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食品安全檢查及農家樂整治的實施方案

節前食品安全檢查及農家樂整治的實施方案

  為確保人民群眾在“5.1”節期間的食品消費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按照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3年節假日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專項督查的通知》安排和縣“5.1”節食品安全督查方案,決定在2013年“5.1”節前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牽頭單位:鎮政府食安辦

  二、檢查時間:2013年4月23日。

  2013年4月23日上午8:50分在鎮政府院內集中出發。

  三、參加單位:工商所、中心衛生院、食安辦、教辦、畜牧獸醫站、農業服務中心、公安派出所、環境整治辦。

  四、檢查內容: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情況;示範縣建立工作推進情況;以農家樂、學校食堂等為重點場所,以生鮮豬肉及製品、鮮活禽畜及製品、禽蛋、食用油、調味料、酒類等節日消費量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多的食品為重點品種,加大檢查力度和抽檢頻次,規範食品新增劑使用行為,堅決打擊食品非法新增和濫用食品新增劑、採購和使用“地溝油”行為,嚴厲查處製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證群眾節日食品消費安全。

  五、檢查分組:

  這次檢查組成一個大組,按職能分工分環節進行。

  組長:分管副鎮長蘇宇

  成員:食安辦、工商所、中心衛生院、畜牧獸醫站、公安派出所、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環境綜治辦各1人。

  督查範圍:鎮轄區內經營、加工製作坊農家樂單位。

  聯絡員:鎮安辦參檢人員。

  車輛安排:工商所、派出所各派一輛車。

  六、檢查要求:

  1、檢查人員有證的持證上崗,著制服裝,備齊登記卡冊表及執法文書。

  2、每到被督查戶(店)按本次檢查內容現場抽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情況。

  3、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書面責令限期整改,屬於違法行為,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

  4、檢查中,各參檢人員要及時做好登記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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