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農民生計問題的調查報告與思考

退耕農民生計問題的調查報告與思考

  **縣自2000年啟動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以來,已累計完成坡耕地退耕還林12萬畝,其中經濟林3.45萬畝,生態林8.55萬畝。涉及全縣12個鄉鎮155個村,5.3萬戶。如何引導農民在改善生態的同時,加快培育和開發穩定增收致富的產業,妥善解決農民的生存發展大計,促進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已成為擺在各級政府和廣大農民面前一個緊迫而重大的問題。日前,縣委辦、縣林業局組成調研組,選擇不同地區、不同型別的退耕還林鄉鎮、村和農戶,就此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

  透過調查,我們認為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一方面對改善三峽庫區的生態環境、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的確產生了顯著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又制約、影響了農民的長遠生計和農村經濟發展。調查發現,一旦國家停止錢糧補助,退耕還林地區農民的生產生活將面臨嚴峻挑戰。突出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耕地大量減少,農民基本生活難以保障。

  退耕還林工程實施4年來,全縣有12萬畝農田停止耕種,對糧食生產產生了很大沖擊,全縣糧食產量下降輻度較大。儘管目前在國家補助期內,農民的生活沒有受到大的影響,但是一旦停止糧食補助,農民的基本生活將十分困難,尤其是退耕面積較大的村和極少數“全退戶”。如**鄉**村一組,已實施退耕還林1154畝,佔耕地總面積的80%,目前人平佔有耕地不足0.6畝。**鄉*村農民鄭之漢,一家3口人,實施退耕還林後僅剩1畝耕地,人平只有0.3畝田,一旦停止補助,基本口糧將難以保證。類似情況儘管所佔比例不大,但卻是非常嚴重的隱患。

  二是種植的樹種效益偏低,農村經濟發展的潛力不大。

  此類問題突出表現在中高山地區。據調查,低山地區退耕種植柑桔、茶葉的,補助期滿後絕大多數能產生較穩定的經濟效益,農民生計基本不用操心。但是中高山地區種植的板栗、銀杏、杜仲以及其它生態林樹種,由於林業生產的週期長、見效慢,加之市場疲軟,很難發揮出應有的經濟效益。如**鄉四年共實施退耕還林6700多畝,種植銀杏面積達5514.5畝,目前基本沒有任何經濟收益。據當地幹部和群眾預計,至少還要15年方能開始收益。據統計,全縣退耕還林除2.3萬畝柑桔、0.5萬畝茶葉外,其它大多數是此類情況。

  三是部分工程質量不高,限制了收益預期的空間。

  在工程實施時,沒有堅持圍繞全縣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總體思路,集中精力發展主導產業,樹種選擇過多過濫,不利於形成農村經濟支柱;沒有按照科學引種的程式和要求進行引種試驗,直接用於大面積栽植,導致適應性差,苗木生長緩慢。如磨坪鄉引進的佛手系列銀杏品種,**鄉引種的石榴,到底能否產生經濟效益,至今還很難說;沒有實行綜合開發,林地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由於工程實施的質量不高,難以滿足農民對退耕還林的效益需求,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加強退耕還林管理的積極性。

  四是後期管理不善,影響了樹苗的正常生長。

  除柑桔、茶葉和部分板栗等經濟林外,相當部分農民認為“還生態林是為國家栽樹”,退耕還林後沒有進行撫育管理,任由樹苗自生自滅,少數農戶還把退耕地當作放牧牲畜的場所。加之近幾年的工程建設任務較重,各地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建設上,沒有及時搞好技術指導和跟蹤服務,農戶普遍缺少實用技術。由於後期管理不到位,直接限制了工程經濟效益的正常發揮,導致農民難以從退耕還林中得到回報,對全縣廣大以土地為生存支柱的農民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

  五是林副產品銷售困難,退耕農民的現實收益減少。

  退耕地上生產的林副產品由於缺乏健全的銷售網路和穩定的市場,導致難以變成商品,直接制約了農民的現實收入。我縣**鄉生產的銀杏茶,應當說是一個合理利用現有資源,提高退耕農戶現實收入的好產品,但是苦於銷售市場未能開啟,至今仍處於小打小鬧階段,沒有形成規模。2003年僅產幹茶500公斤,收入1萬元,該鄉的銀杏葉綜合利用率不足10%。

