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產業的失信懲戒機制論文

中國電信產業的失信懲戒機制論文

  論文摘要: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生成和發展是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在這一背景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電信產業信用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形成,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也處於較低的水平,當前信用缺失問題已成為妨礙中國電信產業做大做強的“瓶頸”,如何順應市場經濟前進的步伐,構建合理有效的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建立電信業信用體系對中國電信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論文關鍵詞:電信產業信用懲戒機制

  一、中國電信產業的失信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中國電信產業失信行為的表現

  1.企業信用缺失。

  (1)企業之間競爭不規範。惡性“價格戰”愈演愈烈:擅自改變資費標準,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使用者或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散佈漲價或者降價資訊,擾亂市場秩序;訂立價格聯盟,損害其他經營者或電信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2)企業之間信用無保障。互聯互通中,個別主導電信經營者出於“保住使用者陣地、維護自身利益”的狹隘意識,在與新興電信企業網間互聯時不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互聯協議的約定,而是以各種藉口拖延網間業務開放,人為設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質量,損害了互聯他方及電信使用者的利益[1]。

  (3)企業自覺履約率低。近年來,電信運營企業在當地通訊管理局或行業協會的倡導下,行業自律公約或自律協約簽了不少,但實際執行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1]。個別企業言行不一,背棄協約條款規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毀協議,在經營中仍我行我素,繼續違規,導致市場秩序混亂。

  2.個人信用缺失。電信企業的欺詐行為使使用者、投資人蒙受了重大的損失。同樣,電信公司也由於各種使用者欺詐行為,如盜打電話、拖欠拒交話費、偽造身份註冊及網上商業詐騙等,蒙受鉅額損失。

  (1)使用者的電信欠費和惡意欠費行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惡意欠費者在不同運營公司消費而得不到追究。特別是取消入網費以後,惡意欠費的欺詐行為更加難以防範,已經使電信運營企業呆賬比例增加、企業利潤不實、資產流失嚴重。

  (2)欺詐手段越來越多樣化。少數電信使用者或盜用他人電子密碼透過電信網路侵害合法使用者的利益,或偽造身份證註冊和上網或盜打公用電話,或偽造電信卡使用業務,手段多樣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關鍵,起示範作用。電信改革已經走過十年的艱辛歷程,圍繞提高電信行業的綜合競爭實力和為公眾提供優質的電信服務兩大主題,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式的重組改革,但市場績效並沒有取得基於有效競爭的良性結果。政府在市場進入、互聯互通、電信資費、普遍服務等諸多方面的表現令廣大消費者失望:壟斷定價、限制競爭、服務低質量、“不聯不通”,嚴重損害了公眾的利益。

  (二)電信產業信用缺失的深層次原因

  1.失信懲戒機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沒有付出相應的代價。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懲戒機制,是規範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徑,是建立現代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保障。中國電信產業存在大量失信行為,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家資訊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失信違規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然都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刑法》中也有對詐騙等犯罪行為處以刑罰的規定,但這些仍不足以對社會的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法律規範和約束,誠守信用的立法明顯滯後[2]。

  2.電信產業信用體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體性和協調性。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社會機制,它透過對失信行為的社會聯防和適當懲戒,有效保護經濟活動的正常秩序。建立社會信用體系需要綜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環境、市場培育和中介服務、政府監管及行業自律、技術支撐體系等多個環節,全面考慮制度安排、組織形式、運作方式和技術手段等許多方面,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在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市場行為主體資訊不對稱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約,是市場經濟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場信用意識淡薄,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於當前電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健全,產權制度不明晰,國家代替企業成為社會信用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直接面對市場成為自主經營主體,而由於產權邊界不清,企業無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就很難使市場經濟主體自覺講信用,一大批企業會“搭便車”,坐收失信之利,卻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現了電信市場諸多誠信缺失的現象[2]。

