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餐飲勞動合同範本(精選7篇)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範本(精選7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簡易餐飲勞動合同範本(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1

  甲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家庭住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二)其中試用期自 20 年 07 月 03 日起至20 年08月03日止,共1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負責本飯店廚房一切事情。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兩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日起。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_______承擔工作任務。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_______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

  2、乙方每月兩天休班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元。

  2、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六、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3

  訂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_____小時,每週_____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_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_____或_____,甲方得提前或推後_____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_____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_____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_____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經雙方簽章後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職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乙方基本情況

  乙方:

  性別:

  年齡:

  戶籍型別(農業、非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

  或者其它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平頂山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照片 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二、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 ;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月日。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月日。其中試用期自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在本合同旅行期間,甲方依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工作變化、工作需要以及考核結果可依法調整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指定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1)、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2)具體休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早: 上班,午: 下班、 上班,晚: 下班。

  (3)、乙方在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每月甲方給予乙方不定期的三天工休。

  (4)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工作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或因甲方工作需要每月無法正常安排工休的),應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者加班工資。

  五、勞動報酬

  1、甲方結合本企業的經營特點和經濟利益,依法確定本企業的崗位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企業的崗位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實行同工崗位同酬。

  2、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打工資卡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無辜剋扣或者無辜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每月15-18日為發薪日。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轉正工資(社會保險)為每月 元。

  (3)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崗位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標準。

  (4)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同行業的工資標準、工資指導

  價、人工成本資訊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本企業內部店齡工資調整辦法)確定。

  ①自錄用之日起工作滿半年(6個月),底薪增加50元。 ②自錄用之日起工作滿一年(12個月),底薪再增加50元。 ③自錄用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半(18個月),底薪在增加50元。 ④自錄用之日起工作滿兩年(24個月),底薪在增加50元。 ⑤店齡工資增加期限為兩年(24個月),後不再增加。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1、甲方雙方依法自願參加社會保險,按時交納社會保險。經甲方雙方協商乙方的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交納,甲方不在另行交納。

  2、如乙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發生傷害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和非工作場所內發生任何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所有乙方自行承擔。如(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上讓的、醉酒導致死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

  3、乙方自錄用之日起15日內要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

  (1)自錄用之日起,簽訂《勞動合同》六個月者,勞動期滿正常辭職者可得到獎金200元。

  (2)起訂合同已滿六個月者,如繼續續簽下半年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簽訂)合同期滿者,可得到精金500元。

  (3)簽訂《勞動合同》一年(12個月)者,合同期滿可得獎金700元(合同期滿)

  (4)簽訂《勞動合同》一年(12個月)者,回家可報銷路費200元(合同期滿)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記錄。

  2、乙方遵守甲方的貴行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甲方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3、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培訓服務約定

  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延長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可以約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需要支付的違約金(培訓服務約定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

  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傳播不利於公司的言語及公司秘密的。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小時,每週工作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元,試用期間工資元.甲方每月

  (二)日工資元,試用期間工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透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詳細閱讀並瞭解甲方提供的員工手冊並願意執行並遵守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在簽定本合同後,視為乙方已經瞭解員工手冊相關內容並同意遵守。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包括但不限於培訓費、服裝費等相關費用)。

  3、乙方自願要求不交納社會保險的,甲方將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打入其工資中,因此所出現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包含試用期1到3個月,試用期限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定,最短不低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崗位職位說明書要求的 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工作責任、標準。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調整的,應當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同乙方預設,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崗位和標準工作。

  第八條 如果乙方達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調整乙方的工資。經培訓考核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解除與乙方的合約。

  四、工作時間

  第十條 甲方施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工作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量及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資為 元,工資包含: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技術工資、超時補貼、竟業工資等。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務變動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不低於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提供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手續資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終止、續訂合同的相關規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由於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該損失主要指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甲方為實現權利而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及通訊等費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當將是否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續訂勞動合同,應當徵得雙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礎上續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遵循甲方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證主動移交,積極配合辦理解除或者終止的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員工培訓協議中的服務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員工保密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1、甲方已將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勞動紀律等內容及時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了上述檔案。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簽字同意的檔案一併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證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能夠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並保證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證明、暫住證等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如果乙方對於前述內容不實,導致雙方所簽訂的本合同無效,其無效之不利結果由乙方自已承擔。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註冊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餐飲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餐廳從事服務工作。

  第三條 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十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第十三條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 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七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乙方姓名: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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