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農發行信貸業務的發展的論文

淺談農發行信貸業務的發展的論文

  一、農發行信貸業務設想

  我國絕大多數中小型農業企業目前仍然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融資難,企業則很難做大;融資貴,企業則很難做強。這就需要農發行在資金投向、投量及價格上加以引導。一是引導社會資金迴流。透過農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融資方式,為社會資金迴流“三農”創造條件。二是引導資金價格回落。據調查,前幾年商業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平均上浮50%—80%,有的甚至翻倍,加重了企業負擔。自農發行開辦商業性貸款業務後,由於執行貸款基準利率,大批涉農企業到農發行開戶,引導涉農企業資金價格平均回落30—70個百分點。以上措施對緩解企業流動資金不足、降低融資成本、穩定物價發揮了積極作用。鑑於此,農發行今後一個時期,仍應繼續保持一定比例的商業性貸款業務。

  為此,農發行必須緊緊圍繞“三農”的'迫切需要,從信貸支農空白點和薄弱點入手加強服務。一是創新貸款調查和審查方式。在貸款調查中堅持在對財務報表資料測算的基礎上,增加對非財務因素和其他因素的調查,如水、電、職工工資、稅務支出、裝置先進性、產品市場佔有率、企業資產構成等,掌握企業真實營運狀況。確立前臺負責業務發展(營銷)、後臺負責風險防範(否決)觀念,二者之間的平衡點就是貸款的可行性。後臺可以到企業實地審查,換一撥人員從另一角度驗證企業的營運狀況。除貸款主調查人外,前臺人員不參加貸審會,防止前臺人員對專案可行性的過度解讀,真正實現前後臺相互制衡。二是創新社會資金迴流方式。透過受理財政委託貸款、貼息貸款,開辦私募基金、金融租賃業務參與農業生態、基礎設施和高新技術涉農企業建設,研發農業生態和基礎設施建設類專案資金證券化產品,拓展“三農”投資渠道。三是創新擔保方式。研究山、水、林、田、路收益權、收費權、股權抵(質)押,開辦貸款專案(企業)融資保險業務,防範和分散中長期信貸資產風險。四是最佳化政策性貸款要素配置。如對儲備貸款,可以按儲備期確定貸款期限。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類貸款,則應按專案性質及週期,結合當地財政收支狀況確定期限。對現金流能夠覆蓋貸款本息的專案,以投資回收期確定貸款期限。對有一定經濟收益,現金流能夠部分覆蓋貸款本息的專案,以投資回收期結合當地財政收支狀況確定貸款期限。對無經濟收益的公益性專案以專案壽命週期,結合當地財政收支狀況確定貸款期限。這樣既能體現農發行屬性,又能減輕地方財政每年的還本付息壓力,還能緩釋風險,提升貸款安全保障係數。又如,按照當前的成本—收益核算,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類貸款利率可在當前水平上適度下浮,適當減輕地方政府的債務。未來還可考慮進一步放開此類貸款利率下限,允許下浮至基準利率70%以下,從而促進縮小城鄉差距,加快城市化建設步伐。

  二、營造符合農發行政策性業務特點的外部環境

  (一)建立符合農業政策性貸款業務特點的監管制度

  一是對糧棉油儲備及託市收購貸款,應將監管重點放在庫存品種與主管部門批文是否一致、庫存數量與貸款額是否一致、庫存質量與質量標準是否一致、輪庫時輪出數量與銀行存款及庫存現金(含在途)是否一致、收購數量與收購碼單是否一致等方面。二是對農業生態和基礎設施建設類貸款,應將監管重點放在專案是否有立項及環評批文、授信額度與專案預算是否大體相當、是否按工程進度付款、專案是否如期竣工、專案決算與貸款實際發放額度是否基本一致。

  (二)建立以農發行為主辦行的農業政策性貸款管理體制

  中央一直要求農發行在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利建設、農業科技等方面加大信貸支援力度,增強農發行政策性職能定位。據此,將農發行信貸業務劃分為政策指令性和政策指導性兩大類即可。政策指令性業務包括糧棉油儲備、託市收購、農業生態和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開發、農業(田)水利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業高新科技專案落地等,這類業務一般不允許商業銀行介入。政策指導性業務一是包括現有及今後可能開辦、具有一定政策色彩和經濟效益的專項貼息貸款等。二是包括一般商業性收購貸款,大中型糧棉油龍頭及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貸款,高成長性小微型涉農企業急需的流動資金貸款。辦理政策指導性業務的目的在於引導社會資金迴流,降低企業財務成本,為商業性金融機構進入奠定基礎,農發行適時退出。如此處理,既可相對明確農發行信貸業務範圍,方便農發行信貸業務管理,又為國家政策調控預留空間,同時也解決了農發行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競爭的問題,形成二者互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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