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於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範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裝置,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裝置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鍊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裝置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誌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菸,點火,吸菸可到吸菸室或其餘指定地點,菸頭及火柴餘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裝置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路,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

  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1、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周圍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生產副經理彙報。

  2、庫房內嚴禁明火和吸菸,庫房內除照明燈外,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工具,不準加設臨時線路,離開庫房時要關閉電源,保管員要做好對入庫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監督。

  3、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設專庫單獨存放並嚴格出入庫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保管員應對庫房內的消防設施進行保養和維護,不能隨意挪動,消防通道內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裝物/雜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對在庫區內的不安全作業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5、保管員對庫存物品妥善進行保管,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保管員離開庫房時要鎖好門,切斷電源,防止意外發生。

  6、庫房內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物等,劃定合格、不合格、待檢區域,按品種、規格、整潔有序,定量堆放,並做好標識。庫房要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透氣、防潮。

  7、出入庫要建立臺帳,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保持賬物相符,貯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等如發現缺失或破損要做好記錄,並上報生產副經理。

  8、外來車輛進入庫房裝卸貨,必須遵守公司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在庫房內減速慢行,隨車人員遵守相關的庫房管理制度。

  9、庫房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必要時報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等標準規範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身體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

  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

  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安全負全面責任。

  4.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並在存放區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在倉庫、儲罐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誌,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4.6閃點低於28℃,沸點低於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定在防護堤外。

  4.7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手續,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對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危化品入庫前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誌,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9.2危化品的領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經手人簽名後方可出庫,生產剩餘料應及時退庫。嚴禁存放作業區。

  4.9.3進入危化品儲存區域的人員、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2對於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應置於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B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誌,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牴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3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窪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對於存放易燃品的庫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4.15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行《倉庫管理規定》,並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規定》

  《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物資收發登記臺帳》

  《車間領料單》

  《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

  《物資出門證》

  《貨物裝卸單》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衛處、安環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淨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式

  4.1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

  4.1.2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採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採取防倒措施。

  4.1.4庫記憶體放的物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並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裝置。

  4.1.7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牴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絡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誌。

  4.1.12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常現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絡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誌(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衛處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著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乾淨。

  4.1.17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裝置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定

  4.2.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並定期進行考試。

  4.2.3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定溫度、溼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溫度及溼度變化。並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裝置並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倉庫的電氣裝置及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的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內,並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並存有測試記錄。

  4.2.8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牴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4.3.1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菸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溫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電動裝置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並定期對電動裝置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對成品塗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定進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種電動裝置,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木料的堆放與工作臺、電氣裝置的間距不得小於1.5米,木材垛與牆壁的距離不得小於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於1.3米。

  4.4罐區安全規定

  4.4.1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定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採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範》等有關規定執行,定期檢測。

  4.4.6槽罐區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4.7槽罐區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並向保衛處報告,由保衛處進行處理。

  4.4.8槽罐區為禁菸禁火區,嚴格執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定。

  4.4.9槽罐區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定隔油池或水封井,並在出口管上設定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1.0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倉庫安全管理辦法,採取各種措施,持續滿足國家安全法規要求,嚴格控制倉庫運作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預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0範圍

  招商局物流集團南京有限公司各倉庫的安全管理

  3.0引用檔案

  4.0職責

  按公司運作安全管控體系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各自職責

  5.0工作程式

  5.1庫區用電管理

  (1)倉庫照明原則上必須使用節能燈,且庫內的節能燈使用功率小於60w。

  (2)庫區內的照明系統每天由各庫區倉管員負責開啟和關閉,嚴禁非庫區用電管理責任人員及外來人員開啟和關閉庫內照明系統開關。

  (3)原則上以保證庫區內作業為主,當庫內光線充足,在不影響庫內作業,就不需開啟照明;當庫區光線不足時,應開啟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庫內照明燈;當庫內光線弱及夜間作業時,應開啟全部庫內照明燈。

  (4)庫區內在執行具體作業時,應開啟照明燈,其它不涉及作業的區域不開啟照明燈,在完成作業後,應及時關閉作業區域照明,僅留髮貨口照明供發貨作業使用。在停止作業時必須關閉所有照明。

  5.2庫區辦公用電管理

  (1)庫區內的辦公室在不辦公時,必須關閉照明燈;辦公室內的辦公裝置(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空調等)在停止辦公後,必須統一關閉,不得待機過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門主管申請,待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特殊辦公裝置(機房、主機等)用電管理參照集團資訊中心it裝置的管理要求執行。

  (3)庫區用電工具及裝置維修管理庫內照明及用電裝置的維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進行,其餘任何人員不得開展此項工作。

