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幹部平級調整中的考察工作報告

淺談幹部平級調整中的考察工作報告

  在目前的幹部調整中,由於職數的限制,更多的調整是平級調整,平級調整可使幹部工作面更廣,鍛鍊機會更多,有利於幹部成長,所以久在一地工作的幹部渴望被調整。要想做到人盡其才,才適其位,實現領導人才的科學配置,就必須尊重群眾意願,從人品、人格、能力、素養等多方面全方位考察,不斷提高幹部考察質量,做好乾部考察工作,防止失準、失察問題的發生。

  一、從幹部政績入手,突出考察中的“準”字

  憑政績用幹部,任人唯賢,是我們選拔考察干部的首要條件。只有準確瞭解掌握了幹部的政績,才能更好的人盡其才,量才而用,從而對黨對社會多做貢獻,是金子就要他發出強烈的光芒。在考察過程中,首先抓好乾部述職關。開展幹部述職活動,是掌握和了解幹部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具體情況的一條重要渠道。在述職活動中,被考察物件首先要客觀詳實地撰寫述職報告,然後在全體幹部會議上述職。在此基礎上,與會人員對被考察物件述職情況的真實性作出評價。

  述職報告要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考察物件本人的實際情況,除包括被考察物件成長經歷、家庭情況,近年來的思想、工作、作風情況,主要不足和努力方向外,被考察物件還要就八小時以外的個人愛好、生活習慣、社會交往、婚喪嫁娶、家庭經濟狀況、及對家屬、子女的要求等情況,逐一作出詳細的說明。

  二、從 “八小時以外”入手,突出考察中的“全”字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少數幹部在“八小時以外”出問題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八小時以外”成為幹部考察的重點和難點,是幹部考察工作的薄弱環節之一,因此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召開由組織部、本人單位、被考察物件配偶所在單位、被考察物件駐地派出所、居委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的座談會,廣泛聽取和吸收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全面瞭解幹部八小時以外的情況。

  二是透過對被考察物件社交圈中與之來往比較多、關係比較密切的同志瞭解情況。全面瞭解被考察物件的個人愛好、生活習慣、家庭成員、為人處事等情況。並透過這些同志及被考察物件身邊工作人員、單位同事,進一步掌握與其來往較多的人員名單,拓寬了解情況的範圍和渠道。

  三、從尊重群眾意願入手,突出考察中的“細”字

  對被考察物件進行公示,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對擬平調到重要崗位的幹部進行公示,是幹部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在幹部選任中充分發揚民主,加強民主監督,提高考察質量的有效途徑。可以嘗試兩個公示,即對考察任務、考察的指導思想、考察內容、考察方法、考察組聯絡電話的公示和對被考察物件初步人選的公示。第一個公示的做法是:請有關領導同志會見考察組,形成新聞稿,在電視臺、廣播電臺等有關媒體上報道,希望社會各界支援和監督考察組的工作,有什麼意見,建議可以隨時向考察組反映。第二個公示的做法是:以組織部的名義,透過新聞媒體公佈被考察物件名單,對這些同志有何意見、看法,歡迎社會各界反映。

  為提高公示效果,要注意完善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對公示期間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問題,尤其是涉及被考察物件比較具體的問題,要認真瞭解清楚;對其它反映被考察物件的問題,要注意結合幹部考察工作進行了解核實。二是選聘一些老同志作為考察組的資訊員,明確考察組的電話及通訊地址,歡迎他們在考察期間及以後,隨時反映情況。三是在對被考察物件工作實績等的把握上,既透過實地考察瞭解,還要到幹部所抓戰線的對口縣直有關部門瞭解情況。

  對公示後社會各界的反響,要注意聽取談話同志的意見,要注重聽取鄉黨委主要領導的意見。然後綜合各方面的反映情況再下定論,使公示充分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特別是在擴大民主方面,要從領導幹部擴大到全社會,從幹部推薦階段延伸到考察階段,使發揚民主落到實處。這樣做的積極意義是:增加了任用幹部工作中的透明度,擴大了群眾的知情權、參政權、選擇權;加大了對被考察物件監督的力度;可以更全面、更真實的瞭解被考察物件的情況;對被考察物件可以起到教育和鞭策作用;有利於克服幹部工作中的一些不正之風和幹部任用中的隨意性。

  對被考察物件公示取得了積極效果之後還有許多工作亟待完善。因此,公示要注意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被考察物件的工作。注意向被考察物件講清公示不是定終身,幹部管理是動態的,要求他們正確對待組織考察,不要因為等著調整而不敢大膽工作,也不要找人跑關係影響工作。二是注意做好公示人選的'培訓、使用工作,堅持備用結合的原則,提高公示的權威性。三是做好被考察物件所在班子成員的思想工作,使大家理解和支援被考察物件的工作,要求大家不能因此而鬧矛盾,並以此作為對班子成員黨性修養的一次實際檢驗。四是做好考察情況反饋工作。把了解到的被考察物件的主要優點、不足、努力方向同本人見面,以利於被考察物件改進、提高,輕裝上陣。五是做好分清是非,保護幹部的工作。對來電、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注意妥善處理,既查清事實,不讓有問題的人矇混過關,又注意保護幹部,不讓別有用心的人鑽空子。

  對公示期間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反映被考察物件的問題,尤其是署名或來訪反映,應儘可能做到件件有答覆,增進群眾對公示的信任感,保護群眾的參與熱情。應在公示中更多地公佈被考察物件的一些情況,如最好增加被考察物件的簡歷、照片,必要時可請被考察物件在報紙和電視臺簡要述職,就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及敏感問題,闡述主張,以便於群眾檢驗被考察物件的政見優劣,全面瞭解其德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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