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中國科學院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中國科學院大學(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簡稱“國科大”,是一所以科教融合為辦學模式、研究生教育為辦學主體的創新型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國科學院大學自主招生條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國科學院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身心健康、志存高遠、勇於擔當、獨立思考、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中理科畢業生。

  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步驟如下:

  (一)網上註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入我校招生網站的報名系統,按有關要求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完成網上報名。

  (二)上傳報名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後,學生還需按照要求填寫、準備以下材料,掃描或拍照後透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提交,並確保上傳檔案清晰可讀。

  1、《學生報名申請表》。

  2、由本人撰寫的個人陳述一份(講述自己的簡歷,興趣愛好、理想等),可手寫或列印後簽名,字數約800字。

  3、高中一至三年級歷次期末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三年級最近2—3次月考或模考成績(包括各科得分、總分及年級排名,註明各科滿分)。

  4、《學校推薦表》(非必需),由所在中學核實並加蓋公章。

  5、獲得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三等獎(含)以上和生物、資訊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的證書(非必需)。

  6、其他獲獎證書和證明自己特點、特長的材料。

  選拔程式

  我校本科招生繼續採用基於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建立以學生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成績和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為根據的綜合評價錄取體系。具體選拔程式如下:

  (一)初評

  我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稽核,5月中下旬完成稽核,並公示透過初評的考生名單。

  (二)能力測試(機試)

  透過初評的考生獲得我校自主能力測試機試資格,我校將於6月中旬舉行全國統一機試,在舉行機試的各省(區、市)均設有機試考點,並透過招生網站公佈機試的具體時間、地點。

  (三)能力測試(面試)

  機試結束後,我校將透過招生網站公示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名單,並於6月中下旬在各省(區、市)分別舉行面試。

  (四)體育科目測試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在校考中增設體育科目測試,具體測試安排另行通知,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五)優錄政策

  參加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獲得二等獎(含)以上併網上申請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參加高考達到理科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數線(或一段線、自主招生控制線),並在提前批第一志願填報我校,能力測試最高計滿分30分,納入綜合成績;參加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獲得三等獎,或參加生物、資訊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獲得二等獎(含)以上,併網上申請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由我校專家組進行考核,考核透過者與獲得數學、物理、化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的`考生同等對待。

  報考須知

  (一)取得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數線(或一段線、自主招生控制線)。

  (二)報考我校的考生需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能力測試,須在高考提前批次第一志願填報我校。

  (三)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佔綜合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能力測試成績佔30%(機試25%、面試5%),高中學業成績佔10%(綜合素質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7%)。考生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若綜合成績相同,高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都相同,則我校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附則

  (一)我校在上海、浙江開展的綜合評價招生事宜,根據教育部及我校相關規定,按照另行制定的實施辦法執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我校取消其相關招生資格,並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及推薦人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我校不舉辦也不與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合作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五)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測試存在困難的,可向我校申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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