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熱執行方案(精選16篇)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精選16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集中供熱執行方案(精選1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檔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於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群體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透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資訊、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裝置,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藉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資訊和事件資訊的收集、流轉,並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資訊和事故資訊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釋出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准後釋出或傳達相關資訊;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及搶險救援情況的釋出,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路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訊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訊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汙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築的安全鑑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裝置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裝置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並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裝置的技術鑑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群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資訊釋出。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資訊;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群(村)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後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絡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釋出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後資訊,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路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訊、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裝置和物資,並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裝置和物資的生產和徵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釋出、應急響應和後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和決策諮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範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監測預警體系,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市政府有關部門釋出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

  (三)評估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資訊進行分析、彙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釋出。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後,依照相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資訊後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資訊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釋出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資訊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資訊轉發給各成員單位,並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的釋出可採用檔案、電話、簡訊、傳真、社交軟體工作群等方式傳送,傳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釋出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範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釋出單位和釋出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釋出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採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並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資訊報送頻次並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資訊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並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裝置,確保其處於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資訊,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並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路輿情監測,適時釋出權威資訊,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裝置存放於指定地點,並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淨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儲存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准後,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釋出預警解除資訊。

  四、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後,對其進行核實並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資訊進行彙總後,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資訊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於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資訊。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透過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絡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報送單》(見附件3),並採用紙質檔案、傳真等形式於電話報送後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應於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髮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型別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採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後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屬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裝置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瞭解並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採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排程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定警示標誌;

  ⑥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排程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置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淨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採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於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在採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於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資訊釋出

  資訊釋出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透過接受記者採訪、召開新聞釋出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政府的網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釋出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資訊,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資訊,並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後續資訊釋出工作。資訊釋出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釋出集中供熱事故資訊。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後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並撫卹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鑑定評估受損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並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範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範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汙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後,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範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援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訊資訊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資訊,並及時將事件資訊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並按照本預案資訊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資訊。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裝置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後,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闢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計程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資訊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並於演練結束後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並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釋出後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資訊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採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翫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說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裝置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執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使用者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裝置、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執行一處

  隊長:

  成員:

  執行二處

  隊長:

  成員:

  執行三處

  隊長:

  成員:

  執行四處

  隊長:

  成員:

  執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執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排程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執行。各執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排程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執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裝置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執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執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執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作業系統組成監測網路,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執行處、排程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訊號發生後,由執行排程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傳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訊聯絡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絡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裝置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裝置,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裝置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3

  1 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式呼叫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裝置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執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因供熱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執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呼叫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資訊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物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於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採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執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進行鑑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並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汙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 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資訊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測體系,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資訊。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裝置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 資訊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資訊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 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使用者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

  6 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詢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裝置、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誌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淨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執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淨煤託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淨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淨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排程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範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絡潔淨煤生產企業,拓寬潔淨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淨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割槽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採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使用者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於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使用者安全使用意識,防範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訊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訊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 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路、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 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4

  根據北京市教委召開自備燃氣鍋爐控制燃氣用量的緊急會議,會議傳達了北京市市委書記,市長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華北網燃氣緊缺的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為保證不受嚴重影響,望各單位以大局為重,做好宣傳解釋及控制燃氣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濟,共渡難關。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特制定供暖用氣緊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於利。

  副組長:張洪生,趙志剛,李井鑫。

  組員:周哲,索復興,楊濤,張德興,馬順利。

  二,各部門做好學生,教職工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通報資訊。

  四,壓縮燃氣用量方案:

  1、假期前: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時段調整供暖溫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溫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溫度。

  (2)儘量保證正常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儘量保證學生公寓,居民區,幼兒園等重點供暖區域。

  (4)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5)透過管線控制,並閉調整供暖外管路;降低辦公用房,公共建築,賓館,商場,娛樂場所供暖溫度。學生公寓在上課時間降低供暖溫度。

  (6)食堂定時供餐,調整飯菜結構,減少用氣量。

  (7)減少開水供應,洗澡次數。

  (8)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透過採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沒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氣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內: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證取暖裝置不凍壞。

  (2)儘量保證居民區,幼兒園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進一步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4)食堂定時供餐,減少用氣量。

  (5)放假後將留校學生採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證正常供暖。

  (6)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透過再次採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訊聯絡電話:

  名稱

  姓名

  聯絡電話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及《營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裝置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及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採購困難或運力緊張而影響正常供熱;

  (3)因鍋爐、換熱裝置故障或供熱主管線爆裂洩水造成大面積停供或低溫執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供暖企業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穩定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市主城區供熱突發事件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主,縣(市)區供熱突發事件以所在地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搶修、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修隊伍、材料、車輛、工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式呼叫市、縣(前)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裝置和人員。

