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乙炔購銷合同

氧氣乙炔購銷合同

  供貨方: 赤水市黔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方)

  購貨方: 天津藍巢電力檢修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氣體單價、氣瓶押金 。

  二、質量要求:依照國家GB/T3863-1995、GB6819-2004等標準執行。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憑使用者卡雙方經辦人員簽字認可數量,貨款按每月結算。如乙方不按合同規定付款,甲方有權終止供貨關係。甲方需提供合格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17%)提交乙方。

  四、氣瓶租金及氣瓶損壞和丟失結算:乙方租用甲方氣瓶租金按月進行計算收費,若出現有

  丟失或損壞,乙方必須賠償氣瓶每隻600元,損壞氣瓶配件按附表價格賠償。

  五、違約責任: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合同法》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氣體單價:現在的氣體單價是根據目前市場原材料物價而定。在今後的業務中,如原材料上漲價格過高。甲乙雙方協商在適當進行調整。

  八、乙方自運責任:乙方自運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服從甲方進出廠管理規定,做好安全工作,運輸車輛一切手續齊全,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有上崗資質證書。嚴禁不按規定裝卸貨物和超載運輸。如果乙方不按規定造成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

  責任和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後原則上提前一個月續簽,特殊情況合同有效期自然順延。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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