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漁業局海洋與漁業工作計劃

市海洋漁業局海洋與漁業工作計劃

  全市海洋與漁業工作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全市沿海開發與經濟發展大局,進一步提高海域管理的規範性和科學性,啟動實施漁業現代化工程“兩步走”戰略,為實現漁業比農業提前一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推進漁業大市向漁業強市跨越。

  xxxx年度重點工作。

  (1)海洋資源管理。堅持海洋資源開發與保護並重,組織對海域使用情況普查,開展用海專案全過程動態監測,努力保障優勢產業和重點專案用海需求,著力保護和修復海洋環境。

  (2)漁業經濟發展。全面啟動漁業現代化工程,加強設施漁業基地、園區和水產品加工產業發展,提高漁業產業資訊化水平。

  2018年主要發展目標:全市新用海域使用登記發證率100%,海域使用金應收盡收。全市完成水產品總產量10萬噸,實現漁業總產值240億元,漁業增加值95億元,農民人均來自漁業增收55元,爭取60元

  1、強化海洋資源科學監管,積極服務沿海開發戰略。在繼續做好海域使用日常管理、海域使用確權發證、海域使用金徵收等工作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四項工作:

  (1)積極服務專案用海。進一步做好沿海開發專案用海的服務工作,特別是推進重點建設用海專案的申報工作,加強溝通協調,全力做好跟蹤服務。

  (2)全面推進海域物權制度建立。積極推進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為用海企業開拓融資渠道;加快海域使用權交易平臺建設,規範海域使用權流轉工作;探索建立用海專案生態補償的機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3)組織海域使用狀況普查。對全市所有的填海、圍海和構築物用海現狀進行一次普查,全面掌握實際用海界址、面積、用海型別、用海方式、實際用途、開發程度等內容。

  (4)加強海域動態監測。開展用海專案管理全過程動態監視監測,全面提升系統應用水平和服務能力,推進海域管理科學化、資訊化水平。

  2、啟動“兩步走”工程,推進漁業現代化發展。根據“兩步走”規劃,大力推進設施漁業、科技漁業和質量漁業發展,努力在外向漁業和資訊漁業上取得突破。

  (1)加強設施漁業基地建設。全市計劃新增高效漁業面積15萬畝,新增設施漁業面積5萬畝。重點實施百萬畝標準化魚池改造工程,加快老舊魚池改造;積極推廣“雙機一餌”、微孔增氧等現代設施漁業裝備,完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提高標註化健康養殖水平;加快魚池硬質護坡建設。

  (2)加快高效漁業園區建設。全市計劃新建1個省級現代漁業園區、新建5個市級現代漁業園區。進一步加大漁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引導和鼓勵科技人才、漁業規模企業、合作組織,加大漁業科技創新力度,力爭上建成1-2個科技創新基地;依託漁業科研院(所)、研發中心,加快推進漁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計劃新建3-4個漁業科技成轉化基地。

  (3)加快推進水產品加工產業發展。透過招商引資、技改擴能和資產重組,加快培植一批規模龍頭企業,計劃新增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或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規模水產品加工企業5個;在穩定小龍蝦加工,鮰魚加工、來進料加工的基礎上,重點突破烤鰻加工、羅非魚加工、淡水魚加工、南美白對蝦加工等精深水產食品加工增加特色品種、提升產品檔次。

  (4)加大無公害標準化基地建設。以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標準化健康養殖示範場建設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為重點,全面提升漁業產品質量。全市計劃新增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5萬畝,建立無公害、綠色水產品15個以上,建立國家標準化健康養殖示範場5個。

  (5)大力發展外向型漁業。鞏固克氏原螯蝦、斑點叉尾鮰、鰻魚、紫菜、沙蠶、文蛤等出口拳頭產品,積極擴大出品規模,搶奪更大的市場份額;利用國際水產品博覽會、境外推介宣傳活動、組織招商等方式,進一步擴大我市漁產品在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拓展和開闢新的國際市場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創造有利於外向漁業的發展政策環境。

  (6)著力提升漁業發展資訊化水平。運用現代資訊控制技術,實施從苗種放養、養殖中的水環境控制、餌料投餵、病害防治的全程監控系統。加快發展魚蝦病害遠端診療系統和測報網路,逐步建設市、縣、鄉、點四級魚病資訊傳遞網路,提高防控水平。

  3、組織實施生態修復專案,強化漁業資源保護。進一步深入貫徹執行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堅持海洋開發與保護並舉,落實海洋環保工作責任,努力促進全市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新發展。

  (1)繼續組織做好全市海洋環境常規專案監測,做好生態災害的監視,編制完成全市海洋環境質量公報。

  (2)認真組織實施海洋生態修復專案,為全市沿海生態修復提供經驗和示範。落實沿海縣(市)海洋部門的工作責任,切實履行各自海環監管、海洋生態建設等各項職責。

  (3)繼續組織實施海上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工作,努力提高放流效率。

  (4)組織開展海洋工程專案全程執法檢查。

  4、創新海監漁政管理,構建和諧海洋漁業管理環境。積極探索說理式執法新模式,創新管理方法,明確監管重點,創造和諧的海洋與漁業管理環境。

  (1)漁政執法。組織開展“護漁2018”海上執法行動,伏季休漁確保實現應休盡休,嚴厲打擊各種違規違法生產行為,整頓漁業生產秩序;繼續開展春秋兩季打擊電力捕魚專項行動和常年的執法檢查,在快速反映和綜合治理上做文章,確保電捕魚發生率明顯下降;大力推進水生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加強與工商、獸醫衛生監督等部門配合,開展專項整治,在綜合執法上下功夫,不斷提高水生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水平。

  (2)海監執法。堅持岸線巡查制度,整合全市海監執法力量,擴大檢查範圍,加大對養殖用海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完善用海專案執法管理檔案,進一步規範養殖用海秩序,維護養殖用海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重大用海專案的監督,開展海洋工程建設專案專項執法行動,特別是要跟蹤沿海發展規劃確定的各類海洋工程建設專案,服務我市沿海開發;加大對海洋環境保護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保護海洋環境。

  5、深化漁業安全監管,著力構建和諧漁區。以平安漁業示範縣建立活動為抓手,以“打造平安漁業,構建和諧漁區”為目標,在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五項工作。

  (1)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責任內容具體化、考評指標定量化、責任追糾制度化的原則,層層簽訂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保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實處。

  (2)認真組織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照漁業安全生產自身的規律,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幾個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切實做好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一般隱患隨查隨改,重大隱患限期整改並及時上報,所有查到的隱患都嚴格明確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加強漁船檢驗和進出港簽證。認真履行船檢和港監職責,按規範進行登船檢驗,不符合檢驗要求的堅決不予檢驗過關,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漁船堅決不予簽證放行;跟蹤督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漁船,對擅自違規生產的漁船及時制止和處罰,充分履行好對漁船的監管責職。

  (4)提高漁業海難事故救助效率。在提高市資訊指揮中心效能的基礎上,督促各縣(市、區)加強資訊系統在人員、資金以及制度上的全面到位,確保全市漁業安全資訊系統發揮應有的作用;進一步加強漁船編組生產督查力度,嚴格督促漁業主管部門、基層漁業單位以及廣大漁民切實執行編組生產,堅決確保漁船編組生產製度落實到位。

  (5)加強漁業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以廣泛宣傳《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為重點,創新活動內容和方式,擴大聲勢,注重實效;加強對漁民安全技能和法律知識的培訓,培訓與教育結合,努力提高培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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