  2 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執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單機(臺)故障等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全部中斷或部分機器裝置低溫執行;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洩漏風險,容易引發一定範圍內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低溫執行;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缺乏備用熱源等因素導致供熱中斷或供熱能力不足造成低溫執行。

  2.2事件分級

  本預案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檔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縣(市)區政府能夠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內;

  (3)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2萬戶以下,12小時內恢復供熱;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排程幾個部門、縣(市)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洩水,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下,完全停熱超過24小時;

  (3)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排程多個部門、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洩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

  (3)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造成低溫執行,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過分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裝置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洩水,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200萬㎡以上,完全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

  (3)供熱設施裝置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執行,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以上,96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4)出現供熱煤炭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5)供熱企業擅自停供,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

  (6)因熱源單位熱源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200萬㎡以上。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沿海產業基地管委會、國網營口供電公司、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必要時排程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援;

  (3)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資訊,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資訊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3.2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長擔任。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中的各自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資訊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核實與研判資訊,按照規定做好資訊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絡工作。

  3.3專家組

  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諮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3.4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協同配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向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釋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核實與研判,做好資訊報告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搶修作業,為搶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有關新聞報道、資訊釋出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

  4.市國資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國有資產搶救和保護,並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處置。

  5.市衛健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傷亡人員以及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受傷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籌措、供應及使用情況的監管和評估。

  7.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人員傷亡的供熱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8.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好搶修現場秩序及煤炭運輸通道順暢、依法制止各類影響供熱搶修、維修的行為。

  9.司法局:負責研究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涉法事務,並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及時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

  11.市民政局:認真做好低保戶和特困供養人員的供暖解決方案,及給予家庭一定的幫扶。

  1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環境汙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專家提出控制事態和汙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汙染物收集、清理與安全處置,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生態修復方案;參與涉環保事件的調查評估。

  13.市信訪局:負責做好信訪群眾的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調查供熱事件單位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資訊,並在事故善後工作中依法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特種裝置事故調查處理。

  15.市商務局:負責監測分析市場執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資訊,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

  1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企業的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應急運輸保障。

  17.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18.市總工會: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後處理工作。

  19.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資訊通知、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轄區人民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0.國網營口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影響供熱能力的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21.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影響供熱用水的故障搶修工作。

  22.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4 預警及資訊報告

  4.1監測預測

  (一)預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供熱企業要制定本單位供熱區域的應急處置預案,設立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

  (二)監測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警機制,依託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透過專業監測、影片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應急)、國土(自然資源)等部門釋出的預警資訊進行傳播,提出防範應對要求。

  (三)預測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彙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2預警

  (一)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2、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

  3、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4、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預警釋出

  1.預警釋出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釋出。

  2.預警釋出內容

  預警釋出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釋出機關、釋出時間等。

  3.預警釋出的形式

  預警的釋出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三)預警響應

  預警資訊釋出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併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資訊釋出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4.3資訊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報告時限和程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並30分鐘內透過電話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報告資訊,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資訊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資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資訊或預警資訊,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30分鐘內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釋出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絡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電話:XXX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2響應分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協調先期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並建立相關執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資訊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資訊排程、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營口供電公司、熱源單位、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裝置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營口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裝置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訊、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釋出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路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健委牽頭,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紀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總工會、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參加,負責對供暖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市衛健委、市民政局、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5.5應急處置措施

  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洩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4)透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2.分級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排程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3)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提高供熱質量;

  (4)緊急調運政府應急儲備煤炭;

  (5)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

  (6)啟動備用熱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2)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接管供熱的工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裝置;

  (2)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部隊或上級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資訊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式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訊聯絡方式、資訊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5.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處置需要,透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戶外顯示屏、簡訊等向社會公眾釋出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防寒保暖工作,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6資訊公開

  6.1資訊釋出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透過媒體、新聞釋出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適時釋出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

  6.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做好網路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對低溫執行造成群眾室內溫度不達標的要予以低溫補償。

  7.2社會救助

  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7.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進管部門。

  8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隊伍及裝置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和應急煤炭。加強對儲備物資和煤炭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給予支援。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臨時徵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8.2通訊保障

  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網路(含衛星通訊)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訊聯絡。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並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訊暢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衛生保障

  市衛健委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裝置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8.6技術保障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9.2應急預案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3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在徵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准。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9.4預案修訂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9.5釋出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6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當造成師生煤氣中毒和火災的易發期。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建立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惡劣天氣期間實習支教相關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學《關於實習支教大學生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為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校長例會,傳達上級檔案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學校,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並裝有風斗;周圍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師室內使用新電暖氣取暖,宿舍不準用電褥子取暖;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專人負責冬季取暖問題,值班人員明確責任,加強檢查。

