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方案的優點

漢語拼音方案的優點

  漢語拼音方案的優點有哪些呢?下面一起看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漢語拼音方案的優點吧~!

  一、漢語拼音方案的成功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決議說,應用漢語拼音方案為漢字注音來幫助識字和統一讀音,對於改進學校語文教學,推廣普通話,掃除文盲,都將起推動作用{1}。半個世紀的實踐,完全證實了決議的上述預言。實踐的程序甚至超出了人們先前的預想:在國外,中國人名地名的漢語字母拼法在法定地位的基礎上迅速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漢語拼音方案》已經成為外國人學習漢語朗讀的主要工具;在國內,《中國大百科全書》、漢譯《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等權威性辭書的條目,都採用漢語拼音字母的順序排列,學術專著的名詞索引以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的比重也越來越大。各方面的進展充分說明,半個世紀以前制定的《漢語拼音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是科學的,有社會基礎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二、方案並非無懈可擊不可討論

  方案取得巨大成功,並不等於方案已完美無缺,沒有改善的餘地。方案的根本性成功也不等於方案決不可以討論。現在,首先談談一些人堅持的方案的“不可討論性”。

  的確,方案自決議透過以來,就具有立法的性質。任何立法必須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和穩定性,這是文明社會的共識。但這並不是說已經立法的就不允許再提出任何討論。憲法都可以根據變化了的社會歷史條件進行必要的討論和(理應極其慎重的)修改,還有什麼別的立法可以自稱不容討論呢?古今中外,不乏對已有的立法進行討論、修改乃至廢止的事例。美國1919年立法在全國範圍禁酒,到1933年決議取消;香港1970年代曾實行夏時制,不久即因夏時制不適合低緯度地區而宣告中止。國內廢止某項立法的記錄也不少,1980年代中期開始在全國範圍實行的夏時制,幾年以後即告“暫停”執行就是一例。語言文字方面而言,40年前透過的維吾爾族新文字,就在20多年前明令凍結。如果凡是帶有立法性質的東西就不能討論,就不許考慮修改,就必須信守不移,何來社會進步?古今中外的歷史,特別是我們自己的歷史,也都說明,帶有立法性質的東西,並非就不可討論。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本身已經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方案的任務。“決議”規定:“方案作為幫助學習漢字和推廣普通話的工具,應該首先在師範、中、小學校進行教學,……並且在實踐過程中繼續求得方案的進一步完善。”不總結,不討論,又怎麼能夠完成決議規定的“進一步完善”的任務呢?億萬人民半個世紀的社會實踐,已經為我們提供了總結、討論和進一步完善方案的良好基礎。我們應當積極而慎重地做好這個工作。這裡我們有必要從概念上區分方案和關於方案的決議。應該指出,如果離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方案本身並不等於一項立法。只有上述決議,才是一項立法,只有上述決議,才使方案獲得法定的地位。“決議”是明確規定了進一步完善《方案》的任務的,《方案》本身怎能不許討論?

  三、一個不協調的子系統

  方案作為一個大系統,包含若干個小系統。大系統的成功,並不意味著每一個子系統一定已經和整個大系統協調。方案中有一個很不協調的子系統,那就是關於漢語拼音字母名稱的規定。在方案主體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時,半個世紀以來方案關於字母名稱的規定卻從來沒有被我國社會規模接受。事實上,人們越來越繞著它走。

  如果你不是正在教漢語拼音方案的老師和正在學漢語拼音方案的學生,請問你如何念“QE-16型腳踏車”?你一定念“[克優]依16型”(這裡[克優]表示克和優的合音),而不會是“丘鵝16型”。同樣,一般人總是把“C-260型車床”念成“西260型”,而不是“策260型”。即使是在過去用心學過漢語拼音方案包括漢語拼音字母名稱的人,現在多半也把這些“丘、鵝、策”之類的“漢語字母名稱”忘了,逕依英文字母名稱去唸。中央電視臺和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新聞播音員是最講究正確朗讀的人,但是他們也把WXD-02型衛星地面站念成“達不溜愛克斯滴02型”,把LM-3A型雷達模擬器念成“LM3誒型”,倘若依據方案關於字母名稱的規定,卻是應該念成“蛙希爹02型”和“LM3啊型”的。注意,這裡面列舉的Q,E,C,W,X,D,L,M,A不是英文字母,而是道地的漢語拼音字母,其中Q,C,W,X,D,L,M分別是輕(便)、車(床)、衛、星、地(面站)、雷(達)、模(擬)的漢語拼音的頭一個字母,E,A是表示產品系列的漢語拼音字母。

