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中學加強學生安全工作考核的實施方案

港大中學加強學生安全工作考核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維護學校和師生財產安全,建立平安校園,學校擬將安全防範工作納入班級文明集體考核系列中,具體細則如下:

  一、本項考核滿分為10分。

  二、扣分細則:

  1、學生平時佩戴校牌,進出校門和宿舍區須主動出示校牌,凡未佩戴校牌者扣除班級安全分0.5分每人。沒有校牌強行進出校門或宿舍的'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之外,一次扣除該班級安全分1分每人。

  2、各班級應指定專人關鎖教室門窗,凡是放學後未能及時關鎖門窗的班級每發現一次,扣除該班級安全分2分。

  3、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鎖門,學校組織人員不定期檢查,每宿舍每發現一次,扣除班級安全分2分。

  4、騎車上學的同學應主動領取學校專用腳踏車牌,並將車牌安放在腳踏車醒目處,腳踏車按照指定地點停放,未按規定亂停亂放的每車扣除班級安全分2分。

  5、攀越圍牆或樓層者,除按校規校紀處理之外,須扣除該班安全分5分每人。

  6、夜不歸宿者,除按校規校紀處理之外,須扣除該班安全分5分每人。

  7、高空拋物者,除按相關校規校紀處理之外,還須扣除該班安全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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