  4、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5、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裝置到位。

  (三)應急預警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聯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聯校指揮部指揮成員要迅速到位,要及時把受災學校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彙總,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透過校會、班會、櫥窗等方式,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能力。

  5、認真檢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

  (一)冬季供暖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

  (二)設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理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冬季採暖期間,即為冬季供暖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師生正常採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暖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

  因供暖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暖或供暖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裝置或管道的零部件在執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區域性裝置、管道,執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執行或正常供熱。

  2.一般事故:裝置或管道的零部件在執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

  3.大事故:裝置或管道的零部件在執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裝置損壞嚴重,供暖處於癱瘓狀態,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三、緊急情況處理程式

  (一)一般事件處理程式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的情況後,管德良立即彙報給閔繁成。

  (二)重要事件處理程式

  1.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的情況後,管德良立即彙報給閔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後立即報告閔繁成,並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魏萬輝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理後,管德良將情況報閔繁成,並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三)重大事件處理程式

  1.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的情況後,管德良立即彙報給閔繁成。

  2.管德良接到資訊後,立即報告閔繁成、魏萬輝,管德良及閔繁成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暖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四、應急事故處理措施

  (一)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管德良和閔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管德良、閔繁成、魏萬輝。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陳憲偉,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裝置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暖。並通知管德良、閔繁成、魏萬輝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陳憲偉。

  事故處理程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式。

  停水、電的緊急處理。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7

  為加強和規範對xxxx學院供熱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保障學院師生的正常工作和學習,提高對供熱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全員參與。

  以人為本是指將保障學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工作學習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和其他傷害。預防為主是指高度重視學院供熱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強憂患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人員素質,加強供熱管網、供熱裝置的巡視檢查,落實裝置的日常檢修保養,完善管理制度。統一指揮是指面對供暖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活動必須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統一號令,步調一致,快速有序。分級響應是指從事件的發生到向上級報告直至對突發事件的搶修、處置組織過程中的響應機制,救援級別的主要依據是現場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控制事件的需要。全員參與是指以校園管理處工作人員和物業公司全體工程部人員為主,學院保衛部、基建處等部門都有參加應急救援的責任和義務,要加強日常應對事故的演練,提高科學決策、科學指揮的應急救援能力,面對突發事故能有序組織和動員相關人員參與應對突發事件。

  二、供暖突發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冬季採暖是師生正常學習、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校園穩定的重要因素。為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師生正常採暖的緊急情況,確保我校供暖工作安全、穩定、正常進行,根據我校供暖實際情況,成立冬季取暖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遇到緊急情況時對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理組織指揮工作。

  (一)供暖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物業公司工程部經理校園管理處供暖保障負責人

  成員:物業公司工程部員工有其他相關人員

  校園管理處工作人員

  保衛部工作人員

  (二)各成員職責

  1、物業公司工程部經理為組織供暖應急工作的具體指揮和實施者,物業公司工程部設定24小時應急搶修電話:66425689,全體物業工程部人員有搶險的義務,由物業公司工程部經理根據突發事故影響的輕重程度,調派工程人員搶修。當物業公司工程部經理不當班時,由物業公司工程部副經理、物業公司專案經理或者物業公司值班經理代理物業公司工程部經理的搶險職責。

  2、校園管理處供暖負責人必須對物業公司日常供暖保障工作進行監督,發現供暖突發事故時,對事故情況輕重程度進行判斷,組織物業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搶修,報上級主管領導、報保衛部等部門協助處理。面對嚴重事故時,有權調派校園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參與,並有權決定聘請熱力專業公司搶險。校園管理處的工作人員有參與搶險的義務。

  3、當發生大面積供暖突發事故時,由校園管理處報保衛部工作人員,由保衛部維持師生秩序。

  三、供暖突發事故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冬季採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師生正常採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一般情況、重要情況。一般情況指突遇寒流,寒冬提前到來或寒冬延長,春季寒冷以致影響供暖,溫度達不到北京市有關檔案要求的情況;重要情況是指因供暖裝置設施故障出現跑水或者是停暖事故等。

  (一)供暖突發事故應急機制

  針對上述一般情況、重要情況兩種不同情況採取以下應急機制:

  1、提前供暖或延長供暖機制

  若遇極寒天氣,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實際天氣情況,適當提前或延長供暖時間,保障師生的正常工作、學習。