  責怪我們的人民和我們的播音員不肯好好學習漢語拼音方案?這樣做當然最簡單。但是,為什麼我們不可以自己檢查一下漢語拼音方案本身是否有什麼不協調之處呢?要知道,只要你在過去漢語拼音方案學得很好,但現在已經工作或者已經進入大學學習的物件中進行客觀的抽樣調查,一定會得到上面那樣的結果,即絕大多數人都逕直用英文字母名稱來朗讀和稱呼漢語拼音字母。億萬人民近半個世紀的社會實踐,有一切理由要求我們進行實事求是的思考,並得出相應的結論。半個世紀以來,就整體而言,我國社會一直拒絕認可漢語拼音方案關於字母名稱的規定,這就是事實。現實暴露了字母名稱規定這一子系統相對於漢語拼音方案主體的尖銳的不協調性。

  四、借用英文字母名稱的建議

  近半個世紀的社會實踐,應該足以對一項規定提供必要的思考。與方案主體表現出強大生命力的情況相反,方案關於字母名稱的規定一直沒有得到社會的規模接受。這個事實說明,原來的規定缺乏起碼的社會基礎。語言是一種社會現象。關於語言的一項規定如果缺乏社會基礎,那麼它的科學性也就失去了依據。

  王力教授曾經深刻地指出:“語言自身有它的約束性。全社會都這樣說,你就不得不這樣說。這種社會約束性就是天然的規範。”{2}

  我們建議,按照約定俗成因勢利導的原則,總結社會實踐的經驗,借用英文字母名稱稱呼漢語拼音字母。如果經過慎重的討論,從立法的意義上作出這樣的規定,一定會迅速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如果這樣做,看起來“退”了一步,實際上進了好幾步。子系統的這一修改,改善了大系統的協調性,進一步提高了漢語拼音方案的科學性,一定會使方案在整體上更受歡迎,在整體上具有更堅實的社會基礎。

  五、關於音名聯絡和民族感情

  上述建議的可行性是不成問題的。正如前面所述,目前在方案不許人們這樣唸的時候,人們已經不約而同逕自這樣唸了。如果就這樣約定俗成因勢利導規定下來,還愁沒有足夠的可行性?

  可能有人認為,漢語拼音方案原來關於字母名稱的規定有一個優點,那就是照顧了音名聯絡的要求,借用英文字母的名稱就會失去這個優點。其實,音名聯絡並不是什麼要緊的優點。拼音是從外國學來的。在英語中,H、W等字母的名稱,與它們在單詞中的發音就沒有多少聯絡,但這並不妨礙英語成為世界上流行地域最廣的語言。為什麼我們寧肯冒可行性和認同性的巨大犧牲,而拘泥於不僅難以做到而且不值得費力的音名聯絡呢?

  可能有人耽心,借用英文字母名稱稱呼漢語拼音字母,會傷害我國人民的民族感情。的確,50年前周有光教授的一段話,是制定方案時關於字母名稱的重要考慮。周有光教授說:“如果不另定適合於漢語的國際化字母名稱,就等於承認借用英文字母的.名稱,但這是不合理的。”{3}不能借用,被認為是當然的、先決的體現民族精神的原則。

  有趣的是,當年制定漢語拼音方案的過程中,還有過更重要的爭論,那就是用拉丁字母還是用漢字式字母。一些人堅持漢字式字母才符合我們的民族感情,借用拉丁字母就有西化的嫌疑。當時,周有光教授在上引的同一篇總結性文章中指出:

  用漢字的國家要求採用漢字式字母,這是極其自然的趨勢。……我們終於放棄漢字式字母而採用拉丁字母的基本原因,還得到歷史影響中間去找。……一百多年來我們系統地吸收西洋文化,……,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面,字母的國際性就逐漸增加重量,而字母的民族形式就逐漸處於次要的地位。有40年曆史的注音字母沒有引起我們強烈的民族感情,新創的漢字式字母更加不容易使大家看作是自己的民族形式而加以熱愛。拉丁字母在世界上通用最廣,在中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基礎,因此它終於成為漢語的拼音字母,結束了字母形式的長期爭論。

  雖然“加以熱愛”的說法有點彆扭,但是隻要把上面這段話中的“字母”改成“字母名稱”,完全可以用它來回答關於借用英文字母名稱而引起的對合理性或民族化的疑問。英文在世界上流行地域最廣,英文字母名稱在我國受過普通教育的人群中比較根深蒂固。當初否決了“極其自然”的漢字式字母,功勞很大,對此歷史已經作出證明。可惜的是,當初沒有否決很不自然的新造字母名稱,使它半個世紀以來一直處於不尷不尬的境地。它一點也不能“被大家看作是自己的民族形式”,至於“加以熱愛”,則更是無從談起。

