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讓行政處罰權力在陽光下執行論文

淺析讓行政處罰權力在陽光下執行論文

  1 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制度的背景

  實施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度是藥品監督工作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下的積極探索。以《藥品管理法》為核心的藥品監管法規體系逐漸建立,實現了藥品監管有法可依、藥品行政監管系統不斷完善和健全的局面。合肥市局實施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度正是按照新形勢下的法律需求,進一步加大依法治藥的力度,完善執法手段,規範執法行為,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有效做出的積極探索。實施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度是增加藥品監督行政處罰透明度的有效方式。長期以來,由於行政處罰透明度不高,行政處罰中往往會有標準不一、同案不同罰的現象。行政處罰中的自由裁量權是行政執法機關行使行政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主體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許可權,但同時也是與群眾利益關係最密切、權力最容易被濫用的地方。

  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將執法工作中自由裁量的權力交給了群眾,讓人民群眾來評判執法案件的是非曲直。實施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度是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高效執行,增加行政處罰透明度的客觀要求。實施行政處罰群眾公議制度是增加人民群眾、行政相對人對藥品監督行政處罰工作理解支援的有力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對於一個行政案件的調查處罰,都是在內部從受理到立案、調查、合議,再到作出處罰決定,往往是“一條龍”式的封閉執行。行政執法機關對每起案件下達的處罰結論是否適當及是否有有失公正的情形等都是群眾關心的`問題。群眾甚至部分行政相對人對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式等缺乏必要的瞭解。透過群眾公議,可以有效破除行政執法權行使的封閉執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使過程在群眾參與和監督下透明執行,從而使行政處罰結果更具公信力。群眾公議還能有效聽取被處罰當事人的陳述意見,更好地保障各方面群體的合法權益。

  2 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制度的主要措施

  2.1 堅持制度先行,切實保障群眾公議工作執行規範化

  合肥市局在開展群眾公議工作前,按照《合肥市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辦法》的規定,制訂了《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規範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工作實施方案》,在前期準備階段精心梳理、規範行政處罰工作流程,確定行政處罰依據和行政處罰專案,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標準,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開展學習培訓,修訂完善相關工作規則和行為準則。對群眾公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統一認識,明確任務。建立了一整套系統完備的群眾公議制度並彙編成冊,從根本上保障群眾公議的施行。在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程式的框架內,制定了“案件調查、案件合議、群眾公議、事先告知、下達處罰決定”的行政處罰工作機制。

  2.2 有序推進,注重群眾公議工作的實效性

  合肥市局在群眾公議工作全面啟動前,依託本局站開設《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專欄,並透過各類媒體對群眾公議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向社會公佈《行政處罰裁量目錄》和相關配套制度。在行政案件群眾公議中,重視案件群眾公議形式和內容的充實。對於群眾公議會議中涉及的案情簡介及法律法規等材料做好充足準備。案件承辦人員在紮實辦理案件的基礎上,精心製作PPT 課件,穿插較多的現場圖片及實物圖片,在現場展示案件所涉及藥品及醫療器械的實物樣品,配上案件承辦人員說理式的案件解說,使群眾公議員能夠抓住案件處罰的關鍵內容。2015 年,隨機抽取參加我局案件公議的84 位群眾公議員中,法律工作者有32 位,佔到38%。這些人有的是律師、有的是法官,還有其他社會各界人士,其中很多人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其對藥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超過預想。在開放的公議會議現場,大家踴躍發言,精彩頻出。群眾公議員的提問很專業、有深度,追問事實不放鬆,對話過程中嚴格依照法律去談問題。相互的交流,在群眾公議團與案件辦理機關在案件處罰意見的溝通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歷次參加群眾公議的群眾公議員及市法制辦領導參加合肥市局群眾公議後,均充分肯定了合肥市局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的態度以及公議程式的規範。合肥市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全部都是一次性透過群眾公議。

  3 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制度的實踐成效和積極意義

  合肥市局是合肥市率先實行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制度的四個單位之一,群眾公議制度的建立及施行是行政執法理念、方式、方法的革新,更好地規範了權力執行,保護了群眾利益,提升了政府形象。群眾公議制度讓群眾評查執法,權力迴歸公正的剛性,加速了社會管理法制化建設的程序,也為藥品監督執法權力走向文明樹立起一個標杆,它開闢了群眾監督藥品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新渠道,建立了藥品監督執法社會宣傳的新平臺。群眾公議進一步增加了行政案件調查處理的透明度。開展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最重要的積極意義就是可以從多方面盡大可能地保障行政執法結果的準確性、合理性。透過群眾公議員的加入、群眾公議會議的召開、行政相對人的參與,從各個層面上保障了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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