  2、裝置設施故障搶修搶險機制

  當供暖裝置設施出現故障時,物業公司須安排專人對出現的各種供暖裝置故障進行快速排查、處理、恢復供暖。當工程搶修人員遇有涉及面較廣的裝置設施故障,無法及時恢復時,及時向校園管理處的供暖負責人彙報情況。校園管理處的供暖負責人判斷事故原因,報上級主管並報熱力公司組織人員搶修。

  3、裝置設施故障搶修材料保障機制

  裝置保障工作由工程部所有人員完成,庫管在供暖前把搶修裝置和搶修材料準備好,供暖期間每週檢查一次,以保證供熱裝置隨時可用,搶修材料隨時夠用。

  (二)供暖裝置設施故障搶修程式

  1、供熱主管網出現安全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主閥門,還是帶壓堵漏,並根據安排負責管道搶修,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單位的關係,及時把現場情況向校園管理處供暖負責人和學院領導彙報。搶修完成後,由物業公司完成事故分析及經驗總結書面報告,報校園管理處供暖負責人備案。

  2、供熱分支管道出現安全事故後,由工程部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由現場搶修組成員制定方案進行搶修,搶修完成後,把詳細情況上報校園管理處主供暖負責人。

  3、供熱出現大面積不熱事件後,由現場指揮組確定不是外網原因後,安排各區搶修人員到現場排查閥門是否損壞,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氣阻等原因,直到恢復正常供熱,處理完畢後,把詳細情況上報校園管理處供暖負責人。

  4、物業公司負責人在事件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及時修正。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8

  為保證師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冬季取暖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師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組長:

  副組長:

  二、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教室、辦公室等進行了實地檢視並進行排查,確保用電安全、用暖安全,無安全隱患。

  組長:王振平(主要負責組織學校領導、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員對學校各個安全防範點進行檢查、排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後勤相關人員整改)

  副組長:劉躍忠,王金磊(負責制訂冬季取暖安全規章制度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細化措施,責任到人)

  監督人員:王金磊

  豐國順(負責在使用取暖裝置之前進行必要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學校並協同管理人員解決)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員(負責每天對各班教室、教師辦公室、師生活動場所開窗通風換氣、室內用電安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檢查情況納入學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內容,確保室內用電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態有效。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會、班會、黑板報、手抄報等多種渠道開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實現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對各教室空調、電暖器以及用電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請專業維修人員對其檢修,消除了安全隱患。

  3、專人負責,取暖科學。安排專人開關各教室空調,空調執行期間必須關閉門窗及燈棍,嚴禁開窗、開門、開燈使用空調。放學或教室及辦公室無人時,管理人、責任人應及時關閉空調,放學後由豐國順老師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空調關閉情況,如發現有未關閉的,應及時關閉並通知相關責任人,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做到科學取暖,安全與節約並重。

  4、為保證用電安全,學校實施錯時供暖,先供低年級(認真檢查各種消防器材,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5、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溫暖過冬。

  6、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7、對教室及辦公室的門窗提前檢查,有損壞的門窗都作了及時修理或是更換,確保不影響學生正常取暖。對教室及寢室的取暖工具——進行檢查維修,由安全工作相關領導劉躍忠主任親自到各個教室及辦公室進行檢查,一個一個過關。看取暖裝置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看質量是否有保證,發現有毛病的及時維修,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9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群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區的防寒防凍工作。指揮長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常務副區長擔任,其他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鄉、街道包點工作制度,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區經貿局、交通局、民政局、農辦、水利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城管辦、環衛局、公安分局、城北供電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鄉街行政一把手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室下設8個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鄭少會。由區政府辦應急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區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並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邱寧。由區交警、交通、水利農機、環衛等部門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組。組長:周文源。由區衛生部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建。由區電力部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5、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劉建。由區民政、經貿部門組成,負責居民群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資訊的掌握及困難群眾防寒防凍、生活救助。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組長:劉建。由區安監、消防部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安全生產、消防知識的宣傳以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

  7、治安秩序維護組。組長:龍仕國。由區公安部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社會治安的維護。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組長:鄒金芝。由區農口部門組成,負責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凍工作措施

  為全區防寒防凍工作順利進行,各鄉、街道、部門、單位要根據區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防寒防凍措施。

  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鄉、街道要成立若干宣導隊,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千家萬戶,廣大幹部職工和全區民眾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全區民眾防寒防凍信心,發動全區民眾支援配合區政府的工作,積極主動投入到防寒防凍工作中來。

  二要認真摸底。全區防寒防凍工作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同志要及時掌握防寒防凍期間全區群眾的生活情況,摸清困難戶的底子,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展開救助,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三要準備力量。各部門單位要抽調精幹力量,組織人員積極開展工作,並強化工作紀律要求,一聲令下,確保人員快速集結,到崗到位,不能出現工作脫節現象。

