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車機械租賃合同樣本

油罐車機械租賃合同樣本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1輛油罐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架號: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為4500.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油品運輸。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承租人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自負。

  六、違約責任。只要承租人租車,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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