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水利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灌溉水利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灌溉水利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灌溉水利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水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執行《*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供水規定。

  二、水費收繳

  按照甲方的實際用水數量收取,水價按價格主管機關定價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費(若遇水費調整按調整後的水價收取)。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無特殊情況(如突然停電、不可抗力、原水汙染、裝置突發故障、管線損壞等),乙方應保證24小時供水。

  2、乙方因裝置檢修等情況需停止供水時,需提前48小時告知用水單位。

  3、乙方因管線搶修需停止供水時,應及時將預計修復時間通知用水單位,搶修時間不宜超過48小時。

  4、乙方應確保管網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於0.02mg/1,濁度最大不超過3NTU,正常供水壓力不低於0.1kpa。

  5、甲方依據自願原則,決定是否接入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月足額繳納水費。

  7、甲方應依據乙方要求,使用相應合格的計量設施,更換計量設施必須經乙方同意,並在乙方監督下進行。

  8、乙方供水點房屋內,以供水點總閥門為分界點,以下甲方分支管線、閥門等供水設施的維護、更換須在乙方的監督下進行,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因甲方分支管線等供水設施損壞而造成漏水情況的,水費由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10、甲方所使用的總水錶的維修、更換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11、甲方因計量設施損壞,無法計量用水量時,當月用水量按前三個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計取。

  12、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均屬違章用水:

  (1)盜用或轉供生活飲用水給第三方的;

  (2)不按時足額繳納水費的;

  (3)擅自拆除、改裝或者遷移農村供水設施或計量設施的;

  (4)未經乙方同意私自更換計量設施的;

  (5)使用不合格計量設施的;

  (6)故意破壞供水設施的。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嚴格遵守,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乙方有權停止供應甲方用水,解除本協議。

  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不按時足額繳納水費,經催費後仍不繳納,按惡意拖欠處理,乙方有權停止給甲方供水,對其恢復供水時甲方須結清所欠水費並按新使用者標準辦理。

  3、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因惡意拖欠水費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復供水時對其採取預繳費管理辦法,即先付費後用水。

  4、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因惡意拖欠水費被乙方做停止供水處理後,若尋釁報復破壞供水設施,按《*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省政府令*號)第43條執行,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對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未經允許擅自改動、拆除供水設施或在供水管網上接水,按《*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政府令*號)第*條執行,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

  五、未盡事宜按《*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灌溉水利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之內容。

  三、本施工合同為**鎮**村村內管網改造工程,乙方應完成的工作內容包括:

  (一)村內管網改造,包括對管道溝(水錶井以上部分)的破路、土方開挖、管道鋪設、管道溝回填、水錶井、截門井、排氣井、洩水井、消防井的砌築、管道沖洗、打壓。

  (二)村內入戶段工程(水錶井以下至入戶牆外壹米)。

  包括水錶井以下部分至入戶牆外壹米的土方開挖、管道溝回填等。該村合同戶數為**戶。

  四、乙方負責提供村內供水管網至入戶牆外壹米的農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種管材管件及材料費的籌集(該材料費由區財政補貼給甲方,待工程完工後由甲方撥付給乙方元)。甲方負責提供改水中發生的居民差價;管道施工費用;主幹管、分支幹管破路、開挖、回填費用;水錶井以下部分至入戶牆外壹米的土方開挖、管道溝回填等。甲方出資費用總計為元。

  五、乙方在施工當中應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聽從駐地監理要求,如有違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費等問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撥付給乙方工程費款。

  七、施工期間,沙河鎮政府應同該村村委會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由鎮政府委託該村協調具體施工事宜。

  八、施工期間,乙方應注意施工安全,如發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簽訂合同後,應立即組織施工人員進場進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為**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務,應寫出書面原因。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蓋章蓋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日期:日期:

  灌溉水利施工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改善農村飲水條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按照“農村供水城市化、城鄉供水一體化”要求,水務局組織投資,利用國家補助資金及群眾自籌資金建設農村聯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臺縣鉄樓供水站,由邢臺縣鉄樓供水站負責工程執行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願併入聯村集中供水管網,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償供水服務。

  2、聯村供水工程入戶水錶(含水錶)以上管道、機井、水泵、配電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屬設施產權歸甲方所有。入戶水錶以下管道、水龍頭產權歸農戶所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24小時供水服務,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GB5749-2006),入戶水錶出口處供水壓力10米。

