者拒不配合執法機關調查取證的報刊出版、廣播電視等單位,在徵求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意見的基礎上,實行“廣告違法一票否決制”,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處分。建立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制度、廣告主體退出市場機制、廣告市場信用監管體系,依法查處未經審批發布的廣告、虛假違法廣告,追究廣告發布媒體的責任,依法停止其廣告發布業務,直到取消廣告發布資格。

  (三)、堅持露頭就打,搞好廣告品種跟蹤監管

  要求零售藥店等銷售終端在購進藥品廣告品種時,一定要核實一下藥品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看有沒有經過審查、備案,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切實做好首營品種把關工作。藥品監管部門要將廣告藥品列為重點監控物件,對違法釋出廣告的藥品堅持露頭就打,真正剷除它得以生存的溫床。

  (四)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

  要建立省、市、縣三級廣告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宣傳、工商、藥監、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要加強協作,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和優勢,形成監管合力,開展對典型違法藥品廣告案例的曝光、對違法廣告的提示、對違法廣告案例的點評等活動。鑑於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處於工作第一線,卻無藥品廣告的審批權和查處權,積極推行廣告備案制,即廣告商要在轄區內進行藥品廣告發布,必須將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審批件提交當地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備案。

  (五)公開監管程式,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建立公開透明的監督程式,充分利用計算機網路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動性強的特點,建立藥品廣告資料庫系統,並向社會公開。同時利用報刊等媒體廣而告之,這樣可以便於社會公眾向藥品監管部門和工商部門舉報,便於公眾媒體上網查驗審批監督部門釋出的廣告原始內容,提高藥品廣告的真實性,便於消費者根據公開的藥品廣告內容對症選藥。

  (六)、提高廣大消費者識別虛假藥品廣告的能力

  據調查,目前相當一部分消費者不知道處方藥不能在大眾媒體釋出廣告、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宣傳療效、藥品廣告不得以醫生和患者的形象進行宣傳等基本常識。這需要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要集中開展藥品、廣告專項治理宣傳活動,教育消費者,增強群眾對違法廣告的辨別能力,自覺抵制各類虛假藥品廣告的誘惑,從而斷絕違法廣告利潤鏈條的源頭。

  藥品銷售市場調研報告8

  藥品是廣大群眾防病、治病、保護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加強對藥品的監督管理,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和用藥安全,是我們廣大藥品監督管理人員的職責。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70%,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地域遼闊,使用藥品的人口總多,其醫療水平和用藥水平偏低,群眾醫藥基礎知識缺乏,假劣藥品在基層出現的頻率高、範圍廣、流通快,製售手段和形式多變,廣大群眾很難識別和抵擋假劣藥品對他(她)們的危害,單靠省市級藥品檢驗所抽驗還不能適應遏制假劣藥品蔓延的實際需要,所以,打擊假劣藥品的大量工作仍在基層,必須依靠廣大基層監督檢驗人員這支有生力量進行工作。

  一、藥品快速鑑別的目的

  目前我國藥品監督工作量大,面廣又缺乏資金和先進的檢驗儀器和裝置,只有加強基層藥品監督檢驗人員的培訓和基層藥品檢驗隊伍建設,總結基層工作人員在打擊假劣藥品的實踐中積累的豐富經驗,才能對假劣藥品的快速鑑別提供有力的保證,藥品快速鑑別的目的是為廣大基層藥品監督檢驗人員在簡單的裝置條件下,在現場檢查中,提供發現假劣藥品的初篩手段和方法,為查處假劣藥品提出初步意見,對可疑藥品進行暫控,再進一步做法定檢驗。這樣不僅可以縮短檢驗週期,節省人力、物力、而且可以防止假劣藥品的轉移和分流,有效打擊不法分子。

  二、藥品外觀鑑別方法的概述及應注意幾個問題

  藥品外觀鑑別方法是透過人的感覺器官,運用比較法等基本原理,對藥品的包裝、包裝相關物及藥物行狀進行鑑別以分析假劣藥品為主要目的藥品鑑定技術。其特徵是快速、簡便,是藥品快速鑑別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藥品外觀鑑別方法”所述的“外觀”,具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藥品包裝所涉及的外觀,包括包裝箱、包裝盒、藥瓶、標籤、說明書等項,其二是指藥品本身的外觀性。

  透過外觀檢查鑑別方法判別檢品是否為假劣藥品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外觀鑑別法最基本的技術依據是比較法,它是建立在真品與假品對照比較的基礎上的一種方法,因而藥品質量檢查人員應瞭解、熟悉各種藥品正規生產廠家的產品外觀,遇有懷疑時,應找到真品與之比較,比較,比較正品與檢品包裝外觀與藥品樣本本身外觀的異同,找出疑點。這需要藥品質量檢查檢驗人員在工作中積累經驗,不斷提高鑑別能力。

  (二)、要核查藥品來源渠道,在檢查藥品時,要稽核檢查該種藥品的來源單據,並審查辨認發貨票據的真偽,加強對相關情況的檢查,如透過發票、進口藥品註冊證和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檢查供貨單位與開票單位是否一致,供貨渠道是否合法等,以輔助對藥品的鑑定。假劣藥品的生產、銷售渠道與正規產品顯然是有區別的。

  (三)、核查藥品價格,假劣藥品的銷售價格一般明顯低於正品的價格,有的甚至低於生產的成本價。在藥品監督檢查中,若發現某一藥品的銷售價格明顯低於或背離成本價格應引起注意,及時進行抽驗。

  (四)、藥品造假大體也有其規律,暢銷品種、緊俏品種、知名品牌、貴重藥品、補腎裝陽類、治療糖尿病類等多為製假物件,而假中摻真,今年亦有發現,製假手段也在不斷改變,藥品質量監督檢查人員遇有可疑情況時,應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渠道(如網上查詢國家資料庫資料),也可以及時與產品標示生產廠商和發出藥品檢驗報告書的有關藥品檢驗所聯絡,進行核查。

  (五)、藥品外觀鑑別的現場性很強,所以其方法和鑑別環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儘量結合薄層色譜法以及化學反應等開展實驗,得出進一步的結論。在反現檢品的假劣情節較為確切的情況下,可以按法律程式進行處理,而最後認定其為假劣藥品,則應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六)、做為藥品質量監督檢驗人員不應只侷限在目前快速檢驗的方法和經驗上,要透過在大量工作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舉一反三,積累豐富藥品外觀快速鑑別的方法和知識,才能不斷提高識別假劣藥品的水平,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