  六是政策補助期限偏短,不能滿足工程要求。

  國務院[2000]24號文規定“退耕還經濟林的補助5年,還生態林的'補助8年,以後根據情況,需要多少年就補多少年”。我縣地處三峽大壩庫首,生態區位十分重要,實施退耕還林保護三峽工程生態安全的政治需要,勢在必行。但根據目前工程現狀和苗木生長情況,在現行補助政策下,5-8年內絕大多數將無任何收益。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從客觀上分析:一是退耕還林是一項創造性工作,缺乏成熟的經驗,國家政策存在逐步完善的過程。加之我縣是全國退耕還林試點,2000年實施時按以前的分類方法將大量板栗、銀杏、杜仲、茶葉等納入經濟林上報,與現行的退耕還林政策相比,減少了3年的政策補助;二是由於鎮村機構改革和換屆,人員變動頻繁,領導精力分散或對退耕還林工作不熟悉,影響了工程的組織實施。從主觀上分析:一是思想認識不統一,對退耕還林的意義認識不夠,對做好退耕還林工作、解決退耕農民長遠生計的難度認識不足,工作措施不力;二是缺乏統籌考慮,抓住當前補助錢糧的大好時機,致力於培植新的穩定的經濟增長點的意識不夠。沒有用市場的觀念、長遠的觀念去分析形勢、解決問題;三是缺乏積極引導和服務。在政策宣傳、技術指導、培育市場等方面研究不夠;四是沒有形成活力,未能很好地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農業專案的捆綁投資不夠。

  切實解決上述問題,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實行林下開發,培育後續產業。

  加強對全縣已實施的12萬畝退耕還林的開發利用,是解決退耕農民生計問題的關鍵。借鑑外地成功經驗,結合我縣實際,建議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強林下資源開發:一是實行林果、林特間作。除堅決禁止種植糧食作物外,凡是能產生經濟效益的都可種植。提倡在退耕還林地內加大造林密度,種植其它經濟樹種,實行多模式配置、立體經營,使農民有一個好的收益預期並最終實現效益最大化;二是推廣林下種草。建議在退耕地內種植黑麥草、百喜草等適宜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以草養牧,推動養殖業的發展,解決農民生計問題。在推廣林下種草的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兩點:第一,草種不能過多過濫,全縣以2—4個草種為宜;第二,要注重培植養殖大戶。

  二、加大跟蹤投資,搞好綜合開發。

  退耕還林只是一項基礎工程,是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推動農民脫貧致富的切入點,只有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土地整理、扶貧開發、能源建設等所有面向農村的投資專案統籌結合起來、綜合開發,才能確保退耕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逐步改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今後的農業專案安排上,要重點向已實施退耕還林的地區傾斜。要加強基本農田建設,提高糧食單產;加強農村能源建設,解決生活用能;加大生態移民力度,透過搬遷開發幫助農民脫貧致富。同時,大力發展反季節蔬菜、訂單農業等適銷對路的農業產業,增加現實收入,解決退耕農民的後顧之憂。

  三、強化技術指導,進行品種改良。

  解決農民的生計問題,必須以鞏固現有造林成果為基礎。透過近十年的努力,全縣板栗種植面積已達到6萬畝,銀杏種植面積也在2萬畝以上。對現有的板栗樹、銀杏樹進行高枝嫁接、改良品種,是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縣委、縣政府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責任,落實相應的機構、人員和經費。縣財政安排專項改造資金,扶持板栗品改工作。要建立優質種源基地,與有關科技人員簽訂承包合同,實行技術承包,品改驗收後兌現工資報酬。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土專家、田秀才的作用,在有退耕還林的村確定一名技術員,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四、培養營銷大戶,扶植龍頭企業。

  加強林特產品加工、銷售市場的培育,是解決退耕農民生存和發展大計的根本保障,也是全縣農業產業化建設的重點和瓶頸。只有把市場打開了,農民生產的東西才能轉化成商品,才會增加貨幣收入,我縣的農業產業化建設才會步入積極、健康、快速發展的軌道。要整合全縣的板栗資源,建立統一的銷售網路,對板栗銷售大戶予以重獎。要積極扶板栗、銀杏龍頭加工企業,實行“公司+基地+農戶”的組織形式,搞產業化經營,帶動工程區的農民脫貧致富。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建設板栗冷貯倉庫,解決板栗難以貯藏的問題。

  五、發展非農產業,轉移農村勞力。

  我縣人多田少,人地矛盾本來就十分突出,退耕還林的實施使可耕種土地進一步減少。因此,解決退耕還林工程區農民的生存發展問題必須走外延式發展道路。透過加快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打工經濟、旅遊經濟、工業經濟等,促使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減輕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實現農村“減員增效”。要加大對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的技術培訓力度,使他們掌握一至二門農業技術以外的謀生技能,同時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的引導和支援,營造寬鬆的就業環境,解除務工人員的後顧之憂。

  六、積極反映問題,爭取政策扶持。

  目前,國家正在對退耕還林停止補助後農民的生計問題進行調研,我縣應透過多種渠道積極向上反映,爭取更大的政策支援。一是爭取適當延長國家錢糧補助年限;二是爭取適當加大經濟林的比例;三是爭取國家加大對退耕還林工程區農業建設專案投資,擴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覆蓋面,以解決農民基本生活,維護農村穩定。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