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擔保合同(通用15篇)

委託擔保合同(通用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擔保合同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2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擔保人(乙方):____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甲方向____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

  2、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擔保期間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資訊(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物件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____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戶 名:賬 號: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影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物件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____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____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3

  訴訟保全擔保合同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擔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

  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資訊(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物件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影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物件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4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宣告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

  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委託擔保合同5

  擔保方(甲方):xxx有限責任公司

  委託擔保方(乙方):xx有限公司

  應乙方20xx年xx月xx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xx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xx萬元(大寫),借款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一、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專案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xx%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二、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三、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四、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五、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六、妥善保管和維護已向甲方抵押的財產,若該財產出現毀損、貶值等影響甲方抵押權益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七、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報送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專案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

  八、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擔保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同時甲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檔案的擬定。

  十、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等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甲方作為擔保人的利益。

  十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十二、在甲方簽訂擔保合同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將本企業抵押給甲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並以甲方為保險受益人。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或改變貸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有關規定的,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擔保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擔保的主債務到期,乙方不能按照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的,自甲方代償之日起,每天按甲方代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

  第八條反擔保

  一、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xx有限責任公司(信用反擔保方)以保證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

  二、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以依法有權處分的xx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或《質押反擔保合同》等。

  三、其他反擔保措施

  四、反擔保期間

  上述反擔保期間為兩年,從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償付債務之日起開始計算。

  五、反擔保範圍

  反擔保範圍為:甲方因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的金額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有關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地點:

  甲方經營地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6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物件:

  甲方向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物件:

  甲方向_________申請_________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_________%/年(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5、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7、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8、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9、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0、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11、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2、改變資金用途;

  13、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14、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15、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6、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7、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8、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20、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1、《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22、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2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4、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25、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26、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27、“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8、“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29、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0、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3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範圍

  2.1擔保方式和範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託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並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後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絡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於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後檢查或在乙方保後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資訊。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並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並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絡人或聯絡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絡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9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專案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透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透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定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x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10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帳號:電話: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範圍

  具體保證範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檔案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於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稅、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並與貸款方協商採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叄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4、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第3/5頁

  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於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透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檔案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後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委託擔保合同11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受權委託人:

委託擔保合同12

  甲方(委託方):xx

  乙方(受託方):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xx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xx元,(大寫:xx),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xx%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xx乙方(蓋章):xx

  身份證號:xx代表人(簽字):xx

  住所:xx地址:xx

  電話:xx電話:xx

  郵編:xx郵編: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13

  委 託 人:(甲方)

  受 託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塗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諮詢。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託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範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後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願、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後,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檔案影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並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後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檔案,並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委託擔保合同14

  訴訟保全委託擔保合同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託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 一案,擬向 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願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 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範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 案件 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後,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三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於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3 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支付:

  名 稱: 帳 號: 開戶行:第六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委託擔保合同15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委託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託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範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範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後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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