  5.3倉庫用電考核

  (1)庫區用電管理由庫區內各區域倉庫主管作為直接考核人,辦公用電管理由單證主管作為直接考核人,倉儲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

  (2)由各專案參照以往用電費用或操作量用電指標,在原基礎上下調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低於考核指標獎勵考核人和倉儲業務責任領導,高於指標處罰考核人和倉儲業務責任領導(用電管理獎懲制度由各專案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制訂)。

  5.4倉庫用電安全管理

  (1)各倉庫應配備專職或兼職電工,負責單位用電安全,也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機構或人員提供用電安全服務,但安全生產的責任仍有本單位負責。

  (2)建立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崗位用電的操作規程,重要崗位的用電安全責任制。

  (3)建立安全用電技術資料檔案,包括:1)高壓系統圖,低壓佈線圖,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佈置圖;2)重要裝置、設施的檔案資料,產品說明書、出廠實驗記錄、安裝試車記錄;3)檢修和實驗記錄;4)裝置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記錄。

  (4)單位的電路、電器裝置、設施的安裝驗收必須有有資質機構的.檢驗報告。

  5.5安全用電檢查

  5.1檢查內容:

  (1)安全用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電器裝置的安裝是否合格、安裝位置是否合理;

  (3)電器裝置的絕緣情況;

  (4)裝置裸漏帶電部分的防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保護接零和保護接地措施;

  (5)電器滅火設施、器材的配備;

  (6)違章使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現象。

  5.6安全用電檢查至少每月應進行一次。

  (1)對於變壓器、配電裝置,要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交接班制度。

  (2)對於使用中的電器裝置、線路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

  (3)對於各種接地裝置,應定期測定其接地電阻。

  (4)對於安全用具、避雷器、隔離變壓器及其他保護電器應定期檢查測定或進行耐壓實驗。

  5.7安全用電培訓

  (1)新進人員應接受職前安全用電知識培訓。

  (2)把安全用電知識納入日常安全培訓和考核的內容中。

  (3)操作用電裝置的人員除應懂得安全用電的一般知識,還應懂得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6.0支援檔案

  7.0相關記錄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倉儲罐區設有300立方固定頂鋼罐甲醇罐2個,甲醛罐2個。甲醇屬甲B類火災危險物質,甲醛屬乙B類火災危險物質,倉儲罐區是危險物質集中的地方,為貯存重大危險源,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有明火現象的發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

  3.倉儲罐區的各種裝置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彙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開啟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加強對庫存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強對危險品裝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包括倉庫及儲灌。

  三、職責

  倉庫主管對倉庫安全生產負責,罐區主管對罐區安全生產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協助。

  四、內容

  倉庫:

  1.危險品從入庫、領料、搬運、使用、處理殘餘雜質都應指定專人負責。

  2.部門領用時需先預算當天用量按單領用,當天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應送回危險品倉庫。

  3.禁止使用無蓋容器。在啟用危險化學品後應馬上將蓋擰緊,發料時必需使用專用抽吸工具,溢位的危險化學品須立即清理乾淨。

  4.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標明正確的標誌及危險警告標誌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生產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防靜電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下班時必須將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退還給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員保管。

  7.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廢物應放於金屬廢物箱內,並蓋好蓋子及附上標誌,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進行安全處理。

  8.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後鎖入櫥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登出章或有發貨人簽名,並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定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菸。危險品庫區不準吸菸、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裝置,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於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範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化學試劑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教育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關於技術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二、嚴格執行倉庫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庫;

  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效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四、庫房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品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要分開存放;

  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清除庫內外的可燃雜物,嚴禁煙火!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火災的因素,人走燈滅,確保倉庫安全;

  六、保管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採取通風、降溫、防潮、防黴、防凍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險品,高溫季節應特別注意;

  七、倉庫門窗應保持堅固完好,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下班時應確保開啟防盜報警裝置;

  八、發現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並進行安全處理;

  九、倉庫應配備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顯處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學習消防知識,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用心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職責。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用心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職責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用心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辦公室:職責人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檔案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德育處:職責人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學處:職責人

  相關教材的徵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裝置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職責人

  學校消防設施裝置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職責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資料。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菸、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範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塗料成品、溶劑型塗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菸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於30分鐘。

  6、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透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採取防火措施。

  8、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並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洩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域進行處理。

  12、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於托盤上。

  13、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生。

  14、倉庫內應設溫溼度計,並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溼度不符合要求時,應採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溼度按附表一執行。

  15、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16、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行。

  17、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洩漏或滲漏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

  18、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各貨品的儲存應據其效能分割槽、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章制度。

  2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平時在尋找規章制度過程中,可能會需要到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讓您節省時間起到了幫助的作用。

  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裝置。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筏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裝置,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專案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鬥、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誌,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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