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擔保合同

委託擔保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擔保合同1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電話: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範圍

  具體保證範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檔案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於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稅、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並與貸款方協商採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叄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4、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第3/5頁

  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於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透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檔案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後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委託擔保合同2

  委託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託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託,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資訊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餘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並提交全部檔案、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並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式、調解程式、仲裁程式、行政處罰程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佔有、出租、出借、承包、託管、設定擔保、設定信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於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範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後確認為準,並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資訊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於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瞭解甲方的個人資訊、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採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於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並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於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要求或委託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物件:

  甲方向_________申請_________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_________%/年(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5、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7、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8、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9、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0、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11、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2、改變資金用途;

  13、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14、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15、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6、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7、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8、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20、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1、《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22、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2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4、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25、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26、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27、“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8、“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29、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0、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3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4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委託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託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範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範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後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委託擔保合同5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因經營需要,自願委託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託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託擔保債務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xx(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xx貸款,金額為xx萬元整(¥ xx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託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後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xx(¥ xx元)。該擔保費限於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衝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鑑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影印費、閱卷材料影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後,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後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並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後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於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後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影印費、閱卷材料影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字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執xx份,乙方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於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6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範圍

  2.1擔保方式和範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託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並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後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於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後檢查或在乙方保後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資訊。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並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並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絡人或聯絡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絡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7

  甲方(委託方):xx

  乙方(受託方):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xx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xx元,(大寫:xx),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xx%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xx乙方(蓋章):xx

  身份證號:xx代表人(簽字):xx

  住所:xx地址:xx

  電話:xx電話:xx

  郵編:xx郵編: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8

  簽訂地點:_______

  委託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鑑於銀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同意向甲方辦理種類為的信貸業務,並同甲方簽訂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期限___個月。

  甲方茲請求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向對方做出如下承諾:其具有訂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權利、授權並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礙或限制。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約定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復息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用及差旅費等)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保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三條、甲方嚴格按照和貸款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如不按相關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中止對甲方辦理各類貸款業務。

  第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雙方同意的保費計算方法為:借款擔保額度×擔保月數×______‰。

  第六條、

  1、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數),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歸還貸款人債務,由乙方代為清償後,乙方將按下列標準收取賠償金:代為賠償金額度×3‰×逾期擔保天數,直至全部歸還代為清償款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賠償金外,乙方還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償權:包括但不限於(一)、幫助甲方制定還款計劃,儘快回收債務;(二)、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三)、依法提起訴訟;(四)、依法追究反擔保人的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具備資質的反擔保保證,在《聯保合同》或《反擔保保證合同》(二種可同時或單獨使用)簽訂後,乙方才能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第八條、公司保證人與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必須是對乙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務保證全部清償(具體內容以《聯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九條、履行擔保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的;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為甲方辦理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的。

  第十條、甲方承諾:

  1、同意一次性繳納擔保費。

  2、同意提供相應的動產和不動產作為質(抵)押物,具體配比見附件。

  3、同意採用反擔保措施。

  第十一條、在委託擔保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反擔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請委託擔保時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的;

  2、甲方不按申請時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

  3、甲方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約延遲交付擔保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擔保額度3 %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第十條承諾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借款擔保額度5 %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通知貸款人解除甲、乙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如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甲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權利,均不得被視為其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豁免和/或對該項條款的默然廢止和放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若經前述協商雙方仍無法就爭議的解決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署日期為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9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物件:

  甲方向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10

  編號:

  本擔保合同於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託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檔案、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檔案: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檔案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檔案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宣告和保證

  委託人宣告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擔保人宣告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檔案、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檔案,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委託擔保合同11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受權委託人:

委託擔保合同12

  甲方(借款人):

  乙方: 擔保公司

  甲方需在 (銀行)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借款金額共計 萬元(金額以借款發放時所簽訂的借據為準),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自貸款發放時所簽定的時間開始。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另訂);

  三、 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優先受償。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四、 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及保證金,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月__ _ (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保證金為借款金額__ _,貸款發放前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五、 在甲方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借款擔保。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作為請求乙方提供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二、 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三、 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按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並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財務說明書、業務經營情況說明書等資料;

  四、甲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本息;

  五、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借款逾期按實際借款時間補交擔保手續費,直至還清借款止。

  第四條 乙方提供了借款擔保後,如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償還借款,導致乙方代償,乙方有權收取代償利息。甲方應按乙方為其代償借款的金額計算代償利息,利率按信用社現行借款利息計算。計算期間自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實際償還代償資金之日止。

  第五條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並說明原因,如需延長擔保期限,經乙方同意並書面確認後,簽定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保證人擔保合同同時展期。展期後按展期期限收取擔保手續費。

  第六條 如甲方借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以其所抵(質)押資產折價後優先受償,並每日加收代償資金0.05%的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在監督甲方使用借款期間,發現甲方有不按用款約定使用款項的違約事實,或者經營狀況發生惡化,有可能導致逾期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乙方有實現擔保物權的權利,可以擔保物折價或不以代償為前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律程式提前清償債務或將變現款項提存。

  第八條 本合同各條款獨立成立,個別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在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並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4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專案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

  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

  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

  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

  第七條

  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5

  編號:

  甲方(保證人):山西XX公司

  乙方(委託保證人):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檔案資料,同意為乙方向銀行(以下稱貸款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借款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編號:)中貸款人對乙方享有的債權,具體事項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保證範圍

  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貸款人的損失和費用,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保證。

  超出甲方的保證範圍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輕或解除。

  第三條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

  擔保費率為:;

  擔保費為:。

  上述擔保費先按________年期限計收,待上述銀行《借款合同》簽訂後,依據實際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擔保費,退還乙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專案評審費:

  擔保專案評審費為:。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待甲方的保證責任完全解除後予以返還。

  二、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數額、方式等完全履行還款義務。

  三、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一款所約定合同義務。

  四、借款用途須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送反映乙方的真實運營狀況、債權債務、對外擔保和匯票使用等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檔案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全面、無條件地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定期或隨機的、以任何形式地檢查和監督,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六、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前,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項外,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借債、對外擔保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權益的其他行為;

  2、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產權或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包括但不限於兼併(合併)、分立、合營、合作、聯營、重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託經營、租賃、改制、歇(停)業、解散、被撤銷、破產、股份的轉讓或質押;

  3、變更名稱、註冊資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範圍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贈與、抵(質)押、轉移、置換等方式處分其佔到總資產的5%或淨資產的10%的資產;

  5、涉及重大訴訟案件、被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須於應訴通知書、訴訟保全裁定書送達乙方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現強制執行措施前書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有上述五種情形下,甲方有權參與清算或有關決議、合同等法律檔案的制定,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如改變貸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將主合同的債務轉移給

  第三人。

  八、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三款所約定的義務的,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應按上述甲方已代償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特別違約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約定義務的,乙方應當每日按其應履行義務(應付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四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款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保證責任。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每延遲通知____日,應承擔在保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應按借款數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反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連帶責任保證質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由甲方與反擔保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2.乙方不能提供反擔保或甲方認為其提供的反擔保不充分;

  3.非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不能與貸款人訂立《保證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內,乙方不能與貸款人訂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

  2、

  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擔保專案評審費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關於甲方的保證責任的任何約定均自甲方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時生效,並以《保證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經過了雙方的充分協商,且任何一方在訂立合同中,均有權對合同條款進行增刪或者訂立補充條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備查。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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