  4、甲方供水期間因管網、裝置檢修需臨時性停水時,甲方於停水前24小時告知乙方。對電網突然停電、臨時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無法正常供水時,甲方不負有提前告知乙方的義務。連續停水時間一般不超過48小時。

  5、甲方負責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網及村內管網的維護與管理;用水戶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甲方進行維修。

  6、為了確保工程正常執行,執行期間發生的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乙方需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組織施工,費用由乙方用水戶承擔。乙方單方面無權對村內管道進行改造,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7、水費計量實行總表校核,入戶水錶計量原則。總表為校核用,不作為供水站對村收取水費的依據。村內各用水戶水錶計量值作為甲方徵收水費的依據。

  8、供水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批准的`價格執行。參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縣市農村聯村集中供水水價情況,供水價格居民暫按每立方米1.5元徵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戶暫按2.0元/立方米水價徵收。當遇國家政策性水、電價格等調整或綜合物價調整時,供水價格按照水務局及物價部門共同核定批准的價格進行適當調整。

  9、水費徵收按月結算,用水計量週期為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水費由甲方管水員負責在每月的28-30日在村委會集中收取。

  10、各用水戶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水費標準和用水數量交納水費,逾期不交者,應加收滯納金(每逾一天加收1‰)。經催交無效,逾期30天不交水費者,甲方有權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對在供水期間發現的私自改造、安裝及偷水行為的用水戶,甲方有權進行制止,並視情況給予該用水戶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費徵收;對故意破壞供水工程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用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將成為正式協議的組成部分。

  13、本協議已經乙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和甲方同意,協議的執行不受村換屆及其他因素影響。

  1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水務局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灌溉水利施工合同4

  甲方: (供水方)

  乙方: (使用方)

  丙方: (協調方)

  為推動農村供水事業發展,滿足群眾用水需要,根據乙方申請,經水務局和丙方協調,甲乙雙方決定對乙方現有水廠進行改造,利用現有水廠相關設施,以綏東供水站為水源地為乙方供水。現就工程建設維護管理等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①甲方負責按水務局提供的設計進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關設施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農民耕地及其它相關財物時,應由乙、丙雙方協調,所發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丙方負責。

  ②甲方保證供水充足穩定,每天供水時間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兩季早晚順延1小時)。

  ③甲方負責供水主管道維修及養護(即綏東供水站至村外主管道)工作,在上述供水管道出現跑、冒、漏時發生的經濟損失及相關責任,應由乙方、丙方負責賠償,確保供水管網正常執行。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間,安排供水稽查員對使用者進行查水,有權對擅自使用抽水裝置的.進行收繳和處罰。

  二、乙方責任

  ①乙方應每年年初一次性繳納水費,具體交費時間應在1月30日之前,繳納金額人民幣元,按縣物價局核定水價標準以乙方用水人口數計算,人口數以村級臺賬為準,本協議簽訂時按縣物價局批准3.5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繳水費沒有達到全額標準,剩餘水費應由乙方負責繳納。如乙方不能按時足額繳納水費,經丙方協調後無效,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終止協議,依據《綏濱縣農村供水管理實施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與生活飲用水無關的供水管,一經發現視為偷水根據上述管理辦法進行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④乙方負責本村內供水管網養護與維修工作,由於管網跑、冒、滴、漏等原因導致居民無法正常供水或給甲方及使用者帶來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丙方責任

  丙方負責溝通、協調、監督甲乙雙方相關責任的落實,從而確保供水正常安全執行。

  四、如遇其它問題甲、乙雙方可參照20xx年綏發第20號檔案《綏濱縣農村供水管理實施辦法》中有關規定解決。

  五、此協議後附村民委員會會議記錄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公章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灌溉水利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降低農業生產成本,節約農村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更好做好“三農”工作,郝王莊鎮農民,在鎮政府的領導下,自願組織起來成立灌溉用水協會,為約束雙方的行為,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二)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縣水務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三)對所轄工程進行管理和水費收支管理。

  (四)對所轄工程組織進行維修。

  (五)負責協會業務培訓、技術諮詢和科技推廣。

  (六)對用水戶進行節約用水宣傳和教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協會的章程。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水費。

  (四)按規定繳納水利建設、維修、大修、折舊和管理費,並投工投勞。

  (五)保護工程及設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經理事會批准,方可退會。會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透過,予以除名,同時撤回協會援助其的物資原值。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協會章程規定執行。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水務局、縣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