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鑑賞

關於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鑑賞

  【作品介紹】

  《藺相如完璧歸趙論》是王世貞所作的一篇有名的史論,作者在文章之始就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開宗明義,對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實發表了不同看法,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然後以分析秦、趙時勢入手,從情與理兩方面重點剖析兩國外交上的形勢,從而得出因為秦國不想和趙國為敵,因此藺相如能完璧歸趙,“天固曲全之哉”的結論。文章邏輯清晰,論述嚴密,辯駁有力,尤其文中的假設論證一段文字,合情合理,很有說服力。

  【原文】

  藺相如完璧歸趙論

  作者:王世貞

  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1)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2)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如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3),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璧乎?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與城,而紿(4)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於天下,臣請就死於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5)相如於市,武安君(6)十萬眾壓邯鄲(7),而責(8)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9),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若其勁澠池(10),柔廉頗(11),則愈出而愈妙於用。所以能完趙者,天固曲全之哉!

  【註釋】

  (1)情:真實意圖。

  (2)曲:不公正,不合理。

  (3)九賓:九位迎接使者的儐相,皆立於朝廷上,是戰國時期隆重的外交禮節。

  (4)紿(dài):欺騙,欺詐。

  (5)僇:通“戮”,殺。

  (6)武安君:秦將白起的封號。

  (7)邯鄲:趙國都城,在今河北邯鄲市。

  (8)責:求,這裡指索取。

  (9)族:滅族。

  (10)勁澠池:指藺相如在澠池(今河南林縣)迫秦王為趙王擊缶之事。

  (11)柔廉頗:指藺相如對趙大將廉頗委曲容讓,終使廉頗感悟並負荊請罪之事。

  【譯文】

  藺相如使和氏璧完整得歸還(趙國),人們都稱讚他,而我卻不認為這件事是好的。

  秦國用十五座城作為條件,想要欺騙趙國來奪得趙國的和氏璧。(秦國)那時說是要和氏璧,這是實情,不是為了試探趙國。趙國得到了秦國的人情但不把和氏璧交給秦國,沒有得到秦國的人情卻將和氏璧交給他們;趙國得到了秦國的人情但不害怕他們就不將和氏璧交給秦人,趙國得到了秦國的人情又害怕他們就將和氏璧交給秦人。按理只有這兩種情況,怎麼會有又害怕秦人卻又挑起了他們的怒氣的。

  至於(如果)秦國要和氏璧,而趙國不給秦國,那麼雙方都沒有什麼過錯。(如果)趙國將和氏璧交給了秦國,但秦國不將十五座城交給趙國,這是秦國的不對。(如果)秦國將十五座城交給趙國而趙國不將和氏璧交給了秦國,這是趙國的不對。(如果)想要使偏邪在秦國一方,那就應該放棄和氏璧;害怕放棄和氏璧,那就應該不同意秦國的請求。而那秦王不但拿出地圖來商量,又設立了九賓的禮節還要沐浴焚香來取得和氏璧,看他的情形不可能不交出十五座城池。(如果)秦王得到了和氏璧卻不交出十五座城池,那藺相如可以這樣說:“我本來就知道秦王不會交出城池。那和氏璧,不是趙國的寶物;但那十五座城池卻是秦國的珍寶。現在秦王因為一塊和氏璧的緣故而將十五座城池交給外人,那十五座城池的百姓一定會抱怨秦王丟棄他們象丟棄小草一樣。秦王你不交出城池從而欺騙趙國得到了和氏璧。但是因為一塊璧的緣故讓天下人都知道秦王不講信用。我希望就死在你們國家,來表明秦王的失信。”象這樣秦王不一定不交出和氏璧。只不過現在藺相如叫門客帶著逃回了趙國,卻將責任推給秦國。那時秦國還想和趙國交好。假使秦王生了氣而在市集將藺相如殺掉,派武安君白起帶領十萬大軍來攻打邯鄲。獲勝一次就能將藺相如一家滅族。再次獲勝那麼和氏璧還是屬於秦國的。

  於是我認為:“藺相如保全了和氏璧,是因為上天在幫他忙。”那麼他在澠池會上對秦王態度強硬,和廉頗搞好關係,是由於越出乎意料越好;藺相如保全了和氏璧,是上天的關係啊!

