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於找人的尋人啟事怎麼寫

便於找人的尋人啟事怎麼寫

  便於找人的尋人啟事怎麼寫?下面就由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介紹介紹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則格式規範、描述完整的尋人啟事,對於快速找到失蹤者至關重要。有利於我們在“尋人啟事”資源整合、比對尋親過程中完全掌握失蹤者情況,為失蹤者回家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所以,家屬在本站登記、釋出尋人啟事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以下內容:

  尋人啟事一般由三部分構成

  (一)標題

  尋人啟事的標題通常由文種構成。如“尋人啟事”。要以較大醒目的字型寫於第一行中間位置。在本站釋出尋人啟事時,標題是由工作人員根據失蹤者情況代為編寫。

  (二)正文

  尋人啟事的正文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交待失蹤者的身份、特徵

  主要包括失蹤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外貌、衣著裝束、說話口音等內容。這是鑑別失蹤者的主要依據,一般要非常詳細,體貌上有明顯特徵的要特別指出。

  2.交待失蹤的時間、地點、原因

  這項內容,要說明失蹤者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失蹤的,同時還需特別註明失蹤的具體原因。

  3.尋親家屬的聯絡方式

  尋找人應將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最好是長期開通的手機)寫出來,以備提供線索比對、發現失蹤者時能及時同尋找人取得聯絡,找到失蹤者。

  4.結語

  在正文的後面,有的尋人啟事還會寫上幾句提供線索酬金或酬謝之類的`話語,激發更多的人關注此則啟事。另外,對那些因一些原因出走的人的尋人啟事,還會寫上諸如“本人見到啟事後,速回”,或“家人十分想念,本人見到啟事後速同家人聯絡”的話語。

  (三)落款

  尋人啟事要在正文下方註明尋人單位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署上發文日期,註明聯絡人的電話、手機號碼和聯絡人姓名。

  寫尋人啟事時要寫清幾個要素:

  一是寫明時間:

  明確訊息釋出時間,比如:(該資訊於2017年1月5日釋出),明確釋出時間是便於大家做出正確的判斷,如果時隔一兩年再看到該資訊,就需要從長計議重新考量了,也許轉發就沒什麼意義了。

  明確走失時間,於某年某月某日某個時間段走失。

  二是寫明地點:

  走失者從某省某市某縣某鄉村或某條街出發,去某地時走失。

  如果有必要,寫清是哪的人(戶口所在地)和哪個地方的口音。

  三是寫明走失者特徵:

  對走失者的性別、年齡、髮型、面貌特徵、體型、精神狀況等,要極盡詳細地描述清楚。

  對於走失者走失時的穿戴狀況、出行方式、攜帶物品等,儘可能描述清楚。

  四是保障聯絡方式:

  尋人啟事中所留的聯絡方式最好是其直系親屬的聯絡方式,便於及時溝通各種狀況並作出相應決定。

  保障所留電話或手機號的持續暢通。

  五是提供其它線索:

  儘可能詳盡地把有利於找人的一切線索提供給大家,以便更快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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