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你該把持好自己-情感散文

女人,你該把持好自己-情感散文

  喜歡文字。更喜歡看關於女人的文字。那些悠然婉轉的,那些柔情似水的,那些肝腸寸斷的,總能在不經意中給我帶來觸動。

  方方正正的文字,真是一個好東西。能讓天涯海角的兩個陌生人有著似曾相識的感覺,能讓興致相投的兩個人有著相見恨晚的感覺,當然也能讓一個人對另一個莫不相關的人,在內心產生厭惡。我說的這類厭惡,絕對不是因為嫉妒文字表面的優美感人而滋生的厭惡,確是源於文字背後那個另讀者心痛的故事而感到無奈引發的厭惡!

  近期,讀了一些文字,讓我好生納悶:眼下年輕人的戀愛觀究竟是怎樣的?似乎與傳統有著千差萬別!現在的人對於愛情,如果用“痴心絕對”這個詞實在不妥,如果用“貪圖享受”似乎有些過分,如果用“尋歡作樂”更是褒瀆了真情,那就用“為愛痴狂”吧?

  我一直以為,凡事都該有個“度”。一旦越過底線,一旦達到痴狂,後果不堪設想,也不要去想象。

  因為痴狂,所以不惜奉獻出自己的身體,出賣自己的靈魂,漠視做人的根本。這樣的痴狂,另人恥笑,讓人扼腕!

  我承認自己過於迂腐,對於眼下的風俗不夠了解,不能理會。可我確信任何一個稍許理智的人都會把“女人婚前一定要把持好自己,不要輕易施愛。”視為做人的基本原則。

  愛的奉獻有很多渠道,何苦只選那唯一的也是最寶貴,最基本,最原始的方式呢?當然,如果能夠“執子之手,地老天荒;同床共枕,心魂相依:相濡以沫、風雨同舟”便是幸運的,更是幸福的。可惜啊可惜,一些人只求暫時的擁有,卻不在乎天長地久。為什麼?因為太過浮躁,不夠塌實。太過輕率,不夠慎重。

  兩個人在一起時柔情蜜意,如膠似漆,一旦有了隔閡,一方甩手出門。另一方則像個怨婦般哭哭泣泣,痛訴著對方的種種不是,悉數著自己的種種悲哀。何苦呢?人,雖說沒有前後眼,可是屬於自己的東西為什麼不能很好的保護?為什麼不能用心的把握?定要在失去以後方才反省,聲聲哀嘆?

  相愛的兩個人當初能漠視所有全身心的接受彼此,說明你們畢竟有過真愛,所有的付出應該是心甘情願的。如今落到一拍兩散的地步,難道不用靜心思量一番嗎?記住:一個巴掌拍不響!都是成人,如果不是自覺自願,有誰能強迫你去奉獻?如果始終檢點自己,怎會發生這一系列的矛盾。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小吵小鬧是調味劑,可以遞增感情;可是彼此從骨子裡忽略對方,甚至怨恨對方,那就是原則問題了,必將導致分道揚鑣。

  分手,絕對不能把錯誤強加在一方身上。正如愛是相互的,是兩個人的事情。由相愛到分手,彼此都有錯,只是程度不同罷了。

  換句話說,一個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別人同樣不會珍惜你的。需要你時,對你百依百順;厭煩你時,恨不能你立馬從地球上消失。遇見這樣的事情的確另人痛心,讓人傷感。所以,不僅是女人,男人同樣也要學會珍惜。

  不懂得珍惜在前,不善於調節在後,面對分手的.結局,不用過多的探究原由,如果真的需要什麼藉口一萬個都不夠……無論怎樣的痛心,還是自我療傷為上!不要一味地指責他人!記住,畢竟你們曾經那麼真,那麼深的相愛過!如果抱怨能夠讓你好受,讓你從中反省,那就肆無忌憚的抱怨吧!只是,別人會怎樣看待你呢?祥林嫂般的喋喋不休有意義嗎?別人言語上輕描淡寫的安慰有用嗎?即便是聲淚俱下的和你一起控訴,又能怎樣?

  女人,你傻嗎?如果你傻,你絕對不會愛。如果你聰明,你也絕對不會莽撞地奉獻。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扯平了。男人可以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女人,你為什麼不能灑脫些轉身離去?整天以淚洗面那感覺好嗎?如果說:錯,那在於你自己太輕率,太容易相信!如果整天沉湎在悲哀中更是錯上加錯!女人,你只有站起來,微笑著前行,活出真實的自己,活出魅力的自己,才能夠贏得真正的愛,天長地久的愛。

  雖說這是一個改革開放的年代,人類最基本的貞操觀還是不能忽視的。否則,受傷害的還是你自己!

  這裡,只想奉勸那些戀愛中的女子,保護好自己,不要輕易的奉獻!更不能隨意的獻身!

  只想告誡所有的人,學會珍惜吧!珍惜眼前的人,珍惜身邊的人,珍惜那些值得珍惜的美好又純淨的緣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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