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購銷合同

印花稅購銷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印花稅購銷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印花稅購銷合同1

  各有關單位:

  為強化稅收徵管,解決印花稅徵管難題,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防止稅款流失,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印花稅核定徵收是指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據和核定比例確定計稅依據,並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一種稅款徵收方式。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是本辦法所稱的印花稅核定徵收的應稅憑證。

  第四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地方稅務機關依法有權對其印花稅進行核定徵收: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者未如實登記和完整儲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納稅憑證,或者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彙總繳納方式,但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期限報送彙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是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彙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四)其他依法應當核定徵收印花稅的。

  第五條 印花稅核定徵收的稅目、核定依據、核定比例,依照本辦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表》執行。

  第六條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核定期應納印花稅稅額=核定期的核定依據×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第七條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管理中發現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責令納稅人按照本辦法繳納印花稅。

  適用核定徵收辦法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填報《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附件二),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稽核後,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附件三)。

  稅務機關在檢(稽)查中發現納稅人在檢(稽)查年度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查補納稅人應繳納印花稅稅額。

  第八條 納稅人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稽核後的次月開始實施印花稅核定徵收,納稅期限為一個月,在每月終了後的十五日內,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當期印花稅。

  第九條 納稅人已貼花的應稅憑證,可以在申報繳納當期同類應稅憑證印花稅稅款時予以扣減,納稅人應當同時在申報表的備註欄中註明已貼花應稅憑證的名稱、金額、已繳納印花稅額以及稅票號碼等資訊,並完整儲存已貼花憑證備查。

  第十條 納稅人按照本辦法採取核定徵收印花稅的,核定期限為一年,在核定期限內不得變更,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核定徵收印花稅的納稅人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於發生變化的當月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重新報送《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稽核後重新核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表

  附件二:

  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

印花稅購銷合同2

  印花稅與購銷合同印花稅與購銷合同印花稅與購銷合同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徵稅對象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因其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的方法繳納稅款而得名。 在我們單位中印花稅繳納最多的是簽訂購銷合同時所繳納的。在印花稅中購銷合同的範圍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寫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納稅人為立合同人,印花稅按購銷金額的0.03%貼花。由於採購合同和銷售合同的歸集問題和保管的部門多,對於徵管帶來了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採取核定徵收的辦法徵收印花稅,購銷合同核定徵收採購合同改按採購金額的一定比例計徵、銷售合同改按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計徵,具體比例由各省地稅局根據典型調查後確定的。在我們省根據《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我們是

  採取核定徵收的方式來徵收印花稅的。

  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當期實際銷售(營業)收入、採購成本或費用等專案及確定的核定徵稅比例,計算徵收印花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採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規定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徵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業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2、商業批發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3、商業零售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2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4、建設施工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5、外貿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7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因此對於我們單位應按照銷營業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來計算應納的印花稅,例如我們與乙公司簽訂輕卡銷售合同,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額300萬則我們單位與乙單位應分別繳納印花稅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會存在有些業務沒有簽訂合同,有的簽了合同的也沒申報,

  所以我們也可以以反映在報表上的銷售額為依據計算購銷合同印花稅。對於購銷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稅應分情況進行處理: 1、凡是簽訂的購銷合同,應分別填寫價款、稅款的,在計算繳納印花稅時,以價款數額計稅貼花。 2、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價格內註明是含稅價,在計算繳納印花稅時,應按增值稅稅率從價款數額中減除增值稅後計算印花稅。 3、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果沒有註明含稅價或增值稅稅款的,應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只辦理稅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購銷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地稅印花稅購銷合同範本。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________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________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________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_____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_________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萬元)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_______%,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_______%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_______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___________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檔案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援、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援。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____________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合同範本《地稅印花稅購銷合同範本》。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_______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資訊、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_______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_______%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於合同終止後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___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智慧財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智慧財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檔案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 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 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於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_______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2.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客戶經理:_____________

  電話:(手提)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稅印花稅購銷合同怎麼算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按購銷金額的0.3‰計算貼花。

  一)印花稅的應納稅專案如下:

  1)購銷合同。2)加工承攬合同。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5)財產租賃合同。6)貨物運輸合同。7)倉儲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財產保險合同。10)技術合同。11)產權轉移書據或合同。12)營業賬簿。13)權利,許可證照。

  二)印花稅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稅法所列舉憑證並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三)印花稅稅率。

  印花稅稅率有兩種形式: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1)比例稅率

  在印花稅的13個稅目中,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含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適用比例稅率。印花稅稅率分4個檔次:

  ①借款合同,適用0.05‰稅率;

  ②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適用0.3‰稅率;

  ③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或合同,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適用0.5‰稅率;

  ④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股權轉讓書據(包括A股和B股),適用1‰稅率;

