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體制改革研究論文

行政體制改革研究論文

  我國行政體制執行過程中能夠所需要的成本劃分為:行政成本、協調成本、決策成本、資訊成本與尋租成本這五類。以下是小編整理好的行政體制改革研究論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摘要】:在一個國家形成與發展的過程中,行政體制在不斷地發展,它規範著市場主體的行為,為市場主體提供一個標準,並對此進行監督管理,同時提供公共服務。我國的行政體制發展到今天,已經進行了多次改革,本文將透過交易費用的角度來分析我國曆次的行政體制改革。

  【關鍵詞】:交易費用;行政體制;改革制度

  一、交易費用的概念

  在我們的實際生活當中,不管進行哪一種交易行為,我們得花時間瞭解與我們交易者的資訊,並且要掌握即將要承擔交易損失的風險程度。因為只有掌握了這些必要的資訊,我們才能在儘可能地保證自己的權益。在經濟學上,我們把進行這些交易所要付出的成本稱為為交易成本。

  科斯是第一個提出“交易費用”這一概念的經濟學家。科斯首先解釋了企業存在的原因,從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市場的執行是付出成本的,透過建立一個組織體系,並把統籌資源的配置權集中到某個管理者手中,從另一方面來說就縮減了產業經營費用。科斯還指出,企業要想擴大規模,就要使企業在公開市場上所需的交易費用與在內部達成交易所需的額外成本相同。當企業想要擴張時,企業內部交易的`邊際成本隨著企業內部每追加一筆額外的交易而遞增。這是因為當企業內部交易增加時,企業家所面臨的未知性增加,企業家憑自我感覺、經驗和判斷對資源進行配置,這就降低了資源的使用率,也使得企業不能無限制地擴大最後完全替代市場的作用。

  二、交易費用的劃分

  我國行政體制執行過程中能夠所需要的成本劃分為:行政成本、協調成本、決策成本、資訊成本與尋租成本這五類。

  (一)行政成本

  行政成本是在政府進行某項行政活動過程中對資源的佔有和利用時產生的損失。這是政府為維持行政工作所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卻不會直接地產生經濟效益。有人曾把龐大的政府機關稱為“吃飯財政”, 政府結構不合理,職能不清晰會造成行政成本偏高,政府人員過多,職能分工不明確,不能高效率地工作,但這部分人卻仍然拿著國家給的工資,這些行政人員憑藉自身的特權對這部分資源進行消耗,但同時卻無所作為。當政府把過多的支出消耗在行政成本上,本來用於公共建設的預算外資金被擠佔了,但公共財政支出並不能因此減少,政府官員為了自身利益,必然會出現行政效率的局面。

  一直以來,我國行政支出就是財政支出的主要方面,這不僅加大了政府財政壓力,而且使得行政人員不能高效地工作,在物力資源浪費的同時,也出現了人力資源不能充分利用的局面。因此,降低行政成本可以直接推動行政體制改革。

  (二)協調成本

  在市場上,交易雙方在進行交易行為時必然要進行溝通和協調,以滿足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把這一行為放到政府層面上,政府在履行其職能時必然會涉及到各組織、各人員之間的合作,這就必然會產生協調成本。而政府辦公的效率受到協調成本的直接影響。因此,降低協調成本是行政改革的主要動力。

  (三)決策成本

  中央和地方在制定政策、稽核批准決策都直接影響著決策執行的成本。政府執行效率都受到決策制定的經濟性、準確性、合理性與可行性等方面的影響。因此,降低決策成本,減少決策失誤,使決策更具有科學化是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

  (四)資訊成本

  由於市場資訊的不對稱性,政府在與外部物件交易的過程當中,將會導致交易成本過高。因此公開資訊利用新技術,降低資訊的獲取與共享成本是行政改革的新興動力。

  (五)尋租成本

  尋租成本是政府官員憑藉自己的特權對產權進行強制干涉,形成了非公平性、非競爭性的重新分配局面,滿足了自身和一部分特定主體的利益,但同時也產生了交易成本,並造成社會資源配置低效和社會總福利損失。那些行為當中有的甚至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會極大地造成了經濟資源配置的扭曲。因此,制止腐敗現象,降低尋租的成本,提升政府形象是當前行政改革面臨的急切問題。

  三、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過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行七次行政體制改革。我國進行第一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在1983年,其主要內容是精簡機構和撤銷閒置的工作崗位,提高行政效率,以此來縮減行政費用。1988年,我國進行了第二次機構改革,核心工作是促使政府同市場經濟發展相配套,於是要求實現政府職能轉型。這次改革還明確了個政府部門的職務,極大地促進了政府的執政效率。 1993年,我國又進行了第三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對宏觀管理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的關係進行協調,以此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我國在1998年進行了第四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使得投資管制、金融準則、外貿體制等領域更加規範化。2003年,又進行了第五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這次改革的核心任務是提高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能力。2008年,我國進行了第六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主要是實行大部制的改革,將原來冗雜的機構進行了統一合併,完善民生職能和社會公共服務,以此來提高社會管理能力。2013年,政府換屆的同時也進行了第七次改革,核心任務是政府政權的進一步簡放,使大部制改革穩健執行,逐步形成職能明確、各司其職的行政體制,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建設一個高質量高水平的政府。

  國家的行政體制是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地不斷增長逐步制定的。作為一種公共物品,它劃分了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形成了一定的利益格局,當這種利益格局不能符合大多數人的需求時,便需要進行變革。人們從交易費用的角度來權衡利弊,當這種制度的變革能夠帶給自己的利益大於所要付出時,他才會有所行動,若是這種變革所要付出的費用過大,不能滿足自己的利益,他便不會去做。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多重社會群體和階層逐漸形成,多元利益需求不斷湧現。在改革當中,會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與調整。受益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改革加以阻撓。,他們將會透過非正當競爭手段維持其特權優勢地位,擠佔市場自由競爭的空間,這在無形之中增加社會的交易成本,但同時也使得社會總福利受到損失;而改革中利益受損者一般處於劣勢地位,由於組織比較鬆散、力量薄弱還尚不能形成利益集團,缺少必要的發言平臺。因此,各階層間的利益衝突與權益糾紛增加了社會治理的成本和難度。這些利益既得者和利益受損者會對改革造成正面或負面的效應,使改革達不到預期效果。

  參考文獻

  [1] 何穎.中國政府機構改革30年回顧與反思[J].中國行政管理 .2014.

  [3] 江永清 .中國曆次行政體制改革的動力機制研究――基於交易成本的視角[J]. 2013.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