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修恆業審定章程原文及翻譯

勤修恆業審定章程原文及翻譯

  [原文]

  善謀生者,但令長幼內外,勤修恆業,而不必富其家;

  善處事者,但就是非可否,審定章程,卻不必利於己。

  [譯文]

  善於謀生的人,只是讓家中年長年少的人,不分內外,都能勤奮地操持自己的事業,持之以恆地辛勤工作,即使家道不是十分富有,卻能保持家業穩定興旺。擅長處理各種事務的人,卻能夠根據情況判斷是否可行,如何才能完成,而制訂合理的辦事規則和程式,而並不是要對自己有利益才去做。

  [評說]

  維持生計,最重要的是要有恆業。任何事情,不分大小,只要有恆心,總能由小到大,一步步走向充裕。但有人總想投機暴發,結果一事無成。就像煙花繽紛過後只剩下可憐的'灰燼。

  處理事務,最有效的就是找準脈絡,訂下章程。但是,如果所訂的章程不是依據客觀情況而定,而是心一己私利為目標,結果總要“聰明反被聰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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