  四要準備物資。民政部門要準備好棉被等保暖物資,以便及時救助困難群眾。環衛、建設部門要準備好足夠的除冰物資、融冰劑、除冰工具,確保各項除冰物資及工具到位,及時開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綠化植物安全。

  五要資訊暢通。防寒防凍期間,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有專人負責聯絡,保障防寒防凍資訊的暢通,一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指揮部,否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啟動應急指揮程式

  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程式後,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採取召開防寒防凍緊急會議、下發防寒防凍緊急通知、指揮部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動員部署防寒防凍工作,下達防寒防凍指令。

  辦公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通報和防寒防凍情況,及時下達防寒防凍指令,做好防寒防凍工作的資訊收集與處理,彙報防寒防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督查組:按分工分赴責任區現場指導、督促責任單位防寒防凍工作,協調解決責任區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問題,並將責任區防寒防凍進度、好的做法、存在問題等情況一天一次報防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聯絡電話:

  2、交通保障組:區交警大隊全員上崗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揮疏導人員車輛,防止交通堵塞;區交通局、區經貿局組織社會車輛隨時執行運冰和運送居民生活物資物品任務;區水利農機局要加強農用車的管理。

  3、醫療衛生保障組: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凍工作中遇有醫療救助時,按要求及時給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凍行動,派出醫療救護車現場待命,隨時執行救助任務。

  4、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防寒防凍期間合理排程用電,確保重點用電,及時處置電路險情。

  5、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凍情況,掌握市場供應動態,積極聯絡貨源,儲備居民生活物品,確保防寒防凍期間市民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檢查安全生產及火災隱患整治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及火火災等險情。

  7、治安秩序維護組:加強巡邏巡查,嚴厲打擊防寒防凍期間趁火打劫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職責,保障全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鄉、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嚴密關注轄區內高速公路、國道的通行情況,並準備好食品及其他防寒物資,隨時應對交通堵塞時滯留人員的安置工作。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0

  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西長壽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宿舍取暖方式。空調和電熱。

  教學樓取暖方式暖氣。教學樓門口掛上棉門簾。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電工張金有負責冬季用電的統一開、停(嚴禁學生操作),以保護變壓器和線路的.安全。

  3、教室、辦公室等校舍門上加裝棉門簾,防止密封不嚴造成的跑暖漏熱等現象。

  4、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裝置,11月10日開始除錯裝置、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確責任,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檢查,採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斷電人走。

  8、值班領導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後學校存檔。

  9、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因事不能按時到崗者應向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請假。代值人員與當值人員負有同樣責任。

  10、各校加強取暖期間值日和領導帶班工作,按時接交,不能準遲到、早退或途中離崗,嚴禁漏值漏崗。

  11、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觸電事故。

  12、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12、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13、要透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4、當電不足時,急時補充足夠的電費,以保證正常供暖。

  15、當取暖空調和電熱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1

  為切實加強我所冬季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省局及總段關於冬季冰雪災害應急處置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我所冬季冰雪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稱冰雪災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氣引起的收費廣場積雪、積冰對過往車輛安全及收費工作造成影響的冰凍災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凡屬於以上條件之一的,均應立即啟動此預案。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三個服務”的要求,積極貫徹“安全暢通、預防為主、積極應對”的`方針,不斷加強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氣應急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費工作中冰雪天氣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確保人、財、物的安全,保障過往車輛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標:堅持“疏通第一、服務第一”的原則,構建覆蓋全所、統一指揮、分工明確、科學預警、反應靈敏、協調一致、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氣應急管理機制。

  三、組織機構

  為了切實加強全所冬季冰雪災害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在總段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冰雪天氣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冰雪災害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所綜合辦公室,所安全員xxx具體負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費站安全生產責任人為當班值班站長。

  應急處置電話: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冬季除雪應急物質儲備。在收費廣場要及時備足粗砂、爐渣等防凍防滑物資,降雪天氣使用後要及時增補,確保收費廣場防滑料不少於200立方米。在收費站設定除雪搶險設施儲備室,配備鐵鍬、洋鎬、架子車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凍物品。

