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知識之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

禮儀知識之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

  禮樂文明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早在夏商周時期,我國古代先賢就透過制禮作樂,形成了一套頗為完善的禮樂制度,並推廣為道德倫理上的禮樂教化,用以維護社會秩序上的人倫和諧。中國的禮樂文明在數千年的中華文明發展史上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至今仍有其強大的生命力。

  禮樂文明的產生

  中國古代的“禮”和“樂”起源於遠古的原始崇拜。《禮記·禮運》曰:“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其貢獻的禮品、擊土鼓而作樂,便是最早的禮樂儀式。到了傳說中的五帝時期,雖然帝王的領袖地位和遞相禪讓產生了“禮”的意識,但是禮的制度還未產生。只有到了夏朝,由於“天下為家,各親其親”,於是“大人世及以為禮”,“禮義以為紀”,禮儀制度才逐漸建立起來。夏禮因文字記載和考古材料的缺乏,已難知其詳。商禮由於殷墟考古的大量發現,以及《史記·殷本紀》有較多的記載,則已彰彰可考。到了周代,禮制集前代之大成,逐漸完備和成熟起來。“樂”在周之前也已有不少歌舞產生,《莊子·天下》說:“黃帝有《咸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濩》。”到了周代,“樂”的內容不斷豐富,形成了相應的制度,當時除了代表性的《大武》之外,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的記載,周樂有數十種之多。周代還設有專門的機構“春官”規範和管理樂舞,並在春官下設大司樂授“樂”,教國子“樂德”、“樂語”和“樂舞”(《周禮·春官》)。

  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是在周代形成和完備起來的,因為這時不僅形成了系統的禮樂制度,而且賦予禮樂以豐富的人文內涵。周代形成的冠、婚、喪、祭、朝、聘、鄉、射以及職官制度等禮儀、禮制和禮義,主要保存於流傳至今的儒家經典《儀禮》、《周禮》、《禮記》等三禮之中。周代盛行的“六代之樂”及樂德、樂語、樂舞等內容本記於《樂經》,然《樂經》“失於秦火”;好在“禮樂相須以為用”,不少樂制的內容可以在“三禮”中的禮儀制度中看到,而專述樂義的《樂記》也儲存在《禮記》之中。另外,古代的“樂”是歌樂舞三位一體的,按照楊向奎先生的考證,周樂的歌詞部分可以在《詩經》中找到,如《周頌》。

  《尚書大傳》說“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左傳》文公十八年記:“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在禮樂文明形成的過程中,周公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他制禮作樂,不僅將遠古至殷商的禮樂加以改造和發展,形成系統化的典章制度和行為規範,而且注入“德”的因素,使其具有道德倫理的深刻內涵。孔子是發展中國古代禮樂文明的另一個重要人物。他的`貢獻一是繼承、推廣和宣揚禮樂文明,整理、傳播了記載古代禮樂文明的儒家經典“六經”。二是他以禮樂為解說物件,著力彰顯禮樂文明的精義,強調禮樂文明的人倫教化和治世功能。

  禮樂文明的要義

  禮樂的表達需要有一定的形式,玉帛薦獻、進退揖讓;黃鐘大呂、干鏚羽旄是禮樂之美,但是欣賞盛美的儀式並不只是為了滿足耳目之歡,更重要的是要體會禮樂文明引領人向善的本義。孔子說:“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論語·陽貨》)《禮記·樂記》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這些論述旨在說明,禮樂文明美的形式是為了表達善的內容,而其中美是次要的,善才是主要的。孔子說過:“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在這裡,他就是把仁愛作為禮樂引領人向善的一個目標提出來的。因此,認識禮樂文明,重要的在於把握其中的要義。

  禮樂文明中“禮”的要義有數端。其一,“禮”是人性的基礎。《禮記·曲禮》曰:“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把“禮”作為區別人與動物、文明與野蠻的標準,所以“禮”是人類文明社會最主要的特徵之一。其二,“禮”的重要作用在於規範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關係。禮使人明確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懂得尊敬和謙讓;使人區別事物或行為的是非,懂得什麼是該做和不該做的。“禮”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維護了社會的秩序和正義。其三,“禮”也是一種道德規範,引導人們向善和自律。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因此,禮樂文明更強調透過禮教,使社會規則內化為人的內心尺度。其四,透過知禮、守禮,達到社會和諧的境界。《論語·學而》:“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既強調了“和為貴”的願望,又指出“和”不能單純為和而和,不能是無原則的和,這個原則就是守禮。在彼此遵守社會秩序的情況下達到和諧,才是最美的境界。

  禮樂文明中“樂”的要義也有數端。其一,“樂”的社會作用重在和諧精神。《禮記·樂記》曰:“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所不能免也。”指出“樂”是協調世間萬物的綱紀,它的作用是使人們各安其位,和諧相處。其二,“樂”注重有秩序的協調。《樂記》說:“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徴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懘之音矣。”其用五音比喻各種人物,說明要有序協調,才能奏出和諧之樂。其三,“樂”也有陶冶情操,移風易俗的功用。《樂記》曰:“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孝經》也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即樂教有陶冶心性,使人快樂安寧,生命長久之功。因此,孔子要求人們要聽雅樂,遠淫音。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秩序也。”(《禮記·樂記》)秩序與和諧是禮樂文明的主旨。《樂記》說:“樂者為同,禮者為異。”是說樂的作用在於協調上下,禮的作用在於區別次序。然而,禮和樂雖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但卻是相輔相成的。在遠古傳統中,“禮”即人文,是涵蓋一切,包括“樂”在內的。到了周代,禮、樂雖各有制度,但是“樂”畢竟仍是禮制的一個方面,“樂”的“和”也是為實現“禮”而輔助、服從於“禮”的。《樂記》說人受外物的引誘會喪失天性,產生貪婪、殘暴、欺詐等邪念,於是先王制禮樂,用以調節人心。“禮節民心,樂和民聲”,就是用“樂”之“和”,彌合“禮”之分所造成的心理差距。孔子等儒家常將“禮”、“樂”相提並論,就是因二者之結合,能起到平衡與調和的作用。

  禮樂文明的現實意義

  先秦禮樂文明經歷代沿革,具體內容有變而主旨不變。摒棄舊禮中的貴賤之分,汲取禮樂文明的秩序、和諧理念,對於中國,對於世界,都具有現實意義。

  在建設和諧社會的當代中國,禮樂文明的主旨具有值得開掘吸取的價值。禮樂文明的秩序與和諧理念,既有內在的源於自覺意識的道德規範,又有外在的帶有約束性的行為規範。用一定的禮儀形式來調節人們的行為方式,可以加強社會的親和力,並對人的社會化施予積極影響。禮樂內在的道德修養,可以達到人性的平衡、昇華,生髮“禮尚往來”、以“誠”相待、以“信”相許、以“義”相重的情操,從而實現主體與外界的和諧,群體的和諧,社會的和諧。

  改革開放的中國正敞開胸懷,面向世界,與各國人民一道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而努力。禮樂文明的秩序、和諧理念,無疑有利於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有利於實現各國人民建設和平、穩定、繁榮的新世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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