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送法進萬家建設新農村的工作總結

關於送法進萬家建設新農村的工作總結

  為深入貫徹中央1號檔案精神,全面實踐“三個代表”,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積極開展為“三農服務”,xx縣司法局從3月1日開始,發動百名司法幹警、法律服務人員,組成“送法入戶”小組,深入到43個村,近萬戶農戶家庭,開展“一人走百戶,送法進萬家”活動。經過為期一個月紮實工作,活動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取得了顯著成效,農民的法律意識大為增強,實現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積極學法的轉變,現大多數農民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農民、村基層幹部的法制觀念普遍提高。

  (一)適應農村特點,貼近農民生活,在活動形式上求新。

  一是多種宣傳方式交叉使用。我們採取了標語、橫幅、牆報、電臺現場直播,家庭法律諮詢、村民代表、村幹部座談會、法律講座等多種手段,進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層次的廣泛發動宣傳,讓農民眼裡看得到、耳裡聽得到、腦裡想得到。

  二是實行“三個結合”,圍繞一個“送”字,藉助一個“談”字,著力一個“引”字。針對農村村民居住分散,社會生產、生活活動“各自為陣”、文化素質參差不齊的特點,“送法入戶”小組人員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針登門到戶宣講,一個月下來,他們走遍了43個村、215個自然村,為近萬戶農民送去一本“鄉土普法教材”(農民學法一百問),每深入一戶農家,與農民朋友坐下來談心交心,以問卷調查方式,瞭解和掌握當前農民增收創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識;過去、現在有無涉法問題,如何解決;對農村弱勢群體,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對目前法制建設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議。在一問一答中,引導農民學習了與農民經濟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第一,涉及農民費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繼承法、教育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農民之間交流的民法通則、民訴法等。透過與農民朋友零距離的調查走訪、交流,搭準了農村幹部群眾需求的脈搏,找到了普法與經濟發展的切入點,有效地解決了農村普法“空對空”、農民不想學、用不上、效果差的問題,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

  隨著活動的.廣泛深入,廣大農民法律素質、民主與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我縣農村湧現出爺孫同學、母子互教,夫妻競學的喜人局面,從而有力地推動了農村民主與法治建設,其意義遠遠超過了活動本身。

  1、黨委政府與農民群眾的心貼近了。以往,農村基層幹部對農民搞“法律政策封鎖”,實行愚民的政策,怕農民懂法,特別是對一些涉及農民切身利益(如減負、稅費)的政策法律,加緊了黨群、幹群之間的關係。我縣透過送法下鄉活動,把涉及農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親手送到農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錢,還登門到戶宣講,使農村幹部知法、懂法、依法辦事,使農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滿甚至對立情緒,無形中拉近了黨委政府與農民群眾的距離。

  2、深化了農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鄉活動的開展,廣大農民的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為深化農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礎。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議事只講個“理”。自活動開展以來,農民對照法律讀本進行修改、完善,現在村民議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東屏鎮搞臥龍水庫開發,涉及徵地拆遷農戶300多戶,該村農民透過學習《土地法》,能夠按照法律程式,與鎮政府辦理了拆遷補償公證協議,並根據《土地法》有關規定領取了徵地拆遷補償費,在整個拆遷過程中未發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糾紛。

  3、提高了廣大農民的依法維權意識。透過“送法入戶”活動,使廣大農民進一步增強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石湫鎮明覺村村民張某與薛某因相鄰權發生糾紛,張某將薛某一家三口打傷,要求張某賠償,張某不同意,薛某準備召集家族人員幾十人採取報復行動,向張某討回公道。在“送法進農戶”活動中,透過宣傳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並打消了這一念頭,要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一糾紛。

  4、增強了基層幹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促進了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村裡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討論,充分徵求群眾的意見,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

  5、有效維護了農村社會的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把法律交給農民,農民掌握了法律,將之變成生產力,使其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變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強大武器。“一人走百戶,送法進萬家”活動共為全縣近萬戶農民送去了法律讀本,開展了10多場法制講座,採用了以案釋法方式向村民講解了有關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財產權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們深受啟發,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斷提高。現在,農村中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現象大幅度減少,遵紀守法“文明戶、光榮戶”在提升,湧現出各種經濟型別的專業戶、重點戶等一大批新型農民。

  (二)經過一個多月的“一人走百戶,送法進萬家”活動,農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明顯提高,但也暴露出農村普法存在的難點:1、一些農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穩不求革新,寧願吃虧只求平安的處世態度,2、一些基層執法者素質不高,執法違法、越權執法、濫用執法權現象突出,對農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內容形成錯誤引導,使農民對法律功能和法律價值形成錯誤評價。從而導致農民法制觀念淡薄,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農村,農民發展經濟更需要法律作保障,農民呼喚法律進農家。當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戶,送法進萬家”活動向我縣各鎮、村、各部門全面推行,趁熱打鐵,鞏固前階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縣司法、行政、執法等部門的力量,形成覆蓋全縣農村的普法活動網路,並結合我縣農村工作、生活實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該項活動有序進行和順利開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領導機制。“一人走百戶,送法進萬家”活動是我縣一項社會性系統過程,必須按照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全社會參與的運作機制開展工作,做到領導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組織、嚴格檢查,依法積極推行。

  二、建立目標責任制。有了目標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鄉”活動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實實在在的效益必須建立科學的目標體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責任書的各項指標要科學量化,明確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與單位、個人的經濟利益、政治榮譽掛鉤。

  三、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充分發揮人大、法制局、普法機構的作用,搞好規劃,擬定措施,建立檢查、考評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牽頭組織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各單位的送法入戶工作進行檢查或抽查。科學地評價活動開展的實際效果,不斷研究和改進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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