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變電所意外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輕軌變電所意外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一、適用範圍

  輕軌一期工程沿線各變電所、西道口牽引降壓變電所、南昌路牽引降壓變電所、湖西路牽引降壓變電所、車場牽引降壓變電所、前進大街牽引降壓變電所、控制中心降壓變電所

  二、執行人員及負責人

  變電所值班人員、電力排程員、工務電務處長、安全處長

  三、意外事故處理程式

  1.發生火災、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應立即向控制中心排程、主管領導報告事故和現場情況,同時報警110、119、120,疏散現場其他工作人員,如有傷者,迅速搶救,疏散到安全位置。

  2.發生火災時,緊急切斷事故點電源,應立即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和乾粉式滅火器滅火,電器裝置失火不得使用水源滅火。

  3.事故後果較小,處理完畢後,按電力排程指令恢復送電。

  4.事故後果重大,滅火後要保護事故現場,協調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核實情況。

  5.提交處理報告,給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及提出整改方案

  四.應急救援消防設施

  變電所內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手推式乾粉滅火器、行動式乾粉滅火器。公務電話:119(火災) 110(盜搶) 120(急救)直撥排程電話:控制中心排程室電力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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