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是修辭手法嗎

  1.對比是修辭手法,也是表現手法。表現手法也叫表達方法和寫作手法等。

  對比作為一種辭格,是在一定的語句結構內,用來表示事物之間的矛盾和對立關係的。如果涉及到文章各部分的'對比,則是文章的一種表現方法,已經超出了修辭學的範圍。如魯迅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一文中,前半部分寫“我”在百草園的生活,後半部分寫“我”在三味書屋的生活,透過前後對比來批判封建教育對兒童的束縛和摧殘,這就是一種文章表現方法,而不是一種修辭方法,因此不能混為一談。

  2.對比是表現手法或說是寫作手法,不是修辭手法。

  主要的修辭手法有:對偶,比喻、擬人、借代、誇張、排比、反覆、象徵、寄寓、寄託等,

  寫作技巧包括:賦比興、襯托、對比、渲染、卒章顯志、畫龍點睛、以小見大、欲揚先抑、聯想想象、語序倒置等。

  表現手法:託物言志、寫景抒情、敘事抒情、直抒胸臆、順敘、倒敘、插敘、對比、襯托、象徵、聯想、想象、照應、寓景於情、反襯、烘托、虛實結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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