  (二)加強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導工作。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時與當地氣象部門聯絡,冰雪災害發生後,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災害發展趨勢,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收費站要隨時清掃收費車道積雪,並在收費廣場前後200米內撒佈防滑料,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當出現交通阻塞時、車輛和人員在收費廣場滯留時,要第一時間開展疏導和救援工作,及時為滯留人員提供防寒衣物,執勤警衛和外部稽查人員及時疏導阻塞車輛,確保車流暢通。當發生較大雪災天氣時,所裡將組織全體機關人員到收費一線,協助組織清除積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強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在加強冬季冰雪天氣除雪應急管理的同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自身安全管理,收費站採用電暖、煤爐取暖時,要做好防火、防觸電、防煤煙中毒等措施的落實;警衛、稽查人員在收費廣場執勤時必須著反光標誌服、帶安全頭盔;加強車輛機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氣出車時必須使用防滑鏈,確保車輛、人員安全。

  (四)加強資訊報送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氣發生後,值班站長要及時組織人員清雪除冰,值班領導要及時瞭解雪災情況,並根據雪災嚴重程度及時向總段冰雪災害應急辦公司報告。對於在收費廣場因冰雪災害造成交通事故、長時間中斷交通的,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阻斷資訊報送制度》的要求,及時上級管理部門彙報,以便及時協調處理。嚴格執行單位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新聞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單位在應對冰雪災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組織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罰則。本預案啟動後,各部門必須聽從指揮,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時,交通疏導不力,行動遲緩等原因造成收費廣場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響,或被上級單位點名批評者,將按單位相關制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2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XXX(校長)

  副組長:XXXXX(副主任)XXXX(副主任)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基本情況

  取暖方式:鍋爐房採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週一至週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範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三、事故預防及報告程式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並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裝置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各室內暖氣裝置出現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及時向校長報告,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讓學生做好緊急避險工作,以防發生燙傷、凍傷、感冒等事件

  四、應急預案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五、工作措施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

  六、廠家應急聯絡方式: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3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供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合理的處理供熱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業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供熱安全、執行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專案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故障(事故)類別根據事故的大小及影響範圍,事故可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對裝置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小,造成損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停運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事故。

  2、較大事故:指對裝置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大,造成損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員輕傷人數少於2人,未造成人員死亡,停運時間不超過48小時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對裝置及管網損壞程度嚴重,造成損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員輕、重傷人數多於5人,造成人員死亡1人及以上,停運時間不超過72小時的事故。

  二、應急小組組織架構

  1、組長:xxx,聯絡電話:xxxx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應急方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副組長:xxx,聯絡電話:xxxx副組長:xxx,聯絡電話:xxxx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3、小組成員:xxx、xxx、xxx、xxx、xxx等搶修人員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副組長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搶修工作;負責有關資訊的釋出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人員的開支、材料、裝置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並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彙總工作。

  三、應急處置程式

  1 、事故的類別甄別根據預案事故類別劃分,結合現場發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響判別事故類別,然後啟動應急預案。

  2 、事故應急機制

  (1)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事故發生的特殊情況下,各部門要統一服從應急小組協調指揮,確保事故處理的有條不絮。

  (2)資訊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突發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資訊快遞程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3)事故搶修搶險機制。對於出現的各種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供冷。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資保障機制。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根據裝置狀況,備齊物品備件,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裝置以及備用零部件,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3 、事故具體處置措施

  (1)巡查人員發現供熱裝置出現故障後,立即上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急小組立即組織搶修人員3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或重啟裝置主機,並根據預案安排資訊聯絡專人及時通知業主相關人員,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單位的關係,及時把現場情況做記錄,搶修完成後,把事故報告上報應急小組。

  (2)供熱管道出現事故後,應急搶救人員15分鐘內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確認是否需要關閉閥門,並第一時間上報公司。搶修完成後,把實際情況上報應急小組。

  (3)因洩露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時,及時通知公司及業主,並根據需要關閉主閥門,直致管道維修完畢和補水恢復正常。

  (4)當發生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應及時報警,撥打110、119、120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型別及傷亡損失情況等,不得隱瞞事故實情。啟動快速應急機制,由組長統一指揮,實施搶險、傷亡救護、人員疏散、裝置保障等快速反應。做到“穩、準、快”和“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有條不絮的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各應急小組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積極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隊的工作,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5)各類搶修完畢後,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應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若認為事故應追求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其他原因導致的事故應認真分析原因,做好對應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四、應急結束

  搶修結束後,公司應召開相關會議,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由組長或副組長宣佈應急搶球行動結束。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4

  為確保冬季供暖工作順利進行,為全體師生營造一個溫暖、舒適、安全的學習,辦公環境,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及時迅速地處理各種供暖中的突發事件,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通訊暢通、落實到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1.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修工作,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轉。

  2.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3.加強安全供暖操作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預案實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電取暖器故障、供電故障或供暖裝置故障導致停暖事故時,由學校電工和維修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

