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華嶽中小學招生須知

長春華嶽中小學招生須知

  中小學是小學和中學合稱,小學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學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長春華嶽中小學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長春華嶽中小學招生須知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各城區、開發區要依法保障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同步進行招生。

  招生過程分四步進行,即全員資訊登記審查、全員網上報名、分階段錄取和統籌安排。

  公辦學校、民辦學校錄取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錄取申報公辦學校且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和申報民辦學校且透過註冊及電腦隨機錄取獲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階段由各城區、開發區按照“兩個一致”優先原則,對申報民辦學校但未被錄取的和第一階段不符合“兩個一致”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錄取。不符合“兩個一致”的,由各城區、開發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實際住址、結合周邊學校佈局、辦學規模、招生實際安排入學。

  第三階段錄取透過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獲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公辦學校

  公辦學校招生按學區劃分方案組織實施,即實行劃片入學(入:即入校報到;學:即學習期間)。劃片入學應當符合“兩個一致”原則。

  三、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面向城區、開發區招生。各城區、開發區根據各民辦學校實際情況核准招生計劃,並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員註冊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被民辦學校錄取的,不能參加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餘學位電腦派位。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選擇到本校初中就讀的,填報本校初中就讀申請表,家長(監護人)簽字確認,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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