  【解析】

  本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獨執異議,貴在識見高遠,令人信服。

  本文開篇對世所稱譽的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實,予以否定,可謂先聲奪人。接著,文章從三個方面闡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實意圖,指責藺相如之所為乃“既畏而復挑其怒”之舉,是失於智。接著,文章重點分析了藺相如的所謂曲直論,先明秦趙“兩無所曲直”,後又代相如策劃,指出相如“使舍人懷而逃之”是“歸直於秦”,是失於信。最後,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後果是族滅國破,是失於利。這樣,文章層層遞進,步步深入,從而逼出了全文的結論:“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這裡的“天”,應該是指當時的客觀形勢吧?

  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結,而作者又列出“勁澠池”“柔廉頗”兩件事,看似與上文關係不大,但從“愈出而愈妙於用”一句中,我們可以窺見作者的寫作意圖。作者認為,藺相如的所謂“智”“勇”,不是為了趙國,而是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縱橫家的權謀機巧而已,這,大概是觸控到了縱橫家的本質了吧。因而,本文結論之後的餘波,決非可有可無的`續貂之筆,用意特深。

  【講解】

  王世貞《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逆平常觀點而提出這樣一個看法:“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寶也;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於天下,臣請就死於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意思就是直言秦王既然已經看著地圖劃給趙國城池,又在(朝堂上)設了“九賓”的禮儀,齋戒(五天)後要接受和氏璧,那情勢就不能不給城。王世貞認為秦王已經表現出了願意用十五城換和氏璧的決心,而藺相如卻又將和氏璧偷偷送回了趙國,這就反而顯得藺相如失信了。反讓秦王得了理,秦王完全可能斬藺相如併發兵攻打趙國,以其失信。之後王世貞得出結論,藺相如此次實在是僥倖。趙國逃脫災難也是僥倖,是上天保護了理虧的一方。

  這是《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大概內容,然而我不敢苟同,請仔細閱讀《廉頗藺相如列傳》原文第三節:“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寧以負秦曲”可見藺相如對“理虧與得理”之間是有相當正確的把握的。在赴秦之前已經權衡了利弊得失,因此王世貞在“理”上的思考或許是多餘的。

  最關鍵的還是在下面,原文第六段中藺相如的一番言語:“秦強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藺相如的這番言語實在是完全得了理。現在的國際形式是秦強趙弱,否則也不會有您秦王一句話而趙王就派遣我立即送璧而來。試問處在弱勢地位的人如何去保護自己?處於被動地位的人如何使自己不受到損害?而下面不卑不亢的話就更是精彩:您如果真的想要和氏璧,那就先將十五城割讓給我趙國,我趙國豈敢不給你和氏璧?我將不但輸在理,還輸在義上,屆時您秦王可率三軍,往其他五國宣揚我趙國的不講信用,恐怕願意聯秦起兵的不止一國吧?恐怕虎視眈眈妄圖侵吞趙國土地而找不到機會的國家也不止一個吧?因此從弱者趙國來看的話,藺相如此番言語實在是精彩,切合實際。

  第三,秦王其實並不想給趙國十五城。哪怕秦王又齋戒又設“九賓”之禮,那也只是做個樣子,走個形式。破綻其實就出在原文的一句話上:“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這句話恐怕經常容易被我們在閱讀過程中忽視吧?其實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和氏璧的取得與否是秦國佔有主動,然而當藺相如秘密將和氏璧送回趙國並自己也全身而退後,秦王便再無音訊,倘若其真心實意想透過平等的手段來獲取和氏璧,途徑實在是有。然而這件事卻終究不了了之,而戲劇性的是,這樣一件不了了之的事最終成就了藺相如。

  再次思索時覺得不敢非議王世貞先生的論斷,然而在閱讀中自己產生了些許拙見,便忍不住要躍然紙上,也便濁了讀者的耳目了。

  【作者介紹】

  王世貞(1526年-1590年)字元美,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漢族,太倉(今江蘇太倉)人,明代文學家、史學家。“後七子”領袖之一。官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書,移疾歸,卒贈太子少保。好為古詩文,始於李攀龍主文盟,攀龍死,獨主文壇二十年。有《弇山堂別集》、《嘉靖以來首輔傳》、《觚不觚錄》、《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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