  2)定額稅率

  在印花稅的13個稅目中,“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適用定額稅率,均為按件貼花,每件稅額為5元。

  地稅申報印花稅購銷合同的計算方法是: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

  2、印花稅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3、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印花稅購銷合同4

  一般納稅人購銷合同的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但是,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不減,全包括,就是說你合同上寫的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在地稅繳納印花稅,不用計提,直接按交稅的票入管理費用即可。只是晚一個月進賬。

  按合同上的金額就可以了,如果合同上是含稅的,則按含稅的計提,如果合同上是不含稅的,則按不含稅的計提。

印花稅購銷合同5

  1、購銷合同的印花稅不是按主營業務收入做計稅金額的,是按購銷合同的金額計算的。

  2、購銷合同的印花稅稅率為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3、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檔案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透過在檔案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您好,購銷合同的印花稅計稅金額是指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沒有購銷合同的,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按照《湖南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規定,工業購銷合同按照購銷金額100%-7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資批發業,按購銷金額100%-4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營業按購銷金額100%-30%的比例核定;商品零售業按照購進金額100%-5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業,按照購銷金額(營業收入)100%-40%的比例核定。

印花稅購銷合同6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計徵依據是合同金額。為了進一步加強印花稅的徵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稅核定徵收暫行辦法》, 對購銷合同類印花稅的納稅人,按下列標準確定核定徵收的比例:

  1.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其採購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5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2.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單位和個人,其採購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3.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其採購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7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徵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印花稅購銷合同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拓展資料: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徵稅。具體徵稅範圍如下:

  1、經濟合同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係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購銷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購銷合同印花稅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彙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採用按期彙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稅率是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購銷合同印花稅的徵收:

  1、工業企業:按採購金額和產品銷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計稅額;

  2、商業批發企業:按採購金額和銷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計稅額;

  3、商業零售企業:按採購金額的60%—80%核定計稅額。對不能確定採購金額的,按採購成本確定採購金額。

  需要。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是根據合同的標的來計算的,是萬分之三.這合同的標的是針對雙方的,當然是雙方都要交的。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購銷合同8

  為進一步加強印花稅的徵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調整等問題作如下規定,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關於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問題

  (一)工業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7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其中:對大型工業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9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大型工業企業的具體標準是:從業人員20xx人(含)以上,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億元(含)以上。

  (二)商業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8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3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三)其他型別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3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二、關於印花稅核定徵收有關政策問題

  (一)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商品房銷售合同,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及商品房銷售收入的100%和產權轉移書據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其中:商品房銷售收入含預售款收入。

  (二)對從事汽車營銷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採購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銷售金額的10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三)對金融企業的借款合同以查實徵收為主,對確屬《黑龍江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實行核定徵收。

  (四)對建築安裝施工企業,甲方自行採購原材料,直接用於工程建設的,分別按照以下情形查實徵收:

  1.對於建設單位(簡稱“甲方”),賬目核算健全,能夠準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按照甲方自行採購材 料金額,適用“購銷合同”稅目,查實徵收。

  2.對於施工單位(簡稱“乙方”),賬目核算健全,能夠準確進行成本核算的,按照乙方的工程成本中原材料金額的50%,適用“購銷合同”稅目,查實徵收。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原材料金額×50%×適用稅率

  3.對於施工單位(簡稱“乙方”),賬目核算不健全,未能準確核算材料成本的,乙方則按照工程成本的30%折算材料成本,作為原材料採購金額,適用“購銷合同”稅目,實行核定徵收。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工程成本金額×30%×50%×適用稅率

印花稅購銷合同9

  一、20xx印花稅稅率是怎樣的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自2018年5月1日起,減半徵收印花稅)。

  (2)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徵印花稅。)

  二、購銷合同怎麼繳納印花稅

  購銷合同要繳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到底是按照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繳納取決於你的合同簽訂。

  1、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三、購銷合同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購銷合同印花稅是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繳納。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

印花稅購銷合同10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麼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 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對於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麼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麼申報繳納。

  如果透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購銷合同印花稅演算法: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XX]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徵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531 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規定,對於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彙總表,明細彙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彙總明細表的彙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影印件應與明細彙總表一同儲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請企業依據上述規定對電子銷售合同印花稅進行完稅。

  2、印花稅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XX]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儲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彙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彙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彙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於核定徵收印花稅,現在各地均有相關規定,企業地處北京,應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256號)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或不能按規定設定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申請採用核定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印花稅核定繳納申請稽核表》,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經主管地方稅務機稽核批准後,製作《印花稅核定徵收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第八條規定,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月繳納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以繳款書形式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規定,按照核定徵收方式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對於《印花稅核定徵收範圍及比例表》規定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完稅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徵收印花稅,對於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後的核定徵收專案應以繳款書辦理入庫手續,無需購花貼花。但對於核定徵收範圍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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