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山浙江歸安人”閱讀答案和翻譯

“朱山浙江歸安人”閱讀答案和翻譯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2題。

  朱山浙江歸安人。乾隆十六年進士。二十年,知彰化縣,下車謁廟①畢,視獄,問獄吏曰:彼繫囚者得無巨盜乎?對曰:小竊爾。曰:小竊何足系?悉召於庭而縱之,各予十金,使治生。曰:吾與汝約,再犯無赦。亡何獲一賊,訊之,則前所縱也。山語役曰:初法必行,當杖斃之。亡何復斃一賊,邑人驚駭,相戒曰:是真健吏,毋犯法。亡何又獲賊,方喝杖,見其面有淚痕,山曰:犯法者死,何哭為?對曰:小人自知必死,適與母訣,故悲爾。偵之,果一嫗抱席哭,將裹屍去。山曰:渠有孝心,尚可改。再予十金,且嚴飭曰:汝持販他方,求衣食,毋居此,為老捕捉也。其人叩頭去。

  山為政謹慎,聽訟時,但集兩造於庭而判之,案無積牘。彰署固有私款,歲入數千金,山不受。言曰:正供而外,則屬橫徵,為民牧者豈可使民貧困乎?巡道德文視彰,故事供帳甚奢,山不可,但饋米十石、羊四羫,文銜之。俄而檄下,命冊丈田。山力爭曰:彰地初闢,半斥鹵,與他邑異。前時清丈,曾留餘地,以舒貧苦。今若再丈,將大病民,山不忍為也。而文催愈急,邑人士謀賂萬金以免,山不可。曰:吾在此,斷不使諸公賄上游也。遽令奪鏹橐歸。文聞之,大怒,劾山私收採買。報罷,山被逮,邑人數萬爭揭竿逐委員,勢洶洶。山揮手止,語且泣曰:諸百姓苟以我故而抗王章,是殺我,非愛我也。百姓曰:若然,則我等護公往鞫,有不測願同死。甫登舟,而擔饋糗糧者,投艙幾滿。一男子持百金獻,問之,對曰:公再縱之賊也。曰:何為?曰:受金後,改行販魚,已成家矣。今聞公遠行,母命來報恩。山曰:我實未知汝手中金,安知非盜而遺我耶?曰:公不受,是猶以賊視我也,歸何以見母,不如死。躍入海,舟子急救,山乃受之。系省月餘,福建將軍諗其冤,請赦。召見,復原官,再遷灤州知州。將之任,途赴里門,見非故廬,不敢入。已而妻子出迎,曰:嘻!此君前年罷官時,彰化士民送我家居此者也。出券視之,購價萬金。 《臺灣通史》

  註解:①廟:媽祖廟

  10.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亡何獲一賊 亡何:不久

  B.故事供帳甚奢 故事:按照舊例

  C.今若再丈,將大病民 病:使生病

  D.但饋米十石、羊四羫,文銜之 銜:對不滿

  11.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組是( )

  A.而文催愈急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B.將之任 臣之壯也,猶不如人

  C.其人叩頭去 其皆出於此乎

  D.是猶以賊視我也 得璧傳之美人,以戲弄臣

  12.下列各組句子,分別能體現朱山為政謹慎和是真健吏的一組是( )

  A.安知非盜而遺我耶 小竊何足系

  B.但集兩造於庭而判之,案無積牘 初法必行,當杖斃之

  C.遽令奪鏹橐歸 亡何復斃一人

  D.邑人士謀賂萬金以免,山不可 吾與汝約,再犯無赦

  13.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2分)

  (1)知彰化縣,下車謁廟畢,視獄,問獄吏曰:彼繫囚者得無巨盜乎?(4分)

  (2)諸百姓苟以我故而抗王章,是殺我,非愛我也。(4分)

  (3) 我實未知汝手中金,安知非盜而遺我耶?(4分)

  參考答案:

  5. (3分)本題重點考查考生理解常見文言實詞在文中的含義的能力。

  答案:C(病:使受傷害)

  6. (3分)本題重點考查考生理解常見文言虛詞在文中的用法的能力

  答案:C(都是連詞,表示假設關係,如果。)

