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提供參考

上海工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提供參考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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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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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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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會管理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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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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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賢區南亭公路208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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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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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職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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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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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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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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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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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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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佈的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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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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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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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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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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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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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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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教育部要求,依據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辦法和外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辦法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市招辦監督體制,按照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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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錄取具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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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考生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按照省級招辦規定的比例調檔。計劃未完成時,再錄取補填志願考生,按計劃錄滿為止;外地考生在當地相應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上,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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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於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不願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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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藝術類實行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市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以市統考成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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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錄取時,如有同分考生,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藝術類則按藝術類統一考試總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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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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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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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75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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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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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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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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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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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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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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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會管理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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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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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會管理職業學院專科畢業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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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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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464112(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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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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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46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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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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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ghxy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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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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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本著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理念,建立了一系列的助學幫困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幫助。我校設立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制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學院德育獎學金、學院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上海市社會幫困基金會幫困金(助學)、勤工助學制度、愛心屋慈善捐助,對於孤兒等無生活來源保障的學生及中西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其學費或住宿費。對於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無力承擔住院醫療費用中個人起付標準金額的,學院將予以適當幫助。看病學生為孤兒或烈士子女等無生活來源保障的,學院將適當減免該生在學院保健站看病的掛號費和醫療費。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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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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