  二、構建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必要性

  (一)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加快建立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是社會信用體系發揮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電信產業乃至其他領域之所以會出現大量的經濟失信行為,關鍵在於長期以來缺少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懲戒機制,這使得市場中信用主體的失信行為幾乎不受成本約束,造成信用市場中的虛假資訊普遍存在。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不是僅靠道德的軟約束就可以形成的,還需要社會制度的硬約束。中國自20世紀經濟體制逐步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主體逐漸多元化。與之伴隨的就是原有的社會規範基本喪失殆盡,社會各經濟主體利益邊界模糊,市場範圍擴大的速度遠遠快於社會約束與制度建設的速度。這種不協調發展,使得那些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和承擔責任條件的市場主體大量存在,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3]。

  三、構建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和運作機理

  (一)失信懲戒的內涵

  失信懲戒就是對透過一系列措施、手段和辦法,對失信行為能夠及時、適當地進行懲戒,造成對失信行為人的經濟、道德或者其他約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並對其未來的預期形成巨大的威懾力和社會影響力,這是失信懲戒機制的內在含義。

  (二)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總體思路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懲戒機制實質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於信用記錄,透過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信用產品對失信行為進行的市場性懲戒,透過法律、法規對失信行為的司法性和行政監管性懲戒以及對失信行為人的社會性和行業性懲戒。其執行機理在於以信用記錄的形式對失信者的失信行為予以準確的記錄、儲存和標識,並將其置於全社會的監督控制之下,透過市場、行政監管、法律、行業自律及社會道德等綜合懲戒機制給予失信者及時適當的懲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為人的個別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

  (三)中國電信產業失信懲戒機制的運作機理

  1.透過生產、銷售、購買、使用信用產品形成的市場性懲戒機制,對信用記錄好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記錄不好的企業和個人,拒絕進行交易,讓其遭受種種不便。

  2.透過綜合利用市場性懲戒和社會性懲戒機制,記錄和公示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和組織,透過資訊的廣泛傳播,使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並形成對失信行為的威懾力量。

  3.透過行政性監管性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進行經濟賠償或行政處罰,使之在財產、人身自由、資格准入等方面付出代價,同時,政府部門之間資訊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減少重複建設。

  4.透過行業性懲戒機制的建立,加強行業自律,對政府委託下對失信行為人進行行業資格准入的限制,甚至責令退出行業,使之在行業內難以立足。透過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約束機制,提高行業信用水平。

  5.失信懲戒機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創造信用環境,因此要及時接受被失信懲戒機制處罰者的投訴和申辯,糾正記錄錯誤和幫助失信者修復信用,從而從根本上改善信用環境。

  四、政策建議

  (一)推進電信產業信用體系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前提條件

  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中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和執行要以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為前提條件,因此,必須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儘早建立起政府推動、以信用服務業為主體、以法律法規為保障、以企業信用管理為基礎、以行業協會為紐帶的、能夠如實反映市場交易者信用狀況和應對措施的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為失信懲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的前提條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作為基本保障。要儘快推進《電信法》的出臺,同時制定失信懲戒的法律法規,明確在市場經濟中,失信的法律邊界是什麼,失信到什麼程度將給予何種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確失信行為的懲戒內容,失信懲戒的實施主體及其責任。

  (三)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為失信懲戒創造基礎條件

  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環節。加強企業信用建設,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當以及因客戶違約而發生信用風險,是構建失信懲戒機制的基本目標。鑑於電信企業在信用管理上比較薄弱,沒有形成防範信用風險的機制,所以應該加強電信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儘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引導企業把現代信用理論和方法引入企業經營管理之中。

  (四)推動行業協會建設,為失信懲戒提供客觀環境

  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中間體是行業性懲戒的實施者,在失信懲戒機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行業協會按規定承擔行業性失信懲戒功能,制定行業規章制度,記錄、披露所屬企業信用行為,實現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自我約束,改善業內的信用狀況。政府應當在法規建設、業務環境和人員安排等方面支援信用行業協會,使協會得到培育發展,同時又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行業協會能夠誠信守法、規範運作。

  參考文獻:

  [1]趙興源,吳燁.信用缺失已成為電信業做大做強的“瓶頸”[EB/OL].http:///220/a153773.html.

  [2]譚永智,李淑玲.企業信用管理實務[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

  [3]薛興華.誠實為本信用為先——談培養健康的電信市場體系[J].通訊世界,2002,(3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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