  7. 答案:B(3分)本題重點考查考生理解文言文句意的能力。

  答案:B(A後一句不能表現其是健吏;C前一句不能表現其為政謹慎;D前一句不能表現其為政謹慎)

  8. (3分)答案:D

  9.(10分) 本題重點考查考生理解並翻譯文中的句子能力。

  答案:(1) (3分)百姓曰:若然,則我等護公往鞫,有不測願同死。甫登舟,而擔饋糗糧者,投艙幾滿。(每錯2處扣1分;應斷不斷、不應斷而斷都算錯。)

  (2) (7分)①調查這件事, 果真有一個抱著席子哭泣的`老婦,準備裹屍離去。朱山說: 你有孝心,還可以改正。(渠1分,定語後置句1分,整句通順1分)

  ②大家如果因為我的緣故抵抗朝廷的法令規章,這是殺我,不是愛惜我。(苟1分,以1分,王章1分,整句通順1分)

  參考譯文:

  朱山,浙江歸安縣人。乾隆十六年進士。乾隆二十年,任彰化縣知縣,剛到任祭拜媽祖廟完畢後,視察監獄,問獄吏說:那些被關押的莫不都是大盜吧?獄吏回答說:只是一些小偷罷了。朱山說:小偷怎值得關押?把他們全部召到縣庭並放了他們,同時各給他們十兩銀子,讓他們各自謀生。並且說:我同你們立下章法,再次犯法不赦免。不久抓捕一賊,審問他,是先前釋放中的一位。朱山對役使說:當初立法一定要執行,判為用杖打死。不久又打死一賊,於是縣裡人驚懼,互相告誡說:這是一位真正的雷厲風行的官員,我們不要犯法。 不久又抓獲一賊,正喝令杖打,只見他臉上有淚痕,朱山說:犯法當死,為什麼哭呢?這賊回答說:小人知道自己一定會死,剛與母親訣別,所以悲傷。調查這件事, 果真有一個抱著席子哭泣的老婦,準備裹屍離去。朱山說: 你有孝心,還可以改正。再給他十金,並且嚴厲告誡他說:你到其他地方去做買賣,求得生活,不要住在這裡,被我抓住。這個人扣頭離 開。

  朱山治政謹慎,審案時,只要積下兩個案件就到庭審理,(因此)案件沒有積壓。彰化縣府有私款,每年收入幾千金,朱山不接受。說:正常供應之外,就屬於橫暴徵收了,作為百姓的治理者怎可以讓百姓貧困呢?巡視道臺德文巡視彰化,按舊例所送禮品十分奢侈,朱山不准許,只送十擔米,四隻熟羊,德文對他不滿。不久朝廷文告下達,命令造冊丈量田地。朱山盡力相爭說:彰化剛剛得以開發,一半是鹽鹼地,同其他縣不同。先前清理丈量,曾經留有多餘的土地,來緩解百姓的困苦。現在如果再丈量,必將大大傷害百姓,我不忍這樣做。但德文催促非常緊急,縣裡人士相謀賄賂他萬兩銀子來免除土地丈量,朱山認為不合適,說:我在此,斷然不讓諸位賄賂上司。急令奪回銀袋。德文聽說,十分氣憤,向朝廷彈劾朱山私自徵收賦稅。上報完畢,朱山被逮捕,縣裡幾萬人紛紛拿起竹竿驅逐朝廷委派的官員,氣勢強盛。朱山揮手製止,哭著說:大家如果因為我的緣故抵抗朝廷的法令規章,這是殺我,不是愛惜我。百姓說:如果這樣,那麼我們護送您去受審,如有意外希望能與您一同去死。剛登上船,挑著所送的糧食的人幾乎擠滿了船艙。

  朱山被關押在省部一個多月,福建將軍熟知他的冤情,請求朝廷赦免朱山。朱山得以召見,官復原職,又被升為灤州知州。朱山將去赴任,中途經過家門,見不是原來的房子,不敢進去。不一會兒他妻子出門迎接他,說:呀!這是你前年被罷官時,彰化縣百姓人士送給我們居住在這裡的。拿出購劵檢視,購買房子花費了一萬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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