  供暖搶修負責人及聯絡電話

  負責人:xx

  (二)夜間供暖巡視,若發生電取暖器故障、供電故障或供暖裝置故障導致的停暖事故時,由校區維修組長王松組織供暖人員及電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並通知校區總務主管(王偉)。

  (三)應急保障措施

  1.電暖器故障應急措施: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做好防凍工作。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裝置,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電取暖器維修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裝置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裝置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為控制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正常供暖。

  四、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電器電閘大門,禁止閒雜人員入內,按時巡查供暖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2.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脫崗、睡崗、醉崗。

  3.應急裝置、物資,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5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根據我校實際,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張緒英

  副組長:張兆民、李培金

  成員:趙軍、劉崇福、張振山、付振亮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學校指定專人管理各班空調開關。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裝置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加強用電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並檢查各場所用電情況是否規範。

  (5)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1.應急前準備:

  領導小組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應急任務。

  2.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知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趕赴指揮點,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醫院搶救。

  (6)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其它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領導帶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瞭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集中供熱執行方案16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x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進位總體方案》、《x市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農村地區供熱清潔化,有效改善空氣質量,在總結xxxx-xxxx年工作基礎上,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充分考慮電力、燃氣保障程度,繼續實施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農村清潔採暖比例。未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推廣使用潔淨型煤等清潔燃料,實現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多種方式、統籌兼顧。充分考量電力、燃氣配套等基礎條件,“宜電則電、電代優先;宜氣則氣、以氣定量;宜煤則煤、型煤託底”,多種形式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實行整村連片推進,深入宣傳發動,落實配套政策,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實現多方共贏。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兼顧群眾承受能力,調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會投資力度,開展光伏+電代煤試點示範,減少居民負擔,把好事辦好,讓群眾滿意,實現預期效果。

  三、實施方式及任務

  (一)電代煤。在目前電網承載力前提下,能實施電代煤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優先實施電代煤,堅持整村推進,連片推進,減少與氣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難度,提高投資效率。xxxx年xx月底前完成約x眡萬戶電代煤改造工作。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衛生所)、鄉鎮政府等分散燃煤採暖單位使用者優先實施電代煤改造。國網x供電公司根據電網承載力,提出電代煤確村確戶和單位改造初步意見,各縣(市、區)會同當地供電公司予以確認,全市彙總平衡後確定各縣(市、區)年度目標任務。

  科學選擇電採暖裝置。堅持電代煤工程的系統性和“一戶一設計”原則,按照《關於下達x市“煤改電”採暖專案電採暖裝置及安裝入圍企業產品目錄的通知》(石散煤壓減替代辦〔xxxx〕x號)相關要求,各縣(市、區)組織技術力量和中標企業,根據居民住戶需求和實際情況對每戶科學確定技術路線,提出科學的取暖系統設計方案,確保每個家庭取暖系統做到省錢實用、安全舒適、環保節能。根據目前現有成熟技術和應用實踐,對採暖面積較大的居民住戶,引導居民選用蓄熱式電鍋爐,經濟條件較好的鼓勵採用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太陽能+電輔熱等採暖裝置;對實際取暖面積xx平方米以下,單間取暖面積在xx平方米以下的連續供暖居民住戶可選用蓄熱式電暖氣,同樣條件只在夜間採暖的間斷供暖居民住戶也可選用直熱式電暖器(電加熱器)。要指導居民住戶選擇適宜產品,原則上一戶居民只能選擇一家企業的產品,購置電採暖裝置的居民姓名要與電錶登記姓名相一致。

  開展試點示範。鼓勵企業創新取暖技術,對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術和產品,全市統一安排進行試點,待成熟後再進行推廣;開展光伏+電代煤供暖試點,選擇有經驗和實力,在行業內信譽良好的專業公司,採用多種運作模式,利用電代煤居民住戶屋頂,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原則上確保居民每年不低於xxx元/kw收益。xxxx年具有整村推進電代煤取暖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選擇x-x個村進行試點示範。試點村由縣(市、區)推薦,市氣代煤電代煤領導小組確認後實施。

  (二)氣代煤。根據資源稟賦情況,鼓勵實施生物質氣、沼氣、輕烴燃氣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繼續按照依託管道氣和燃氣特許經營企業實施氣代煤的總體要求,在電代煤不能覆蓋的平原農村居民住戶推廣戶用燃氣採暖熱水爐,同時解決炊事用氣。各縣(市、區)要組織居民按照《關於下達燃氣採暖熱水爐中標入圍企業產品目錄的通知》相關要求和有關程式選擇適用產品。嚴格限制撬裝站等點供方式實施氣代煤,單位使用者原則上不實施氣代煤。xxxx年各縣(市、區)分散燃煤採暖居民氣代煤任務視氣源落實情況另行安排。