  六、關於lv拼寫“呂”和nv拼寫“女”的建議

  最後,我們還建議以lv拼寫“呂”字的發音和以nv拼寫“女”字的發音。

  漢語拼音方案另外一個別扭的地方,是創造了通用字母u上面加兩個點的拼音字母ü。的確,ü是漢語特有的韻母,問題是在拼寫的時候如何儘量減少彆扭字母ü的使用,使得流行的字母鍵盤不需要做任何修改就可以直接用於漢語拼音輸入的中文寫作。

  應該說,漢語拼音方案當初的制訂者們原來就已經意識到ü在字母系列中顯得十分別扭,他們原來就在減少ü的使用方面做了很大努力。這是必須肯定的。例如當初公佈的漢語拼音方案就規定:“ü行的韻母,前面沒有聲母的時候,寫成:yu(迂),yue (約),yuan(冤),yun(暈);ü上兩點省略。”這個規定已經在實際使用中減少了大部分別扭字母ü的使用。

  不過,當時仍然規定:“ü行的韻母……跟聲母l,n拼的時候,仍然寫成lü(呂),nü(女)。”

  現在看來,我們可以做得更加徹底一些,那就是規定允許以lv拼寫“呂”字的發音和以nv拼寫“女”字的發音。

  這不是本文作者個人的首創。事實上,不管漢語拼音方案怎麼規定,電腦中文寫作的各種拼音輸入法,早就已經這樣做了。如果漢語拼音方案把關於ü行的韻母跟聲母l,n拼寫的規定按照中文拼音輸入法已經做的那樣改過來,允許以lv拼寫“呂”字的發音和以nv拼寫“女”字的發音,就好像把漢語拼音字母的名稱改為直接借用英文字母的稱呼一樣,會是順應民意的又一個進步。

  這裡有必要指出,漢語拼音方案原來規定,字母“v只用來拼寫外來語、少數民族語言和方言”,實在是太“浪費”了!正正經經這麼一個字母如此“大材小用”,卻要新造彆扭的字母ü,真是何苦來哉。我們不知道漢語拼音方案當初的制定者的苦心考慮。無論如何,現在至少時過境遷,漢語拼音方案也應該與時俱進,反映億萬人們半個世紀實踐的偉大創造了。

  七、這些是建設性的建議

  借用英文字母名稱,還能夠免除億萬小學生中學生再記憶一套字母名稱所帶來的負擔和所造成的混淆。允許以lv拼寫“呂”字的發音和以nv拼寫“女”字的發音,也是順應民意的體現。種種好處,可以說功德無量。作為建議人,我們深信,或遲或早,兩項建議都勢在必行。

  前面談了沒有什麼規定或立法可以自稱不許討論,舉了討論和廢止若干立法的例子。必須指出的是,和上面列舉的極端例子不同,我們關於漢語拼音字母名稱的建議,完全是建設性的,目的是修改不協調的子系統,使漢語拼音方案這個大系統更加合理,更加科學,從而具有更強大的生命力,更加容易首先在整個華人世界得到認同。大家知道,漢語拼音方案自立法透過以來,在華人世界中是有不同意見的。我們高興地看到,由於方案主體的制定還算相當科學,經過近半個世紀的努力,方案的主體不僅在國內業已生根,而且在外部世界也逐漸取得深刻的認同。這個局面來之不易。但是在這一程序中,方案關於漢語拼音字母名稱的規定實際上一直表現為一種消極的力量,普遍令人感覺彆扭。我們作為50年前制定的《漢語拼音方案》的受惠者,正是出於對方案主體的深厚感情,痛覺方案關於字母名稱的規定從來不被我國社會規模接受、而且成為外部世界一些人批評方案整體的理由的事實,為了改變這種不協調的局面才提出上述的建議。我們的建議限於字母名稱,限於以lv拼寫“呂”字的發音和以nv拼寫“女”字的發音,絲毫不涉及方案的主體。名,非本也。採納上述建議,必會使方案的整體更臻完美。

  王力教授說得好:“語言是穩固的,同時又是發展的,這是馬克思主義語言學的辯證看法。一口咬定語言的穩定性,否定了它的發展,當然是錯誤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發展的,語言也不能例外。”{4}語言是這樣,文字是這樣,關於語言文字的規定或立法當然也只能是這樣。

  我們贊成立法的穩定性。這可以從程式等方面的適當規定得到保證。但是穩定性不等於不可討論,特別是不等於不許進一步改善。億萬人民數以十年計的社會實踐遲早總應該得到反映。我們並不奢望大家很快就會同意本文的建議,但是我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期待著指教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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