  (三)潔淨型煤。未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推廣使用潔淨型煤等清潔燃料,做到應推盡推,應用盡用,實現全覆蓋。

  四、支援政策

  (一)氣代煤、電代煤支援政策繼續按照《x市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實施意見》(石政發〔xxxx〕xx號)檔案執行。

  (二)實施生物質氣、沼氣、輕烴燃氣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參照氣代煤補貼標準給予補助(冀財建〔xxxx〕xxx號)。

  (三)電代煤工程增加的戶表以上供電網路改造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戶表以下線路改造費用由電採暖裝置中標入圍企業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戶表應就近安裝至電代煤居民住戶牆上,否則產生的線路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對採暖裝置超過xxx千瓦的使用者需採用高壓供電方案,供電公司負責高壓線路投資,配電室及低壓線路投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國網x供電公司負責光伏+電代煤供暖試點發電上網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保障工作。

  (四)對居民購買潔淨型煤按照xxx元/噸給予補貼,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x∶x比例分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在x市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委。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和資金配套政策,進一步細化責任,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組織好本地區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落實工作責任。縣(市、區)政府是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轄區內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市城管委承擔市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並牽頭負責氣代煤電代煤執行、燃氣使用、供暖保障等工作;市住建局牽頭負責氣代煤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及工程驗收監管等工作;市發改委牽頭負責氣源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協調、潔淨型煤供應、油氣輸送管道專案管理等工作;市質監局牽頭負責特種裝置(城鎮燃氣公用壓力管道除外)檢驗檢測,潔淨型煤質量監管等工作;市工商局牽頭負責散煤管控、氣代煤電代煤採暖裝置質量監管等工作,依法查處散煤銷售違法行為;市財政局牽頭負責爭取省級財政資金,落實市級配套資金,及時下達撥付和清算資金,配合審計部門做好資金使用監管等工作;市審計局牽頭負責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程質量、工程安全、補貼資金支出、使用等審計監督工作;市農牧局牽頭負責可再生能源替代試點示範工作;市環保局牽頭負責清潔能源替代汙染物排放檢測、評估等工作;市安監局牽頭負責氣代煤電代煤安全綜合監管工作;市行政審批局牽頭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研究制定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審批流程等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隊牽頭負責氣代煤、電代煤消防安全監管和火災、事故搶險救援等工作;國網x供電公司牽頭負責電代煤、光伏試點配套電力設施建設,電力供應保障,電代煤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及驗收,電代煤使用者用電量統計及補貼資金代發放等工作。

  (三)建立高效審批機制。各縣(市、區)和行政審批、住建、規劃、國土、城管、園林、交通、水利、安監、質監、交管、消防、供電等部門要積極支援氣代煤、電代煤專案建設,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機制,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專案順利實施。市行政審批局要指導各縣(市、區)最佳化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做好審批保障,研究制定有利於保障氣代煤工程建設和執行安全,切合農村地區實際情況、操作性較強的審批流程,遇有問題及時協調最佳化完善。清潔取暖工程涉及的電力設施、燃氣設施等,涉及建設用地指標和規劃調整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統籌調劑,優先予以保障,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四)強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紅線”意識,把安全和質量工作貫穿於氣代煤、電代煤全過程,嚴把安全生產關、施工質量關、產品檢測關、竣工驗收關。各燃氣公司、採暖裝置中標入圍企業和各級供電公司要選擇最有實力的施工隊伍,執行最嚴格的建設標準和規範,抓好風險排查和處置,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和後期安全穩定執行。

  (五)保障資源供應。各燃氣公司是氣源保障的責任主體,要做好新增氣量測算和資源爭取工作,簽訂供氣協議,落實儲氣調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應急供氣方案,報當地燃氣主管部門備案實施。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措施,推進應急儲備設施建設,確保供氣安全;供電公司要加大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力度,滿足供電保障和增容需求;繼續完善潔淨型煤生產配送體系建設,保障潔淨型煤供應。鑑於我市天然氣供應冬夏峰谷差巨大,已影響到供氣和供熱安全,要嚴格落實市發改委等x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新增建築電能供暖的意見》相關要求,嚴格限制新增建築採用天然氣取暖,除大型綜合商業綜合體、辦公樓、酒店、醫院等公共建築可實施天然氣分散式能源供暖製冷外,住宅小區等其他建築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氣供暖。

  (六)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清潔供暖的正面輿論引導。重點從居民的角度,多種形式宣傳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對改善空氣質量的作用,對改善生活質量和健康的意義,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援的良好氛圍,引導居民主動自願參與、科學安全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將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縣(市、區)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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